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關于“除名”的法律適用——以司法案例為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1-04-14 22:34
《勞動法》保護勞動者權益,凡涉及勞動者權益的表述不能與《勞動法》相抵觸。根據新法優(yōu)于舊法的原則,以及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則,《關于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后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辦發(fā)[1995]104號)》的表述已與《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相抵觸,在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問題上不宜再適用。社會保險部門即使堅持適用《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也要在法律體系內適用,不能進行擴大適用。文章認為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中有關連續(xù)工齡計算并視同繳費年限的規(guī)定,是公民在年老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這是憲法所賦予和確認的,因此,從社會公平、公正的角度來看,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勞動者被企業(yè)除名,其工齡也應該累計為連續(xù)工齡。
【文章來源】:法制與經濟. 2017,(05)
【文章頁數】:4 頁
【文章目錄】:
一、案情簡介及審判情況
(一) 案情簡介
(二) 案件審判情況
二、本案法律適用問題討論
(一) 回歸法律術語的本意, 進行體系解釋
(二) 《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實施后有關勞動關系的法律適用問題
(三) 胡某連續(xù)工齡的計算及養(yǎng)老保險的法律適用
三、《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法律適用問題的討論
(一) 《勞動法》實施前后“除名”的勞動者應一律適用《勞動法》
(二) 《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應嚴格適用, 不能擴大適用
四、《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法律適用的思考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除名職工的“連續(xù)工齡計算”問題[J]. 謝華清. 中國社會保障. 2013(02)
本文編號:3138137
【文章來源】:法制與經濟. 2017,(05)
【文章頁數】:4 頁
【文章目錄】:
一、案情簡介及審判情況
(一) 案情簡介
(二) 案件審判情況
二、本案法律適用問題討論
(一) 回歸法律術語的本意, 進行體系解釋
(二) 《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實施后有關勞動關系的法律適用問題
(三) 胡某連續(xù)工齡的計算及養(yǎng)老保險的法律適用
三、《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法律適用問題的討論
(一) 《勞動法》實施前后“除名”的勞動者應一律適用《勞動法》
(二) 《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應嚴格適用, 不能擴大適用
四、《勞辦發(fā)[1995]104號文》法律適用的思考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除名職工的“連續(xù)工齡計算”問題[J]. 謝華清. 中國社會保障. 2013(02)
本文編號:313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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