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章程在大學法人化治理中的價值向度與法律限度
發(fā)布時間:2017-09-10 21:40
本文關鍵詞:大學章程在大學法人化治理中的價值向度與法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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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學章程通過對舉辦者、辦學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意志與權利進行確認,并對各相關權利主體進行制度性的規(guī)約,起到了理性化的價值引導與依法治理的保障作用。在創(chuàng)建中國特色的現(xiàn)代大學制度過程中,大學章程能不能被視作一種法律,在多大范圍內多大程度上發(fā)揮作用,需要理性地審視。研究以中外比較、歷史比較、現(xiàn)實發(fā)展的視角探討了我國大學章程的法律效力及其限度。大學章程需要基于"自主管理"的訴求,以"共治"的方式實現(xiàn)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法治"化,以期實現(xiàn)大學的本質價值追求。
【作者單位】: 西南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
【關鍵詞】: 公立大學 現(xiàn)代大學制度 章程 價值 法律限度
【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公立大學改制為行政法人研究”(CIA100155)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55批次面上資助項目“公立高校二次法人化治理研究”(2014M552312)的階段性成果
【分類號】:G647
【正文快照】: 我國大學章程自《國家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特別是《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2011)頒布后取得了長足進展,但仔細審視我國公立大學章程,最突出的問題仍然是大學章程的法律地位及其效力問題。大學章程是否可以被視為法律,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起到作用,一直以來都是學,
本文編號:82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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