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正義與教育改革的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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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正義與教育改革的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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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國教育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存在的教育問題是多方面的, 主要是在教育制度改
革中的指導原則的定位存在偏差:
教育改革追求社會效率和功利、 忽視乃至回避了教育公正的問題, 沒有把公正或正義原則作為教育制度改革的根本性原則。新時期的教育改革必須追求教育正義, 因為 只有教育正義才能提供教育制度分配權利和義務的合理方法。教育正義是教育制度和教育行動的底 線倫理, 國家、 政府和教育本身的教育行動必須首先追求教育正義, 必須實現和保證教育制度的正義 性。 關鍵詞: 教育改革; 教育制度; 教育正義; 教育權利
從宏觀教育體制的變革到微觀的課堂教學改革, 從國家在政策層面開展的改革到教師自發(fā)的教學改 革, 我國的教育改革意識越來越深入, 范圍越來越廣 泛, 一些教育改革也實現了預期的目標。 同時, 在社會 范圍內, 教育改革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一些教育問題 也越來越突出, 比如, 義務教育中的教育不公正和教 育不公平的問題, 教育亂收費問題, 兒童青少年教育 環(huán)境和生存環(huán)境的惡化問題, 教師的職業(yè)道德的失范 問題, 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問題, 應試教育與學生的學 業(yè)負擔過重的問題等等。 這些一直是教育改革的熱點 問題。為什么在教育改革中這些問題越來越嚴重?制 約教育改革進一步深入的因素是什么? 為什么教育改 革的阻力這樣大? 我們的教育改革難以觸及的重要問 題是哪些?教育改革需要突破的根本問題是哪些?本 文就這些問題做一教育哲學的探討。 一 盡管我們的教育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是教 育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是多方面的, 并且是復雜的。如 果分析我們教育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我認為主要集中 在這樣幾個方面。 教育改革追求社會效率和功利。 效率雖然在社會 中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忽視社會公正會對教育改革造
成更為嚴重的后果。雖然我們一直在強調教育改革, 但是教育改革總體上缺乏社會公正理念的指導, 也就 是說, 在教育改革中, 我們沒有把體現社會公正的正 義價值作為指導教育改革的根本性價值, 改革沒有正 義原則, 而是追求效率至上的原則。 這樣, 改革雖然在 轟轟烈烈地進行, 但忽略了教育公正的實現, 并且造 成了嚴重的教育不公平和教育不公正現象, 使教育本 身的道德危機增大, 在社會上產生了對公共教育的信 任危機。 我國的教育改革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在教育制度 的改革中基本的指導原則是錯誤的, 也就是說, 教育 改革輕視、 忽視乃至回避了教育公正的問題, 采取了 效率優(yōu)先的指導原則, 而沒有把公正或正義原則作為 教育制度改革的根本性原則。 我國教育改革的一些根 本問題基本上都是在回避教育正義之后造成的, 如城 鄉(xiāng)教育資源以及教育投入的巨大差異問題, 流動人口 的子女教育歧視、 城鄉(xiāng)貧困人口因經濟困難而失學的 問題, 重點學校和薄弱學校的差異問題, 擇校問題, 以 及學校對部分學生的教育歧視問題, 學生的生存狀態(tài) 惡化問題、學生在教育中的各種權利不受尊重等問 題, 都是由于缺失教育正義而造成的。 教育正義不僅涉及宏觀教育制度的基礎性原則, 涉及一個教育制度是否從根本上保證每個人平等的 基本權利, 即涉及制度的正義問題, 而且還涉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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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 學校、 教師對待每一個學生的教育態(tài)度、 教 育行為方式等等。 只有教育正義才能保障每個人平等 的權利。 現代教育制度最重要的是保障每個人接受教 育的平等的利益和權利, 盡管制度涉及效率, 但只有 保證了正義的條件下, 制度才具有真正的和長遠的效 率。正義是教育制度的首要價值。中國教育最為突出 的問題不是投入不足, 不是課程內容陳舊, 不是教學 方式落后, 而是個人平等的教育權利和教育自由沒有 得到根本保證。 由于教育改革忽視了社會公正、正義原則和實 施, 中國教育目前表現出的最為普遍和突出的問題是 個人權利包括教育權利得不到尊重, 甚至侵犯, 學校 亂收費的問題、 教育權利得不到尊重的問題、 教育腐 敗的問題, 學生學業(yè)負擔過重的問題, 學生健康權利 和生命權利被侵犯的問題, 教育的競爭結構和競爭氛 圍日益突出的問題, 學校對學生嚴厲的監(jiān)督和懲罰問 題、 教育對學生過度塑造的問題, 價值觀、 思想和知識 的統(tǒng)一化和標準化問題, 部分教育工作者對兒童的精 神和肉體的傷害問題, 都是在一定程度上不尊重和不 保障兒童基本權利的后果。在二十多年的教育改革 中, 這些問題不但沒有減少, 反而越來越突出, 其根本 的原因是這些問題沒有被當作教育改革的核心問題 和根本任務, 或者說我們的教育改革僅僅關注的是怎 樣提高教育質量、 怎樣通過教育實現更多的經濟和政 治的效益、 怎樣在教育階段讓學生掌握更多的知識內 容、 怎樣讓學生遵守秩序, 而不是通過教育改革使教 育更多地保障受教育者的權利, 不是更多地營造使得 學生健全發(fā)展的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 教育制度、 教育氛 圍、 教育措施及教育結構。 忽視按照正義價值來改造教育制度的教育實踐, 實際上造成教育改革沉迷于一些細小的微觀方面的 改善, 盡管在一定意義上說, 細節(jié)的改革是必要的, 但 是, 在缺乏根本的制度變革或者制度建構缺失社會公 正的條件下, 細節(jié)的改革是難以取得成效的, 而且缺 乏宏觀的價值指導,缺乏深層的根本原則的支撐, 從 而脫離社會整體變革的價值導向。 我們必須了解細節(jié)改革的價值基礎, 了解細節(jié)的 改革是否符合社會正義。 一種改革比另外一種改革更 可取是因為這種改革更有利于正義的實現。 如果教育 制度的安排有不正義的取向, 或者改革的舉措回避了 正義問題, 那么, 僅僅想通過細節(jié)的改革而實現改革 的目的是枉然的。如果教育改革逾越了教育正義, 僅 僅關注那些貌似正確但沒有正義而不能處理的問題, 那也無法達成改革的目標, 因為這些都從根本上忽略 了教育改革的根本任務, 忽略了改革對正義價值的追
求, 忘記了教育制度的道德性。如果忽視了教育制度 變革的根本取向是提高社會正義,而僅僅提高效率, 那么改革無疑是緣木求魚, 因為缺乏正義的教育制度 會破壞人們珍貴的價值追求和積極心態(tài), 造成社會性 的怨恨和忌妒, 破壞社會團結和合作。教育改革對人 權利的忽視, 不但是缺乏正義的表現, 而且也使得教 育無法積極地貢獻我們的社會和公共生活。 面向社會正義的教育改革無疑是非常困難而復 雜的,, 這樣的改革涉及的是教育的根本制度, 與一個 國家通過什么價值和制度而安排教育、 通過教育而實 現什么目的具有密切的關系, 與一個國家選擇什么樣 的教育方式、 推崇什么樣的教育具有密切的關系。因 此, 教育制度的變革涉及著一個國家的根本制度的選 擇和創(chuàng)新。 特別是面向社會正義的教育改革涉及國家 所選擇的社會制度、 政治制度、 經濟制度是否追求社 會正義的問題, 所以, 在國家的整體制度沒有以正義 價值作為制度安排的根本原則的條件下, 教育改革訴 求正義價值是非常艱難的。 我們國家在發(fā)展主義和經 濟主義指導之下, 經濟改革等不會把社會正義的問題 作為社會變革的根本問題, 教育改革因此回避社會正 義問題而抓住教育實踐中的枝末細節(jié)不放, 似乎改革 在不斷深入, 但實際上生死攸關的問題卻根本沒有觸 及。! 二 面向社會正義的教育改革必須追求教育正義。 教 育正義的內涵是對兒童人格的平等的尊重、 兒童生命 價值的平等的關懷和兒童基本權利的平等保護, 在此 基礎上引導兒童的精神品格健全和積極的成長。 對兒 童的權利不尊重和不保障的教育是不正義或不正當 的教育。教育正義并非是道德的奢侈, 與政治的正義 一樣, 教育正義是每個人現實的需要, 是每個人的理 性、 德性和個性健全發(fā)展的根本條件。 教育正義處理教育中的價值問題和權利問題。 一 方面公共生活推崇什么樣的教育價值、 追求什么樣的 教育是表現社會正義的根本方面,另一方面國家、 社 會和教育本身是否在教育活動中保障了人們平等的 也是教育是否追求正義的表現。 權利$包括教育權利%, 因為只有保障了受教育者的權利, 也就是說教育活動 中存在正義或者以正義價值作為教育的核心價值時, 教育才能促進人的健全發(fā)展。 現代社會之所以通過制度保障個人權利, 就在于 權利本身提供了一種教化的條件。 個人的權利能夠給 予個體塑造自己的機會, 提供認識自我、 治理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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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教育科學 !""# 年第 !" 期 機會和際遇,給人的自我制造或自我實現提供動力, 從而能夠在自我引導中使才智和品格得以提升和拓 展。因此, 基本權利的實現是造就良好的個體的核心 條件。! 權利本身不僅是人的自然所有, 而且權利的實現 是一切崇高美德和卓越品格的條件。 為了個體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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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的選擇與設計就必須建立在正義價值之上, 因為只有正義的教育行動,才能構成一種平等尊重、 平等關心每個人的發(fā)展和成長的教育力量。 當教育制 度追求教育正義時, 教育活動、 學校生活才有可能構 成人們形成相互合作、相互友愛的團結關系的基礎, 就會成為提升人們的自我價值、 促進自我價值實現的 根本條件。 教育正義是教育制度和教育行動的底線倫理, 改 革必須以正義規(guī)定的方向發(fā)展。 教育正義的目的涉及 促進每個人的教育利益, 保護每個人的權利, 并且通 過教育而培養(yǎng)每個人正義的品格, 這種正義的品格是 關注社會共善的人格品質。這是實踐組織良好、 秩序 井然、 生活健全的社會的關鍵。正義原則是形成公民 的社會團結、 社會友愛和公民社會合作的關鍵。 教育正義提供了在教育制度中分配權利和義務 的方法。 教育正義的首要目的是保護每個兒童的基本 權利。因此, 相對于效率和功利, 正義價值具有優(yōu)先 性。教育本身作為人類社會的實踐, 它的倫理性是首 要的特征。對于教育這種培育人的實踐而言, 道德是 教育制度的必要緯度, 作為一種制度結構, 教育的道 德緯度首先是正義, 即是否追求正義、 是否實現正義 $ 正義價值是評 是教育制度道德與否的表現。 可以說, 價教育制度以及教育改革的整體的傾向的惟一重要 的考量標準。 正義價值指定了教育制度和教育實踐的 行為、 教育的目標體系、 教師的行為、 學校管理等必須 尊重的界限,也就是說必須受到正義價值的限制, 必 須以是否保障受教育者的各種基本權利為價值評判 的根本準則。 由教育正義所保障的權利不受國家的利 益、 社會的效益、 學校的利益、 教師的利益所權衡。 教育作為促進每個人精神發(fā)展的力量, 必須平等 地尊重、 關懷和保護每個人平等的基本權利, 確保所 有的教育資源、 教育機會、 教育行動的公正性。 由于教 育本身更有可能以 “假定的能力” ($%&’()&* +,$,+-./ ) 評定和挑選學生, 把學生分為三六九等, 并根據分類 來分配教育資源和機會, 處于弱勢地位的學生更容易 受到自尊的傷害、 權利的侵犯, 教育正義因此包括促 進使這些學生獲得補償的教育。因此, 教育領域中正 義價值是絕對優(yōu)先于效率和功利的。 在教育結構中, 自然能力的差異和不平等是客觀 事實, 發(fā)展的差異和文化、 經濟等背景的不平等也是
神的健全發(fā)展,政治和教育必須保障個人基本權利, 需要社會和他人尊重理性和人格, 激發(fā)每個人在個性 的發(fā)展中追求優(yōu)秀。 教育改革需要建立能夠保護個人 權利的教育制度, 從而阻止政府、 學校和教師對受教 育者發(fā)展的任意干預, 阻止任何社會機構或教育 “把 它自己的觀念和行事當作行為準則來強加于所見不 同的人, 以束縛任何與它的方式不相協(xié)調的個性的發(fā) 教育可能 展! 如果權利保障不是教育的基本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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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迫使兒童按照某種統(tǒng)一的模型來形成個性, 教育就 成為一種強制的規(guī)訓, 教育就有可能隨意處置、 懲罰、 型塑、 打擊人, 個人精神的發(fā)展水平就會被嚴重抑制。 因此, 缺乏權利將給個人的健全發(fā)展帶來毀滅性的后 果。 只有把保障兒童權利當作重要的教育價值, 教育 制度、 教育觀念、 教育者和教育方式才能不以任何的 方式打擊、 排斥、 貶低、 歧視兒童的個性和價值趨向, 教育才能在觀念和制度上寬容每個人的生活理想和 生活目標, 個體才能獲得自主的精神發(fā)展, 才能把那 些敏銳的思想、 卓越的能力、 高尚的德性、 豐富的情感 從深處培養(yǎng)起來。 教育只有以正義價值為制度改革的基本導向, 才 能給每個人的自我價值的實現以較大的鼓勵, 才能鼓 勵每個人在人格和品質的發(fā)展中追求優(yōu)秀和卓越, 才 能增強公民相互之間的社會合作的有效性。 公民的自 尊和自我價值常常依賴體制和他人的支持和尊重。 教 育正義保障了教育體制對正在成長中的人的自我價 值感的鼓勵和支持, 這是非常重要的, 當面對體制帶 來的不公正時, 個人感到無能為力, 受到的打擊就是 最大的。另外, 教育正義保障了教師也就是具有教育 權威的人對每個學生的平等的尊重。 如果教育制度本 身缺乏正義價值的約束, 教育本身就成為慫恿不公正 的因素, 教育權威也就更加傾向于以不公正的態(tài)度對 待求教育者。 三 教育影響著每個人的理想、 價值、 自我、 人格等, 一種教育制度或者教育體系不僅是一種滿足現在的 需要和欲求的制度手段, 更是塑造人們的方式。因此
事實, 但是, 差異和不平等的擴大并不意味著就是合 理的或有效率的, 正義或者不正義正是制度處理不平 等的方式。如果僅僅強調社會效率, 而忽視正義作為 社會體系和教育體系的首要價值和取向, 那么就會擴 大不平等和造成新的不平等, 從而使不平等成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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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的, 成為不公正的, 這不僅不利于那些處于弱勢 地位的人的品質發(fā)展和自我價值的實現, 而且也會形 成社會怨恨和忌妒,對公共生活的合作造成破壞, 從 而實現不了社會效率。 實際上, 目前我們教育中的效率優(yōu)先原則僅僅優(yōu) 惠了那些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少數學習尖子, 而把大多數 人公平置于被教育淘汰、 忽視的地位, 犧牲了那些在 教育資源競爭和文化資本競爭中弱勢群體的利益。 但 是, 由于早期發(fā)展的復雜性, 任何一種教育體制都無 法也不能把人在一定階段的發(fā)展狀態(tài)作為自我價值 的永久表現, 從而限制他的發(fā)展所需要的教育首先要 善的理念。 教育本身的不公正或者不正義往往造成了 人格、 能力以及道德上的發(fā)展缺陷。 正義與效率并不是矛盾的, 但是正義是優(yōu)先于效 率的,追求效率的教育制度無法真正地實現社會效 率, 也不會自覺地或自動地實現正義, 由于忽略了正 義價值, 教育本身的不平等和不正義, 忽視了人的基 本權利, 破壞了人們參與治理共同生活的熱情, 加大 了社會合格的邊際成本, 削弱了人們對正義和道德的 追求。 這樣, 反而不能實現效率, 不能實現公共生活品 質的提升。 教育正義對基本權利的保護和對弱勢群體 的平等關懷增強了人們的自我價值感, 有利于人們實 現理性、 德性和個性的積極發(fā)展, 有利于人們積極參 與公共生活的合作, 并且有利于在社會中形成積極的 情感和道德風尚,所以正義價值是更為基本的價值。 當然一個社會追求效率也是合理的、 必要的, 但是效 率也只能在一個追求并實現正義的制度體系中實現。 正義的教育制度首先應該是保護兒童基本的教 育自由: 如道德自由、 思想自由、 學習自由 $ 包括選擇 學習內容、 學習方式和學習時間的自由 % 因為這樣才 能保證兒童的學習的興趣和學習的動力等, 是在機會 平等的條件下, 最大程度地提高最弱勢的群體的前景 和期望。教育正義改變的是整個教育制度的目標, 使 得教育結構不再以經濟效率為至上。 教育最為關鍵的 是促進每個人的理性、德性和個性的優(yōu)秀和卓越, 包 括對自我價值和自我能力的確信。 這只有在教育制度 的各個方面保護個人的基本權利的條件下才能實現。 即在教育正義實現的情況下才能實現。因此, 我們希 望建立正義的教育體系: 任何人在其中獲得自我價值 的實現, 獲得自尊和尊重, 獲得積極的公共生活的合 作的情感與態(tài)度, 獲得精神品格的健全發(fā)展。 作為公平的正義可以說不受現存社會的需要、 效 率和利益的支配。 它是評判社會制度道德與否的阿基 米德支點。正義是一個社會發(fā)展的長期目標, 也是實 現目標, 正義不受任何的功利需要的限制。 實際上, 只
有正義的制度才能形成社會的積極向上、團結的、 道 德秩序良好的社會。因此, 制度的正義才能孕育正義 美德并遏制不正義, 才能限制那些與正義美德不相容 的愿望、 抱負和行動。 如此看來, 教育變革的重要方向 雖然與特定時期的需要和條件相關, 但最為重要的是 進行制度的變革, 使教育制度具有正義性, 確定正義 的教育的普遍形式和具體內容。!這是我國教育改革 的長期而急迫的重要的方向。 四 保障人的基本權利是對國家、 政府和政治提出的 要求, 這樣, 才能在制度上保障個人權利不受侵犯。 教 育正義其實也是對國家、 政府、 政治以及教育制度提 出的要求。國家對教育正義負有責任。教育正義構成 了教育的規(guī)范批判的尺度。借助教育的正義性, 就可 以區(qū)分合法與不合法的教育制度、 教育形式、 教育活 動。教育正義是對國家的教育行為、 教育制度的道德 限制, 也就是說國家、 政府和教育本身在面對求教育 者的基本權利時不應該做什么, 而應當做什么, 這必 須在制度和實踐上有所保證、 有所限制。如果說一種 教育制度是道德的,首先要看社會是怎樣認識正義 的, 怎樣處理社會和教育中的不正義狀況。 教育基本結構之所以是正義的主要問題, 或者說 是教育正義主要應用的對象, 是因為教育結構和教育 制度影響著人們的發(fā)展水平、 生活前景、 人格特征、 自 我價值等, 教育正義還影響著人們的社會態(tài)度和公共 理性的發(fā)展, 教育結構還以不同的方式限制著人們的 抱負和希望。所以, 一種教育制度不僅僅是一種滿足 人們現存欲望和抱負的制度圖式, 而且也是一種塑造 人們未來抱負和自我價值的方式。因此, 教育的基本 結構和教育制度是否具有德性即是否正義對個人和 對社會的影響是十分深刻的。國家的教育制度、 政府 的教育政策、 教育本身的實踐形式等, 必須具有正義 的品質, 必須擔負實現正義的責任。這是形成政治信 任和社會團結的根本條件, 也是所有公民的品格健全 發(fā)展根本條件, 更是公共生活形成積極的道德風尚的 根本條件。 教育基本結構和教育制度是否具有鼓勵性和支 持性, 是否體現了公正和關懷, 對人的各個方面的健 全發(fā)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同時對于國家的公共生活的 健康和道德具有重要的實質意義。 國家必須承擔教育 基本結構和教育制度道德化改革的具體責任, 使教育 具有正義性。 教育正義作為對國家、 政府和教育本身提出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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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教育科學 !""# 年第 !" 期 革要求, 意味著我們必須對現存的教育制度和教育各 種形式進行道德的評判, 即評價現存的教育制度以及 各種教育實踐是否是好的或正確的, 是否是正義和善 的。這種評價不是以任意的目標為標準, 不是以經濟 或別的什么效率為標準,而是以社會正義為根本標 準, 教育正義是對教育制度的一種超越性的保證。 只有合乎正義價值的教育制度才是合法的, 才是 可取的。國家、 政府和教育本身的教育行動必須首先 追求教育正義, 一方面通過正義觀念的確立, 把正義 價值作為教育制度和教育實踐的根本追求, 另一方面 通過具體的制度、 政策、 立法、 行政等把正義價值轉換 為追求正義的具體的行動。教育正義是國家、 政府和 教育本身的合法的教育行動的基礎,是必須追求、 實 現的責任。如果國家、 政府和教育本身忽視了教育正 義, 違背了教育正義, 他們就失去了合法存在的道德 性, 必須進行改革。 正義價值并不是社會高度發(fā)展之后的奢侈品, 而 是所有人類社會、 所有發(fā)展時期的必要追求。盡管我 們國家處在發(fā)展之中, 效率的追求似乎成為合法的重 要理由, 正義或公正、 權利和自由等往往被看作是道 德上的奢侈,是經濟水平和公民素質提高以后的事 情。許多人認為, 教育更應該為國家發(fā)展和經濟建設 服務, 而教育正義僅僅是一種理想。這無疑忽視了正 義的價值, 成為國家、 政府和教育本身放棄為教育正 義擔負不可推卸的責任的理由。 如果國家、 政府和教育本身沒有積極追求正義價 值, 沒有擔負起實現正義的責任, 或者說在實現教育 正義的方面是消極的, 比如, 放棄對教育義務的履行, 不去積極保護求教育者的各種基本權利, 那么對其進 行道德的批判和制度的改革就是必要的。 就我們國家而言, 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就是重建 我們的教育制度,使其承擔起實現教育正義的責任。 追求正義還是追求效率實際上是國家政治和教育的 價值決斷,也就是政府是否愿意追求社會正義的問 題。追求教育正義的教育改革不是可能不可能的問 題, 而是國家和政府愿意不愿意的問題, 是我們的教 育政治愿意不愿意觸及的問題。 盡管面向正義的教育 改革非常艱難, 但是并不是不能做或者做不到, 而是 我們是否從現在起愿意不愿意做; 盡管完全的社會正 義和教育正義不可能徹底實現, 但是, 正義價值永遠 應該是教育改革的理想和目標。 注釋:
! 雖然教育理論界討論教育公平或教育均衡等問題,但是一直
沒有把正義或公正作為一個根本問題來討論。公平和公正是有區(qū)別 的, 公平的事物不一定是公正或正義的, 在我們教育中許多看起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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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的事情實際上卻是不公正的。至于均衡根本不是價值問題。僅僅討 論教育均衡無疑會掩蓋社會正義問題。 —洛 克 的 教 育 思 想 %&’$ 鄧 文 正 譯 $ 北 " 納 坦?塔 科 夫 $ 為 了 自 由—— 京: 三聯(lián)書店,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沛 西?能 $ 教 育 原 理 %&’$ 王 承 緒 等 譯 $ 北 京 :
(*+#$("$
商務印書館, $ 約翰?密爾 $ 論自由 %&’$ 程崇華譯 $ 北京: (*,!$-$ 《正義論》 (. /01234 25 6789:;1 ) 開始就指出, 正義是社 % 羅爾斯在 會制度的首要價值, 由正義所保障的權利決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 會利益的權衡。正義的價值是決不能妥協(xié)的。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羅爾斯 $ 正義論 %&’$ 北京: (*,,$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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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范大學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 、 博士 < 作者: 生導師、 教育學博士A 陳培瑞A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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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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