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同態(tài)復仇的性質及啟示
發(fā)布時間:2021-08-29 23:07
同態(tài)復仇觀念,是從古代氏族部落內外部之間斗爭衍生而來,以現(xiàn)在的目光來看或許原始及殘忍,但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卻顯得充滿了以人為本的精神,其性質也不應該單純的認定為原始野蠻。同態(tài)復仇不僅對之后的報應主義提供了依據,現(xiàn)代法律中也有著同態(tài)復仇的影子,而且對目前法律責任方面有的規(guī)定的啟示作用。本文將淺析其同態(tài)復仇基本性質,并且提出對現(xiàn)代法律的啟示。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22)
【文章頁數】:2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巴比倫法的人本觀再探[J]. 于殿利. 求是學刊. 2010(06)
[2]論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歷史起源[J]. 李恩慈. 首都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1999(03)
[3]《巴比倫法》的人本觀初探——兼與傳統(tǒng)的“同態(tài)復仇”原始殘余說商榷[J]. 于殿利. 世界歷史. 1997(06)
[4]初民社會紛爭調處的法則——黔東南苗族“佳”歌的法律分析[J]. 周勇. 比較法研究. 1993(02)
本文編號:3371551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22)
【文章頁數】:2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巴比倫法的人本觀再探[J]. 于殿利. 求是學刊. 2010(06)
[2]論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歷史起源[J]. 李恩慈. 首都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1999(03)
[3]《巴比倫法》的人本觀初探——兼與傳統(tǒng)的“同態(tài)復仇”原始殘余說商榷[J]. 于殿利. 世界歷史. 1997(06)
[4]初民社會紛爭調處的法則——黔東南苗族“佳”歌的法律分析[J]. 周勇. 比較法研究. 1993(02)
本文編號:337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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