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速公路的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4-05-07 06:38
<正>有限的財政投入與巨大的公路建設資金需求矛盾是世界各國政府面臨的普遍性難題。在日本,僅靠專項稅收無法滿足公路建設需要。1952年,日本國會頒布《高等級公路建設特別法案》,建立國家公路及部分地方公路收費制度,作為籌集高等級公路建設資金的一種方式。為有效實施收費制度,日本先后組建了四個道路公團。然而,隨著公路的快速發(fā)展,道路公團制度的弊端愈加顯現,以致難以正常存續(xù)。為此,2005年日本啟動了高速公路投融資體制改革。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道路公團建設和管理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投融資體制的改革
啟示和借鑒
本文編號:396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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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投融資體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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