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限購令下的個人住房買賣合同糾紛法律適用
【學位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8
【中圖分類】:D923.6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論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價值
三、文獻綜述
四、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第一章 “限購令”問題的提出
第一節(jié) “限購令”下案情簡介與爭議焦點
一、“限購令”實施引發(fā)的個人住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情簡介
二、“限購令”下個人住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結果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jié) “限購令”的產生和現(xiàn)狀
一、“限購令”及其產生的背景及屬性分析
二、“限購令”內容的歸類解讀
三、我國房地產限購令的發(fā)展歷程和現(xiàn)狀
本章小結
第二章 “限購令”的法理分析及其對個人住房買賣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一節(jié) “限購令”是否屬于不可抗力
第二節(jié) “限購令”是否屬于情勢變更
一、情勢變更的定義
二、情勢變更原則設立的意義
三、情勢變更與不可抗力的區(qū)別
第三節(jié) “限購令”是否屬于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
第四節(jié) “限購令”是否屬于商業(yè)風險
第五節(jié) “限購令”對個人住房買賣合同效力的影響
本章小結
第三章 “限購令”下的個人住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及責任認定
第一節(jié) “限購令”下的個人住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一、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要件
二、“限購令”下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具有可行性
三、情勢變更原則在限購令糾紛中的運用及處理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完善“限購令”下個人住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審判和建議
第一節(jié) 出臺對“限購令”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司法解釋
第二節(jié) 有約定從約定堅持調解優(yōu)先
第三節(jié) 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應遵守嚴格程序
一、當事人“再交涉”程序的規(guī)定
二、適用情勢變更原則須上報審核
三、限制運用自由裁量權
第四節(jié) 統(tǒng)一對“限購令”下違約行為的歸責方式
一、統(tǒng)一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作為歸責方式
二、統(tǒng)一對違約方適用損害賠償金制度
本章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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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84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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