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漢語教學詞義辨析的對象和原則
本文關鍵詞:對外漢語教學詞義辨析的對象和原則,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漢語語法
世界漢語教學第24卷2010年第3期
對外漢語教學詞義辨析的對象和原則
李紹林
北京語言大學漢語學院
提要本文針對對外漢語教學的特點,提出對外漢語教學詞義辨析的范圍應大于漢語詞匯本體研究的辨析范圍,并從漢語詞形和詞義兩個方面對這個觀點加以說明論證,因此,在詞匯教學中不必堅持漢語詞匯本體研究的詞義辨析范圍,擴大詞義辨析的對象是符合留學生的客觀要求和需要的。在指出對外漢語教學詞義辨析某些問題的基礎上,本文提出詞語辨析應該簡單實用、明白易懂、溫故知新和解決主要矛盾等四項原則。
關鍵詞對外漢語教學近義詞辨析
〇引言
詞語教學是非常重要的一項,雖然對詞匯教學的方法已有較多的研在對外漢語教學中,
究成果,但是,這些研究多是關于詞義釋義的方法,比如李泉(1991)總結出釋詞的一些原則和方法,黃振英(1994)也曾提出過7種解釋詞語的方法。而詞義辨析的研究相比之下則顯
因此,對外漢語的詞義辨析有必要在借鑒漢語詞匯本體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學科的得薄弱,
特點總結出一些新的東西,本文將要探討詞義辨析的對象和范圍、詞義辨析的原則等問題,希望對對外漢語教學的詞義辨析能夠有進一步的思考和認識。
一詞義辨析的對象
詞義辨析是指辨析那些有種種細微差別的近義詞。對于確定近義詞組的標準,學術界有過多次討論,提出了若干確定的標準,首先是詞類說,認為近義詞一定要按照詞類來劃分,
1985)第二是概念不屬于同一詞類的詞,盡管詞匯意義相近,也不能視為近義詞。(高慶賜,
“同一關系”,“從屬關系”。第三是詞匯系統(tǒng)說,說,認為近義詞所表示的是概念上的不是認
為近義詞的研究應限制在一種語言的現(xiàn)代共同語之中,不應該超越一種語言的詞匯系統(tǒng)。
1965;郭良夫,按照這種觀點,把古語詞和方言詞排除在現(xiàn)代漢語近義詞之外。(張志毅,,
1985)除此以外,還有人談到近義詞的音節(jié)和構成語素,這里就不多介紹了。
1.1辨析對象范圍擴大的主張
漢語詞匯本體研究對近義詞的確定和區(qū)分標準是很嚴格的。如果把漢語學術界區(qū)分近義詞的標準運用到對外漢語教學中是不是可行呢?這個問題不明確就使對外漢語教學的詞義辨析失去標準,從而不能確定詞義辨析的對象,對此,對外漢語教學界的有些研究者做出406
本文關鍵詞:對外漢語教學詞義辨析的對象和原則,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124135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jiaoyulunwen/duiwaihanyulunwen/124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