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教育考試中的幾個概念辨正
發(fā)布時間:2024-04-23 21:33
長期以來,學界普遍將清代教育考試中的府案首和院案首理解為府試全府第一名和院試全府第一名,認為在一次府試、院試中分別只產(chǎn)生一名府案首、院案首,將錄科與錄遺理解為介于科試與鄉(xiāng)試間前后不同的考試,概為概念與制度誤讀。通過研讀史料發(fā)現(xiàn),府試、院試是分縣排名、分縣發(fā)榜,每縣在府試、院試中分別產(chǎn)生一名府案首、院案首,院試后府學所取第一名稱院案首。各縣府案首、院案首并非考生名列全府第一,而是在各縣排名第一;府學院案首同樣不能理解為全府排名第一?圃、錄遺及大收都屬于廣義上的錄科,以往學界所認為的錄科與錄遺為同一考試。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府案首
二、院案首
三、錄科與錄遺
四、結(jié)論
本文編號:396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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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府案首
二、院案首
三、錄科與錄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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