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知識產權法學教改的反思分析
發(fā)布時間:2023-11-20 17:06
在我國,知識產權作為新興專業(yè),既涉及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統(tǒng)一,公法與私法的結合,同時涉及到法學、經濟學、管理學、工科學科等知識,既有立法實踐,也有執(zhí)法、司法實踐;既有國內實踐也有國際實踐,但我國的大學知識產權教育起步較晚,尚未形成完善的知識產權教育體系,對知識產權法的教學模式以及教學法研究有限。本文即對目前知識產權專業(yè)教育的問題進行分析,并試圖提出知識產權教學改革的新思路。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知識產權法課程的特點
(一)專業(yè)性強
(二)綜合性強
(三)內容龐雜且變化極快
二、當前我國知識產權法教學的現狀
(一)人才培養(yǎng)方案定位不精準,人才培養(yǎng)目標不明確
(二)知識產權法課程設置不科學
(三)知識產權方向的教學師資力量匱乏,梯隊層次不合理
(四)知識產權法學的教學方法未跟上教學需求
三、對知識產權法課程教學的反思
(一)知識產權法教學的應然性反思
(二)知識產權法教學的實然性反思
四、我國高校知識產權教學改革的思考
(一)明確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yǎng)目標
(二)貫徹“以人為本、以生為本”的教學精神
(三)充實知識產權教學隊伍
(四)改進教學理念、教學方法
(五)提供多樣化實踐場所
本文編號:3865479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知識產權法課程的特點
(一)專業(yè)性強
(二)綜合性強
(三)內容龐雜且變化極快
二、當前我國知識產權法教學的現狀
(一)人才培養(yǎng)方案定位不精準,人才培養(yǎng)目標不明確
(二)知識產權法課程設置不科學
(三)知識產權方向的教學師資力量匱乏,梯隊層次不合理
(四)知識產權法學的教學方法未跟上教學需求
三、對知識產權法課程教學的反思
(一)知識產權法教學的應然性反思
(二)知識產權法教學的實然性反思
四、我國高校知識產權教學改革的思考
(一)明確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yǎng)目標
(二)貫徹“以人為本、以生為本”的教學精神
(三)充實知識產權教學隊伍
(四)改進教學理念、教學方法
(五)提供多樣化實踐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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