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認識的主體性與客體性
摘要:人類的認識既不是完全客體性的也不是完全主體性的,它源于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交互規(guī)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層次上體現著主體性或客體性。20世紀的科學從相對論、量子力學到混沌學、分形理論都體現了這一精神實質,本文在簡單論述相對論、量子力學所體現的主體性與客體性后,著重分析了混沌學與分形理論中的主體性與客體性問題。
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是主體(人類)與客體(客觀世界)相互作用的結果,所以對認識的理解必須從主體、客體及其相互作用方式三方面著眼。認識既不是完全客體的,也不是完全主體的,具體的認識是主客體在相互作用中交互規(guī)定的結果。自然現象在變化中有不變的東西,科學所研究的就是變化中的不變及潛在可能性的現實化,F實性不能超越潛在可能性的范圍,它不是任意的、無規(guī)律的,其中存在著不依賴于主體的客觀特征;有意義的、具體的事件即潛在可能性的具體實現,卻是依賴于具體的環(huán)境條件,依賴于主體、測量工具或碼尺的。認識中的主體規(guī)定體現了認識的主體性方面,客體規(guī)定體現了客體性方面,任何知識體系都同時包括這兩個方面。20世紀物理學的重大成果相對論、量子力學、混沌學、分形理論雖然研究對象不同,所揭示的具體自然規(guī)律不同,但是在“認識源于主客體相互作用,兼有主體性與客體性”這一點上卻是相同的。
一 相對論、量子力學中認識的主體性與客體性
(一)相對論中認識的主體性與客體性
相對論效應顯著的是宇觀的、高速運動的自然。相對論表明:對于同時性、時間間隔、空間間隔等一些物理現象,不同參照系觀測結果不同,觀測結果依賴于主體對參照系的選擇,它反映了認識的主體性一面;對于四維時空間隔、物理定律的形式等,不同參照系觀測結果相同,觀測結果不依賴于主體對參照系的選擇,而決定于觀測對象自身的客觀性質,它反映了認識的客體性一面。
根據狹義相對性原理,不同慣性系對同一物理過程進行的時、空描述,所得到的時間、空間坐標不同,時間間隔和空間間隔也不同,即所謂的“同時性的相對性”和“鐘慢”、“尺縮”現象,不同慣性系對同一物理過程的時、空間隔測量值之間的對應關系,是由洛侖茲變換確定的[1],相對論因子(1-v2/c2)1/2具體體現了對時間間隔和空間間隔的測量依賴于主體(觀測者)的程度和方式。狹義相對論中包含的這些“同時性的相對性”、“時間間隔和空間間隔的相對性”等,明確地表明了主體(觀測者)對客體(被測過程)的認識并非與主體毫無關系,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于主體與客體的相互關系,決定于主體對參照系的選擇,這是對認識的主體性的體現。
狹義相對論中不同的慣性系對同一物理過程進行的時、空測量,所得到的時空坐標、時間間隔和空間間隔盡管不同,即時、空測量值依賴于觀測者所選用的參照系,但是洛侖茲協變保持了原時“dt”(即Minkowski四維時一空間隔dt 2=dx2+dy2+dz2-dτ2)不變[2],也就是說,不同參照系中的dt對于一個確定的物理過程來說是相等的,是不依賴于觀測者對參照系的選擇的。進一步地,廣義相對性原理說明了,客體(被測過程)的真實的物理規(guī)律應該在任意坐標變換下形式不變[3],不存在優(yōu)越的參照系,這是認識的客體性的體現。
可見,相對論中對同一物理過程的認識既有依賴于主體的部分也有不依賴于主體的部分。筆者要強調的是,由于對主體的任何有意義的作用,其發(fā)生方式與主體對客體的測量本質上是相同的,都是兩者的相互作用,因而這種認識的主體性不是虛幻的、無意義的,而是真實的、有意義的,所以認為相對論反映的是完全的主體性或完全的客體性都是不正確的,任何具體的認識都是主客體相互作用、交互規(guī)定的結果,它既具有主體性又具有客體性。
(二)量子力學中認識的主體性與客體性
量子力學的研究對象是微觀自然。以哥本哈根學派為代表的對量子力學的物理詮釋,充分地說明了認識的主體性和客體性的雙重規(guī)定。量子力學的測量理論表明“在所有場合,我們關于一切現象的知識都是通過對有關系統與測量儀器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研究獲得的”[4],在這一相互作用過程中,涉及到對象與儀器的一種非無限小的相互作用,這時儀器對觀測對象的影響是無法補償的、不可控制的,因而對體系態(tài)的描述不能只涉及到所考慮的對象,而且要涉及到對象與觀測條件之間的一種關系[5]?腕w以客觀的潛在的可能性制約、規(guī)定了主體,主體(測量儀器)以具體的現實的環(huán)境條件規(guī)定著客體,具體的實現了的測量結果則是這種交互規(guī)定的結果,進而使其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主客體雙方的烙印。
一方面,筆耕文化傳播,量子力學突出地表明了認識對主體的依賴,由波函數所描述的一個微觀客體的態(tài),只是一些潛在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實現的方式依賴于與客體相互作用的系統。明顯地體現認識的主體性的是大家熟悉的微觀客體的波粒二象性,以電子為例,它具有顯示其粒子形象或波動形象的潛在可能性,至于究竟發(fā)展其中哪一種可能性,就要看它與何種系統相互作用,即要看主體是用晶體來測量它的衍射圖樣,還是用計數器測量它的光電效應。
法學畢業(yè)論文范文
本文編號: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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