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侵權責任法實施引發(fā)的法律適用問題的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1-11-24 10:18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已于2009年12月26日通過,并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的頒布實施在我國民法領域及我國的法制建設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它代表了我國法制的進一步完善。但如何做好實施后的侵權責任法與舊有相關法律的適用銜接是擺在法律工作者面前的最現(xiàn)實問題,是實現(xiàn)侵權責任法由頒布到初次實施所面臨的第一問題,這一問題不能處理妥當,將會對該法的進一步適用產生很大的影響。本文以侵權責任法的適用為引,對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問題作簡要的探討。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11,(06)
【文章頁數(shù)】:1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我國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
1. 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
2. 新法優(yōu)于舊法。
3. 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在具有相同位階效力的法律之間, 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而適用。
4. 強行法優(yōu)于任意法。如針對同一事項存在效力等級相同的強行性規(guī)范與任意性規(guī)范, 則適用這一原則。
5. 法不溯及既往。該原則是指法律對其生效前的行為不具有追溯效力。
三、侵權責任法的適用問題
四、由侵權責任法實施引發(fā)的思考
1. 兩種原則適用的前提不同。
2. 兩種原則適用的時間切入點不同, 第一種觀點所依據(jù)的
3. 兩種原則在適用范圍上的絕對性不同。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人民法院實施《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思考[J]. 羅東川,袁春湘. 中國審判. 2010(02)
[2]論侵權責任法中一般條款和類型化的關系[J]. 王利明. 中國檢察官. 2009(05)
碩士論文
[1]特殊侵權責任一般條款研究[D]. 焦增軍.鄭州大學 2004
本文編號:3515781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11,(06)
【文章頁數(shù)】:1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我國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
1. 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
2. 新法優(yōu)于舊法。
3. 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在具有相同位階效力的法律之間, 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而適用。
4. 強行法優(yōu)于任意法。如針對同一事項存在效力等級相同的強行性規(guī)范與任意性規(guī)范, 則適用這一原則。
5. 法不溯及既往。該原則是指法律對其生效前的行為不具有追溯效力。
三、侵權責任法的適用問題
四、由侵權責任法實施引發(fā)的思考
1. 兩種原則適用的前提不同。
2. 兩種原則適用的時間切入點不同, 第一種觀點所依據(jù)的
3. 兩種原則在適用范圍上的絕對性不同。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人民法院實施《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思考[J]. 羅東川,袁春湘. 中國審判. 2010(02)
[2]論侵權責任法中一般條款和類型化的關系[J]. 王利明. 中國檢察官. 2009(05)
碩士論文
[1]特殊侵權責任一般條款研究[D]. 焦增軍.鄭州大學 2004
本文編號:351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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