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使用格式借款合同的風險防范
發(fā)布時間:2024-05-08 23:25
近年來,我國有關借貸合同的文件和方案越來越多樣。有關格式借款(擔保合同)的具體應用,在合同簽訂和后續(xù)問題上都方便了有關借貸雙方的融資進程,對社會效益和經濟發(fā)展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這種金融機構常用的格式借款合同中也有著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針對金融機構使用格式常用的借款合同中存在的告知義務履行不完全、有關條款的含義解釋不清楚、有關合同內容的設置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合同選擇的條款對雙方或某一方不利、合同的文本格式比較落后這五種類型的風險進行剖析。為了將借貸雙方處于公平的立場上,也為了體現合同雙方自愿、平等的契約精神,確保貸款雙方的資料和財產安全,金融業(yè)的有關人員要從法律的專業(yè)角度針對金融機構使用格式借款合同的缺點和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科學的控制。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合同具體條款的選擇對雙方或一方不利
二、合同使用的文本比較陳舊
三、合同具體條款的含義表述不清晰
四、對合同雙方義務的告知不履行
五、合同內容設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六、結語
本文編號:3967979
【文章頁數】: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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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具體條款的選擇對雙方或一方不利
二、合同使用的文本比較陳舊
三、合同具體條款的含義表述不清晰
四、對合同雙方義務的告知不履行
五、合同內容設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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