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22:42
【摘要】:超載超限運輸是公路第一殺手,嚴重破壞公路路面及橋梁等基礎設施,容易引發(fā)道路交通事故,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擾亂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導致汽車工業(yè)的畸形發(fā)展,損害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2004年6月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直接領導和統(tǒng)一部署下,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中宣部、國務院糾風辦等九部委聯(lián)合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廣東省根據(jù)國務院的統(tǒng)一部署,集中開展了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2007年經國務院同意,全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礎上,從2008年起,再用三年時間構建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長效機制。廣東省通過加強固定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站建設、路面聯(lián)合執(zhí)法、流動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巡查、高速公路執(zhí)法、經濟調節(jié)等措施,車輛超限超載運輸?shù)膰谰B(tài)勢得到了緩解,道路通行效率明顯提高,道路運輸秩序有所好轉。 但目前廣東省超限超載車輛治理工作缺乏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制、有獎有罰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運輸激勵機制、職責分明的責任追究辦法和行之有效的源頭管理辦法,有限的路面執(zhí)法力量與龐大的運輸車輛相比,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問題難以取得突破性的進展,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工作向縱深推進的難度很大,超限超載現(xiàn)象出現(xiàn)反彈,對公路橋梁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治理形勢不容樂觀。 目前在學術界對超限超載研究不夠,本文研究定位于此,試圖結合目前廣東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工作的具體情況,借鑒國內外成功治理經驗,分析研究當前廣東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和構建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運輸長效機制存在的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措施和途徑,以促進廣東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學位授予單位】:華南理工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F542;U491
【學位授予單位】:華南理工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F542;U49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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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陳剛,金通;“公路超載”問題的本質及其制度因素分析[J];當代財經;2005年03期
2 倪富健,鄧學鈞;不同軸限下運行費用的對比分析[J];東南大學學報;1994年06期
3 路成章,王文龍;超載運輸對社會的危害[J];公路交通科技;2004年05期
4 王文龍,路成章;公路超限超載運輸?shù)闹卫硪皶r、適時地轉入長效治理階段[J];公路交通科技;2005年03期
5 路成章;王文龍;;從超載、超限說到運輸市場的過度進入和運輸行業(yè)的管理方針[J];公路交通科技;2006年06期
6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J];湖南現(xiàn)代道路交通;2000年02期
7 劉儒,周麗濤;治理機動車超載的經濟學分析[J];經濟師;2005年03期
8 ;關于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J];交通標準化;2004年09期
9 王劍波;馬f,
本文編號:269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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