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公民行為如何產生_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的新視角 投稿:孟弴張 XX
本文關鍵詞: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的新視角,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的新視角 投稿:孟弴張
1組織公民行為:一個不斷擴展的研究領域自1983年印第安納大學的Organ教授提出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CitizenshipBehavior,OCB)的概念以來,研究者們對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維度、原因變量、結果變量等開展了廣泛…
1前言地圖的參照系是地圖設計中的一個重要問題。一般的地圖是以外部世界為參照的,而人在定向時卻常需以自我為參照系,如“郵局在路的左邊”等[1]。當人利用地圖完成自我定位任務時,需要不斷進行心理旋轉。只有當?shù)貓D的參照系與自我參照系的方向正好一致時,也就是…
1問題的提出工作團隊是一個由不同成員組成的,為達成某個特殊目標或完成某項任務而共同承擔責任的群體[1]。共同承擔責任是工作團隊區(qū)別于一般群體的重要條件之一。在團隊研究中,研究者也都是以承擔某項具體職能、共同承擔責任、彼此相互依賴的小群體作為研究對象的…
作者:武欣吳志明張德
心理科學進展 2005年06期
1 組織公民行為:一個不斷擴展的研究領域 自1983 年印第安納大學的Organ 教授提出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OCB)的概念以來,研究者們對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維度、原因變量、結果變量等開展了廣泛的研究。Podsakoff等人的文章對2000年以前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進行了系統(tǒng)的總結[1],該文章可以被視作組織公民行為研究中的一個里程碑,通過這篇文章基本上可以對2000年之前的該領域研究有一個近似全貌性的了解。國內研究者也對上述研究有所介紹[2,3]。然而,近年來(2000年之后)組織公民行為研究者不斷從一些新的角度進行探討和研究,主要的研究領域包括基于社會資本和社會網絡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社會規(guī)范對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群體層次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和對組織公民行為的負面作用的探討。這些研究者或者開拓了有關組織公民行為的新的研究領域,或者引發(fā)了對過去研究中關注不足的問題的重視,因此可以稱之為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的“新視角”。這些新視角可能會成為未來組織公民行為領域研究的新的生長點,而在國內的文獻中這些研究鮮有提及。本文主要是對組織公民行為研究領域這幾個新的研究方向進行討論和分析,引起研究者們對這些新視角的關注,并就如何沿著這些路線開展未來的研究提出建議。 2 基于社會資本和社會網絡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 近年來,社會資本與社會網絡的研究是社會學、心理學和管理學等多學科關注的熱點問題,一些研究者也逐漸開始從社會資本和社會網絡的角度分析和研究組織公民行為的作用機制。社會情境中的個體在各種各樣的相互關系基礎上構成不同的社會網絡,每個個體都是網絡上的結點。社會網絡的研究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自我中心的社會網絡,即研究一個個體的社會關系(例如友誼網絡、信息網絡等)對個體的心理和行為的影響;另一類是對一個群體的整體的社會網絡特征進行研究[4]。社會資本是嵌入在社會結構中的資源, 是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密切關系體現(xiàn)出來的。Nahapiet和Ghoshal認為社會資本可以劃分為結構維度、關系維度和認知維度。結構維度主要指的是群體中人與人之間相互聯(lián)系的程度,其實就是指群體中的社會網絡特征;關系維度主要指群體中人際關系的質量,即人與人之間是否相互信任、喜歡的程度等;認知維度主要指群體成員擁有共享觀念的程度,例如是否有共同的價值觀、是否有共同語言等[5]。研究者們認為社會資本能有效的解決組織中的協(xié)調問題,降低組織中的交易成本,促進組織成員之間的信息溝通,因此是一種對組織有價值的資本。 Bolino等人在Nahapiet和Ghoshal關于社會資本的3個維度劃分的基礎上,提出組織公民行為有可能在上述3個維度上增加組織的社會資本,例如, 員工積極參加組織中的活動就是一種組織公民行為的表現(xiàn),通過參加組織中的各種活動使得在原有的工作關系中很少聯(lián)絡的組織成員之間形成新的網絡鏈接,從而使整個組織形成更密切的網絡關系,這樣也就增加了社會資本的結構維度;通過員工忠誠于組織的行為、積極參加組織活動的行為以及助人利他的行為,增加了人際之間相互喜愛、信任和認同,即增加了社會資本的關系維度;通過員工積極提出建設性意見等行為進行充分的信息溝通和分享,有助于形成共享的語言和觀念,從而增加社會資本的認知維度[6]。 從社會網絡的角度分析和研究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者主要關注的是人際公民行為(Interpers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ICB )這種特定的組織公民行為表現(xiàn)形式。人際公民行為主要指的是個體在人際互動的情境下自愿表現(xiàn)出來的助人、利他等直接或間接提升其他個體的工作有效性并最終對群體或組織的有效性有貢獻的行為。人際層面的組織公民行為與其他層面的組織公民行為相比,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人際層面的組織公民行為有一個特定的目標對象,也就是特定的行為接受者,因此這些研究者往往不僅從組織公民行為的行為者角度進行分析,也將從組織公民行為的接受者或受益者角度進行分析。Settoon 等人研究了社會網絡中人際關系質量和關系情境對人際公民行為的影響作用[7]。Bowler采用社會網絡分析的方法研究了社會網絡關系對組織公民行為的行為者和接受者的影響。研究發(fā)現(xiàn),友誼關系的強度對個體做出或接受人際公民行為有正向的影響作用,以幫助行為為例,個體通常對自己的好朋友提供幫助,而且也通常從好朋友處得到幫助。研究者還發(fā)現(xiàn)網絡關系中的不對稱性影響關系(一方影響力強、另一方影響力弱的關系)對人際公民行為具有顯著影響,影響力弱的一方通常會向影響力強的一方做出人際公民行為,而且如果個體與具有較強影響力的人物之間存在朋友關系,那么這個個體更有可能從人際公民行為中獲益(注:Bowler W M,Brass D J.Relational correlates of interpers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A social network perspective.Submission to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Under review.)。Lai等人在中國樣本中研究了社會網絡特征以及社會網絡中的關系規(guī)范對人際公民行為的影響,結果發(fā)現(xiàn)人際信任、社會網絡強度、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價值觀對人際公民行為具有顯著影響[8]。 從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基于社會資本和社會網絡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非常注重考察社會關系情境的作用,這是在以往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中比較缺乏的內容。而“關系”、“和諧”這些因素在中國社會生活中具有尤為重要的意義。在中國背景下的組織公民行為維度探索中就發(fā)現(xiàn)了中國文化背景中特有的“維護人際和諧”的維度[9,10],即中國員工會自覺的將維持與組織中其他成員的和諧關系視為工作生活中的重要內容。中國組織中的社會網絡結構特征、社會資本的形成與作用機制都會表現(xiàn)出不同于西方國家的獨特性,因此結合社會資本和社會網絡的理論研究組織公民行為對我國的理論研究和管理實踐都將具有很大的價值。沿著這條研究路線,有許多值得進一步探討的研究課題。例如,組織公民行為在創(chuàng)造社會資本中的作用僅僅是提出了一個理論上的假說,還需要通過實證研究進行檢驗;目前的研究中比較注重的是自我中心的社會網絡研究,今后可以加強對整體網絡特征的研究,組織公民行為表現(xiàn)較多的群體與表現(xiàn)較少的群體在網絡結構的某些特性上可能會有所不同;另外在社會網絡中處于不同位置的個體組織公民行為的表現(xiàn)可能會有所不同,如處于連接結構空洞(structural hole)的橋梁位置的個體是否會表現(xiàn)出更多的組織公民行為;等等。 3 社會規(guī)范對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 個體做出某種行為,主要來自于兩方面的動力:一個是態(tài)度,另一個是社會規(guī)范(social norm)。態(tài)度是由個體對人或事物的評價所產生的內在心理狀態(tài), 包括認知成分、情感成分和行為成分。社會規(guī)范指的是一定的社會情境對個體應該做出怎樣的行為的期望[11]。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從最初開始就非常關注個體的態(tài)度對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Organ 等人提出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就是由于他們發(fā)現(xiàn)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并不能很好的解釋員工績效的差異,即員工對工作滿意或不滿意并不能在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績效上充分體現(xiàn)出來,那么由此做出的推論就是員工的工作滿意度更多影響的是正式職責范圍之外的組織公民行為。除了工作滿意度之外,組織承諾、組織公平感、組織支持感等態(tài)度變量都曾作為重要的影響組織公民行為的前因變量被許多研究者研究[1]。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 作為個體行為的另外一種動力源泉的社會規(guī)范對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作用在近幾年才開始引起研究者的重視。 任何一個社會群體中都會有一些隱含的社會規(guī)范(implicit norm),這些社會規(guī)范并沒有明文規(guī)定,但是對個體行為起到重要的約束作用。個體遵從社會規(guī)范主要是對違背社會規(guī)范可能給自己帶來的不利影響的預期。例如,可能會受到懲罰或者被群體排斥。研究發(fā)現(xiàn)[11],個體感知到的社會規(guī)范比隱含的社會規(guī)范對個體行為的影響更為顯著。個體感知到的社會規(guī)范主要是通過觀察他人的行為了解什么是正確的行為,什么是不正確的行為。在反社會行為的研究中曾經發(fā)現(xiàn)了對他人行為的觀察對個體的行為具有影響作用[12]。 探討社會規(guī)范對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的一個研究是Bommer等人所做的研究[13]。該研究主要考察了工作群體中同伴的組織公民行為對個體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研究者發(fā)現(xiàn)在一個工作群體中,如果一個個體的同伴們表現(xiàn)出較高水平的組織公民行為,那么該個體也傾向于表現(xiàn)出較高水平的組織公民行為。此外,該研究還發(fā)現(xiàn)同伴組織公民行為水平的一致性是一個重要的調節(jié)變量,也就是說如果同伴們一致的表現(xiàn)出高水平的組織公民行為,個體的組織公民行為水平也較高。在這里,個體對周圍其他人一致性的行為表現(xiàn)的感知其實就是個體感知到的社會規(guī)范。在另一個由陳曉萍等人所做的研究中,將影響組織公民行為的社會規(guī)范分為3 種:一種是對其他員工的積極行為的感知,這些積極的行為主要就是指組織公民行為;另一種是對其他員工消極行為的感知,這些消極的行為主要是指與組織公民行為相對立的行為,例如損害公司的名譽、以權謀私等;還有一種是對其他員工離職行為的感知。研究結果表明,在控制了組織承諾和對領導者忠誠等態(tài)度變量之外,員工感知到的社會規(guī)范仍然與員工的組織公民行為之間存在顯著關系,特別是關于消極行為的社會規(guī)范與員工組織公民行為之間存在顯著的負相關。這說明個體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觀察周圍其他人的行為來決定自己在這個情境中應該做出怎樣的行為表現(xiàn),而且消極的社會規(guī)范對個體組織公民行為的負面影響作用更為突出[14]。 上述研究對于未來在我國背景下開展有關的研究具有很大啟示。我國通常被認為是一個具有集體主義文化的社會。在個人主義文化的社會中,個體的自我概念是獨立自我(independent self)的概念;而在集體主義文化的社會中,個體的自我概念則是相互依存的自我(interdependent self)的概念[15]。這就意味著在集體主義文化背景下,個體更容易將自己識別為某個群體中的一員,而為了維持自己作為群體成員的地位,個體對周圍他人的行為和反應更加敏感,更傾向于遵從社會規(guī)范。因此,群體中的社會規(guī)范對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在我國的研究和管理實踐中更應該引起重視。從管理實踐的角度,管理者可以利用反饋、認可等多種行為設法影響員工對社會規(guī)范的感知,使積極的社會規(guī)范更加顯著。在這一領域的研究也有許多有意義的研究課題值得探討。例如,可以與前面提到的社會網絡研究結合起來探討個體在社會網絡中以誰作為社會規(guī)范的參照對象,是以網絡中有密切聯(lián)系的個體作為參照對象,還是以網絡中結構對等(structural equivalent)的個體作為參照對象;還可以研究一些重要的個體特征(如自我監(jiān)控)的調節(jié)作用,自我監(jiān)控高的個體通常對社會規(guī)范更具敏感性,社會規(guī)范對行為的影響作用更加顯著。 4 群體層次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 大多數(shù)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是在個體層次上開展的,例如主要關心一些個體層次的變量對個體的組織公民行為的影響。組織行為學的研究在本質上具有多層次(mixed-level或cross-level)的特征,通常是個體層次、群體層次、組織層次的變量交織在一起。組織公民行為的定義中就指出這種行為在總體上影響組織的有效性,而且在組織情境中組織公民行為會受到來自不同層次的因素影響,因此在群體和組織等不同層次上開展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是非常有意義的。Rousseau認為組織行為學研究中許多理論模型都具有層次不清晰的問題[16],Schnake則認為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正面臨這樣的危險[17]。因此,在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中應該特別注意研究層次問題。有些研究是單一層次的,即自變量和因變量全部都在個體層次或者全部都在群體層次;有些研究則是多層次的,即自變量和因變量既有在個體層次上的也有在群體層次上的,多層次的研究在統(tǒng)計分析的方法上有一些特殊的需要注意的問題。近年來,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者較多關注群體層次和多層次的研究。Pearce等人在團隊層次上研究了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發(fā)現(xiàn)團隊領導、團隊承諾、對團隊支持的感知與團隊的組織公民行為之間有顯著關系,而團隊的規(guī)模與團隊的組織公民行為之間關系不顯著[18]。Somech和Drach-Zahavy在組織層次上研究了組織學習與組織公民行為的關系[19],Burton則研究了組織文化、管理價值觀這些組織層次的因素與組織公民行為的關系[20]。Liao采用多層線性模型(HLM )的方法研究了包含多個個體層次和群體層次的前因變量的組織公民行為影響因素模型,結果發(fā)現(xiàn)不同形式的組織公民行為分別受到不同的個體層次和群體層次變量影響,該研究表明了在組織公民行為領域開展多層次研究的重要意義[21]。 近年來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不僅從研究層次上注重了開展多層次研究的問題,而且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本身也發(fā)展成為了群體層次的概念。Chen提出了群體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22]。許多個體層次的心理學概念都衍生出了相對應的群體層次概念,例如從記憶的概念發(fā)展出了群體層次的交互記憶概念,從自我效能感的概念發(fā)展出了群體層次的群體效能感的概念,等等。群體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同這些衍生出的概念一樣,都是描述了一種群體層面的現(xiàn)象。群體組織公民行為指的是一個工作群體作為一個整體從事組織公民行為的程度,它不是群體中個體的組織公民行為的累加,而是一個完全在群體層次進行測量的構念,例如整個工作群體為其他工作群體提供幫助,工作群體作為一個整體為組織提出建設性建議等。研究發(fā)現(xiàn)組織公平氛圍、群體領導者的支持和群體凝聚力對群體組織公民行為起到積極的影響作用,群體的組織公民行為對個體和群體績效都有積極的影響作用。 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本意就是這種行為會在總體上提升組織的有效性,即單獨的一個個體做出組織公民行為對組織的作用可能是微不足道的,而群體整體的組織公民行為則是更有意義的。目前,組織結構正在從傳統(tǒng)的層級結構向團隊式組織演進,團隊或工作群體成為組織中重要的社會單元。因此在團隊或群體的層面上開展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是一個非常有前景的研究方向。 5 組織公民行為的負面作用 從最初的研究開始,研究者們就把組織公民行為當作是一種積極的對組織運作有利的行為。傳統(tǒng)上組織公民行為研究有3 個基本假設:組織公民行為的動機是無私的或利他的(例如該行為是在支持性的工作環(huán)境、積極的態(tài)度或人格品質下產生的);組織公民行為促進了組織運作的有效性(例如充當組織運行的“潤滑劑”);組織公民行為最終對員工有利(例如營造一個有吸引力的工作環(huán)境)。以前的一些研究也考慮到了組織公民行為的負面作用[23,24]。例如, 組織公民行為可能是一種印象管理的手段,組織公民行為具有工具性特征,有些員工會利用組織公民行為達到獲得升遷的目的等等。國內研究者也開始關注有關組織公民行為負面作用的研究[25]。但總的來說,過去的研究更多強調的是組織公民行為積極的一面,而對其消極的一面研究不足。Rioux分析了個體做出組織公民行為的3種動機,包括利他的動機、對組織關心的動機和印象管理的動機[26]。 Bolino等人系統(tǒng)的對傳統(tǒng)上組織公民行為研究中3個基本假設進行質疑[27]。 首先,組織公民行為也可能出于利己的動機或者消極的工作態(tài)度。例如,有的員工從事組織公民行為是為了給他人尤其是上司留下好印象,通過幫助他人顯示出自己樂于助人,通過參加組織中的活動展現(xiàn)自己多方面的知識技能,引起他人對自己的關注等;某些情況下,員工故意做出一些職責范圍之外的事情是為了顯示出自己比其他員工表現(xiàn)得更好;有時員工愿意做份外的工作可能是對自己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感興趣,或者逃避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對工作之外的個人生活的不滿意也會使得員工愿意加班工作。 其次,組織公民行為不一定都會帶來對組織有益的結果。例如,員工將主要精力放在做職責范圍之外的工作會忽視了本職工作;依靠員工的額外工作完成組織中的工作任務不一定是對組織最有效的做法,可能花費的時間很長而工作質量不高,可能不如直接雇傭另外的人來做更有效;可能顯示出組織管理中存在問題。 再次,組織公民行為有時也不一定會使組織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環(huán)境,員工不一定喜歡這樣的工作環(huán)境。例如,如果員工爭先恐后的刻意去表現(xiàn)出組織公民行為,出現(xiàn)一種“組織公民行為升級”(Escalating Citizenship)的現(xiàn)象,員工會感到更高的工作壓力以及工作超負荷;如果員工很多的精力放在做職責范圍之外的工作上,他們會感到角色模糊;組織公民行為作為一種工具性的行為增加組織中的政治行為,容易引發(fā)員工的不滿和員工之間的沖突。 對組織公民行為負面作用的關注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組織公民行為也可能是組織管理中的一把雙刃劍。在管理實踐中,管理者關注組織公民行為的同時也應該更全面地考慮員工的組織公民行為與角色內行為的關系。有的員工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績效很高但組織公民行為較低,對這樣的員工一方面應鼓勵其保持高的工作績效,同時應提高團隊合作、積極參與活動等意識和行為;如果員工組織公民行為表現(xiàn)較為突出但工作績效平平甚至較差,這種情況下管理者應反思是否給員工安排的工作崗位不合適或者組織中的文化存在問題等。有的情況下,盡管員工的工作績效和組織公民行為表現(xiàn)都很好,員工在工作中的幸福感并不一定很高,他們可能為了刻意做出這些表現(xiàn)而感到很大的工作壓力。組織公民行為可能是組織管理問題的指示器,它可以為管理者提供很多關于管理問題的信息,而管理者應該做的是識別和培育健康的組織公民行為,對員工工作生活質量進行監(jiān)控,使組織公民行為更多發(fā)揮積極的作用。目前關于組織公民行為負面作用的實證研究還很缺乏,具有很大的研究空間。 6 小結 上述介紹和評論的近年來出現(xiàn)在組織公民行為研究領域中的4個新的研究方向,其共同特點都是啟發(fā)了后來的研究者從新的角度研究組織公民行為。基于社會資本和社會網絡的組織公民行為研究是一個非常有創(chuàng)新的研究角度,而社會規(guī)范的研究則引發(fā)了對一類重要的前因變量的關注。群體層次的研究一大貢獻是對過去所忽視的跨層次問題的關注,此外,Chen等人提出的群體組織公民行為概念是一個全新的概念。組織公民行為的負面作用在以前的研究中有提及,但絕大多數(shù)研究仍然強調的是組織公民行為的積極一面,Bolino等人的文章則首次系統(tǒng)地論述了組織公民行為的消極一面。這些新視角在本質上是具有密切的相互聯(lián)系的。這幾個研究方向都注重社會情境和社會關系的作用,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考慮將這幾個研究方向整合起來。首先,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的一個趨勢就是從關注個體層次到關注群體層次的研究,而群體是由多個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情境中的顯著特征就是存在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社會網絡。其次,社會規(guī)范代表的是在群體社會網絡中人們采取行動的“游戲規(guī)則”,個體對社會規(guī)范的感知和遵守都離不開群體中特定的關系特性。再次,組織公民行為的負面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個體為了在群體的社會網絡中獲得對自己有利的社會資本,對這些負面作用的分析也離不開對群體社會網絡的分析。縱觀20年來組織公民行為領域的研究,研究者們從不同角度開展的研究好像是在不斷嘗試用許多小的板塊拼出組織公民行為的完整拼圖,隨著新的研究方向不斷涌現(xiàn),我們可能越來越接近了組織公民行為這幅神秘拼圖的本來面目。在今后的研究中,一方面我國的研究者應該繼續(xù)追蹤國外這幾個方面最新的研究動態(tài),另一方面結合我國文化背景的特點更多的開展實證研究。作者介紹:武欣,,吳志明,張德,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北京 100084)
1組織公民行為:一個不斷擴展的研究領域自1983年印第安納大學的Organ教授提出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CitizenshipBehavior,OCB)的概念以來,研究者們對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維度、原因變量、結果變量等開展了廣泛…
1組織公民行為:一個不斷擴展的研究領域自1983年印第安納大學的Organ教授提出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CitizenshipBehavior,OCB)的概念以來,研究者們對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維度、原因變量、結果變量等開展了廣泛…
1組織公民行為:一個不斷擴展的研究領域自1983年印第安納大學的Organ教授提出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CitizenshipBehavior,OCB)的概念以來,研究者們對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維度、原因變量、結果變量等開展了廣泛…
本文由第一文庫網()首發(fā),轉載請保留網址和出處!>> 查看更多相關文檔
免費下載文檔:本文關鍵詞:組織公民行為研究的新視角,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217078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guanlilunwen/yunyingzuzhiguanlilunwen/217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