量能課稅原則下我國房產稅立法的完善
發(fā)布時間:2017-05-1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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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開放以來,由于我國并沒有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fā)展,而制定相應較為完善的房地產法律制度,因而引發(fā)了一系列嚴峻的問題:投資性、投機性購房活躍,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普通居民購房更加困難,進而導致分配不公、分配失衡等問題日益凸顯。房產作為財富的一大組成部分,倘若沒有稅收的調節(jié),勢必會進一步拉開貧富差距,也不利于房產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2014年國務院叫停房產稅改革試點,轉而要求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逐步深化房地產市場機制的改革。表明國家要從立法高度對房產稅進行頂層設計并全面推行的決心。但是改革不僅要在法治保障下推進,還要將立法約束在一定限度內,才能將法律制度引向有利于納稅人權利保護的角度。這就需要引入量能課稅原則。第一章介紹了本文的選題背景、意義、研究方法和現有文獻研究,為后文展開做鋪墊。第二章引入量能課稅原則,并闡釋了它對房產稅立法的指導意義。量能課稅原則提出“國家征稅要考慮納稅人的基本生活條件,對最低生活保障免稅。并使各個納稅人承受的負擔與其負擔能力相適應!彼菓椃ㄈ藱嗬砟钤诙愂疹I域的體現,也是稅收公平中縱向公平的具體化,在該原則指導下完善房產稅立法,有利于充分發(fā)揮房產稅二次分配的調節(jié)作用,進而縮小貧富差距、優(yōu)化財產配置。第三章指出當前我國房產稅征收的依據是國務院于1986年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其中征稅范圍、計稅依據乃至稅率的設定都是由當時的經濟條件決定的,存在許多局限性,也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的要求,致使房產稅應有的作用未能發(fā)揮。第四章通過歸納國際上部分國家和地區(qū)在房產稅立法建構上的有益成果,以期為我國房產稅立法完善提供借鑒。第五章提出基于量能課稅原則的要求,提出完善我國房產稅立法的建議,包括擴大征稅范圍,將城鎮(zhèn)個人所有的非營業(yè)性用房和農村的經營性房產、企業(yè)房產納入征稅范圍;新法應改變原來以原值的余值定價的計稅模式,轉而確立以市場評估值為定價依據的新模式,基準為房產及其所依附土地的價值。進而針對不同價值、不同用途的房產設計不同的稅率幅度,讓地方在幅度范圍內依照實際確定具體稅率。以期充分發(fā)揮房產稅的調節(jié)作用,彰顯實質正義,促進社會和諧與共同富裕。
【關鍵詞】:量能課稅 房產稅立法 分配正義 經驗借鑒 立法完善
【學位授予單位】:華南理工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22.22
【目錄】: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第一章 緒論10-18
- 第一節(jié) 選題的背景與意義10-12
- 一、選題背景10-11
- 二、研究意義11-12
- 第二節(jié) 選題的研究現狀12-16
- 一、房產稅制改革現有研究12-15
- 二、量能課稅原則的適用15-16
- 第三節(jié) 研究方法16-18
- 一、文獻研究方法17
- 二、規(guī)范分析方法17
- 三、比較分析方法17
- 四、經濟分析方法17-18
- 第二章 量能課稅原則及其對房產稅立法的指導意義18-30
- 第一節(jié) 量能課稅原則的概述18-23
- 一、量能課稅原則始于稅收公平原則18-19
- 二、量能課稅原則的內涵19
- 三、量能課稅原則能克服利益賦稅原則的缺陷19-21
- 四、量能課稅原則之“能”的衡量標準21-23
- 第二節(jié) 量能課稅原則對房產稅立法的指導意義23-30
- 一、選擇量能課稅原則為指導原則的原因分析23-26
- 二、征收房產稅以縮小貧富差距為首要目標26-28
- 三、量能課稅原則是憲法人權價值在稅收領域的體現28-30
- 第三章 從量能課稅原則的角度看房產稅的立法實踐30-39
- 第一節(jié) 我國房產稅立法的發(fā)展歷程30-32
- 一、1984年前房產稅立法的初創(chuàng)30-31
- 二、1984-2003 年房產稅立法的探索31
- 三、2000年來房產稅立法的發(fā)展31-32
- 第二節(jié) 量能課稅原則下我國現行房產稅立法存在的問題32-39
- 一、征稅范圍過于狹窄33-35
- 二、計稅依據過于簡單35-37
- 三、稅率過于單一37-39
- 第四章 國際房產稅立法的借鑒39-49
- 第一節(jié) 國際房產稅立法概況39-40
- 一、各國及地區(qū)房產稅的稅種設置39
- 二、各國和地區(qū)房產稅的立法權39-40
- 三、大部分國家及地區(qū)的房產稅多為地方稅40
- 第二節(jié) 寬稅基與合理的稅收優(yōu)惠40-42
- 一、不少國家和地區(qū)都堅持寬稅基41
- 二、合理的優(yōu)惠措施41-42
- 第三節(jié) 完善的計稅依據和評估方法42-45
- 一、各國計稅依據的選擇42-43
- 二、部分國家和地區(qū)的房產價值評估制度43-45
- 第四節(jié) 合理設計稅率45-49
- 一、國際上房產稅稅率的確定主體45-46
- 二、區(qū)分房產用途或價值設計不同稅率46-47
- 三、對空置住宅設計特別稅率47-49
- 第五章 完善體現量能課稅原則的房產稅立法49-60
- 第一節(jié) 確定合理的征稅范圍49-53
- 一、擴大征稅范圍49-51
- 二、確定減免范圍51-53
- 第二節(jié) 完善計稅依據53-56
- 一、確立以市場評估值為定價依據53-54
- 二、市場評估價之基準確定54-55
- 三、建立房產評估制度55-56
- 第三節(jié) 制定合理稅率56-60
- 一、區(qū)分房屋性質規(guī)定差別稅率56-58
- 二、賦予地方確定具體稅率的權力58-60
- 結語60-62
- 參考文獻62-65
-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研究成果65-66
- 致謝66-67
- 附件6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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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琪;張麗華;;國外房地產稅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影響與啟示[J];環(huán)渤海經濟w
本文編號:37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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