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美財務會計概念結構比較
發(fā)布時間:2014-07-29 09:02
從本質上看,我國的基本準則與IASB概念框架基本趨于一致。但與IASB概念框架相比,我國的基本準則仍表現(xiàn)出以下特征:在名稱上,我國以基本準則取代了概念框架的稱呼。在體例結構和表述上,基本準則表現(xiàn)出高度概括的、法規(guī)式概念框架的特征。增加了”財務會計報告“。增加了”公允價值“會計計量屬性。重新理順了損益表要素。IASB概念框架的損益表要素包括收益和費用。其中收益包括在主體正;顒又械氖杖胍约袄茫毁M用包括在主體正;顒又械馁M用以及損失。我國基本準則的損益表要素包括收入、費用和利潤。其中利潤包括收入減費用后的凈額以及直接計人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與IASB概念框架相比,我國基本準則關于會計要素安排的另一個重大特征是,將利得和損失區(qū)分為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和直接計人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而IASB概念框架中的利得和損失只屬于損益表要素。
。1)會計目標和目的比較。
從20世紀70年代起,西方會計界(主要以美國為代表)對財務會計概念結構的研究,是將目標放在第一位。而我國會計界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研究會計的基本理論時,會計職能是爭論的中心話題之一。我國會計界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很少涉及目標的研究與討論,即便有,也是以介紹西方理論為主,對會計目標理論研究甚少。從內容上看,真正提出財務會計的目標是決策有用性,并以其作為財務會計理論的起點,是在1953年史度伯(staubus,G.J.)的開拓性研究、特別是70年代初期AICPA Trueblood委員會的研究報告以及美國FASB的概念結構公告發(fā)布以后。西方會計界在研究會計目標時,一般都不區(qū)分財務會計的目標與財務報表(告)的目標。美國FASB在第l號概念公告中,將財務報告的目標主要確定為以下方面:一是財務報告應該提供對現(xiàn)在的和可能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作出合理的投資、信貸及類似決策有用的信息;二是財務報告應該提供有助于現(xiàn)在和可能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評估來自銷售、償付、到期證券或借款等的實得收入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的信息;三是財務報告應該提供有助于現(xiàn)在和可能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評估來自銷售、償付、到期證券或借款等的實得收入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的信息。即財務報告的目標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對決策有用的信息,而FASB對決策有用的信息分別從現(xiàn)金流動的數(shù)額、時間分布等和企業(yè)經(jīng)濟資源等角度來界定。財務會計目標在會計準則制定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雖然能借鑒美國會計界數(shù)十年的經(jīng)驗,但是根據(jù)我國當前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育狀況,試圖模仿美國FASB用”決策有用性“的思路來確立我國財務會計的目標未必恰當。
(2)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比較。
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是指會計信息所應當達到或滿足的基本質量要求。它是會計系統(tǒng)為達到會計目標而對會計信息的約束,主要回答什么樣的會計信息才算有用或有助于決策。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比會計目標更具體地指導會計的確認、計量和信息的傳遞。美國會計學會于1977年發(fā)布的報告《會計理論與理論認可》認為,為了做到制定有用的決策,會計信息必須具備相關性、町靠性、客觀性、可驗證性、不偏不倚以及精確性等質量。FASB將會計信息質量特征作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一部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評價與指導會計準則的理論體系,對會計實務不具有約束作用。
中國新頒布的企業(yè)會計基本準則描述了會計信息質量特征,主要包括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但沒有明確表述會計信息質量特征與會計目標之間的邏輯關系,沒有將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劃分層次,也沒有對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彼此之間可能產(chǎn)生的矛盾做出必要的說明。在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表述形式上,我國的基本準則表現(xiàn)出高度概括的法規(guī)式概念框架的特征。
(3)會計確認與計量的比較。
美國把會計要素分為十大類,即資產(chǎn)、負債、權益、全面收益、業(yè)主投資、業(yè)主派得、營業(yè)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與之不同的是,筆耕文化傳播,我國會計要素共有六個,即資產(chǎn)、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對比可以看出,美國沒有把利潤作為一個獨立的要素,而我國則把利潤作為一個獨立要素,這種差異與中西方對財務成果的側重點不同有關。西方將企業(yè)”所得稅“作為費用項目,與其他費用一樣,均應將其與收入抵減,獲得經(jīng)營活動最終結果。而我國在較長時間內都是將所得稅作為企業(yè)與國家進行利潤分配的分配項目,這是由我國在計劃經(jīng)濟時代資本是國家投資而引起的。我國2007年開始實施的基本準則對會計要素的定義作了重大調整,是本次基本準則修改的核心部分,主要是以2000年國務院發(fā)布的《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資產(chǎn)、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進行了重新定義,取代了原準則會計要素的定義。此外,新準則還吸收了國際準則中的合理內容,如引入國際準則中的”利得“和”損失“概念。由于《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作為更高權威的文件,規(guī)定了會計要素只有6項,所以新準則將兩者在”利潤“要素中加以體現(xiàn)。
原準則表述為”利潤包括營業(yè)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yè)外收支凈額“,而修訂后的準則表述為”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跁嬘嬃吭谪攧諘嬒到y(tǒng)中的重要地位,我國修訂后的基本準則新增了會計計量的規(guī)范內容,對重置成本、可變現(xiàn)凈值、現(xiàn)值、公允價值等計量基礎的概念、含義、應用條件等做出原則性規(guī)定。其主要原因是隨著我國會計實務的發(fā)展,歷史成本之外的計量基礎被逐步引入到會計準則中。而原準則沒有對會計計量做出一般性規(guī)范,僅在一般原則中對歷史成本作了原則性規(guī)定,顯然無法滿足要求。
本文編號: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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