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牙國際商事合同法律選擇通則》評述——兼對我國涉外合同法律適用的反思
發(fā)布時間:2021-06-24 08:57
作為沖突法統(tǒng)一化的最新成果,2015年3月19日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通過了《海牙國際商事合同法律選擇通則》。該通則在系統(tǒng)總結已有合同沖突法的基礎上,將意思自治的原則進行了提煉并升華,不僅規(guī)定了當事人合意選擇商事合同準據(jù)法的時間、方式、選法范圍、選法對象、準據(jù)法支配事項等內容,還將強制性規(guī)定及公共秩序保留作為意思自治的底線標準?陀^審視,《通則》為21世紀的全球國際私法趨同化及法典化提供了可供參照的重要范本,對其加以研究極具現(xiàn)實與理論意義。
【文章來源】:荊楚學刊. 2015,16(03)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海牙國際商事合同法律選擇通則》的起草背景
二、《通則》的功能及概觀
三、《通則》的適用范圍
四、《通則》對意思自治原則的納入及發(fā)展
(一) 意思自治原則的靈活性
(二) 法律選擇的方式
(三) 法律選擇問題的法律適用
(四) 法律選擇條款的可分性
(五) 準據(jù)法的支配范圍
五、《通則》規(guī)定的其他問題
(一) 強制性規(guī)定與公共秩序保留
(二) 營業(yè)地積極沖突的解決及反致的排除
六、對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中意思自治原則及合同沖突法的檢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特征履行的尷尬——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1條[J]. 孟昭華. 福建江夏學院學報. 2013(04)
[2]英國反致制度對我國的新啟示[J]. 陳小云,屈廣清. 東南學術. 2012(06)
[3]論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中的地位[J]. 許軍珂. 法學評論. 2012(04)
[4]論國際私法中的“分割方法”[J]. 王卿. 法律方法. 2012(00)
本文編號:3246793
【文章來源】:荊楚學刊. 2015,16(03)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海牙國際商事合同法律選擇通則》的起草背景
二、《通則》的功能及概觀
三、《通則》的適用范圍
四、《通則》對意思自治原則的納入及發(fā)展
(一) 意思自治原則的靈活性
(二) 法律選擇的方式
(三) 法律選擇問題的法律適用
(四) 法律選擇條款的可分性
(五) 準據(jù)法的支配范圍
五、《通則》規(guī)定的其他問題
(一) 強制性規(guī)定與公共秩序保留
(二) 營業(yè)地積極沖突的解決及反致的排除
六、對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中意思自治原則及合同沖突法的檢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特征履行的尷尬——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1條[J]. 孟昭華. 福建江夏學院學報. 2013(04)
[2]英國反致制度對我國的新啟示[J]. 陳小云,屈廣清. 東南學術. 2012(06)
[3]論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中的地位[J]. 許軍珂. 法學評論. 2012(04)
[4]論國際私法中的“分割方法”[J]. 王卿. 法律方法. 2012(00)
本文編號:324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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