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學校治理委員會的運行機制及其啟示
發(fā)布時間:2021-10-19 14:40
伴隨20世紀80年代英國教育權力和責任的下放,學校自主權增加,學校治理委員會被賦予重要角色,它是學校愿景的設置者和策略決策的制定者。為了實現(xiàn)有效治理的目標,治理機構在人員選擇、職責與責任劃分、決策與問責、培訓與服務系統(tǒng)建設、自我評估與外部評審等方面積極探索,基本理清了職責、問責和服務的運行邏輯體系。優(yōu)勢與困境在其發(fā)展過程中共存。英格蘭學校治理委員會與我國校務委員會存在異同,但其仍為校務委員會的建設提供以下啟示:校務委員會成員選擇兼顧利益相關和技能經(jīng)驗,設專門職員;重視校務委員會的職責劃分與人員培訓;委員會設置與運行要有細則和法規(guī)保障;重視校務委員會的自我評價和外部評價。
【文章來源】:外國教育研究. 2018,45(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3 頁
【部分圖文】:
學校治理能力框架
本文編號:3445064
【文章來源】:外國教育研究. 2018,45(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3 頁
【部分圖文】:
學校治理能力框架
本文編號:3445064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jiaoyulunwen/xuekejiaoyulunwen/3445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