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tǒng)法學的幾何學范式論析
本文關鍵詞: 幾何學范式 法學 自然科學屬性 第一原則 演繹推理 出處:《法學家》2014年03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接要法學的"幾何學范式"是指運用演繹方法,從第一原則推導出公理、規(guī)則,最終構造出整個法律體系的一種范式。從歐洲大陸到英美國家,相關的學者們以幾何學范式為指導,不斷追尋法學中的第一原則,論證各自第一原則的正當性,運用演繹方法構建法律體系和得出判決結果。大陸法系國家通過幾何學范式改變了習慣法無序的狀態(tài),實現(xiàn)了法律的體系化;英美法系國家則通過知識的融合,將演繹等幾何學方法運用到法律推理和法學教學改革中,加快了法律的科學化進程。中國法學界的論述集中在對幾何學范式表現(xiàn)形式和該表現(xiàn)形式存在的必要性上,而少有對其歷史正當性的論述。中國法學研究者應當加大對第一原則的探尋及其正當性論證的力度。
[Abstract]:The "geometry paradigm" of law refers to the use of deductive methods, from the first principle to derive the axioms and rules, and finally to construct a paradigm of the whole legal system, from the European continent to the Anglo-American countries. Under the guidance of geometry paradigm, relevant scholars have been pursuing the first principle of law, and have demonstrated the legitimacy of their first principles. Using deductive method to construct the legal system and get the result of judgment. The civil law countries changed the disorder state of the customary law through the geometry paradigm and realized the systematization of the law. Anglo-American legal system countries through the integration of knowledge, deduction and other geometric methods applied to legal reasoning and law teaching reform. The scientific process of law has been speeded up. The discussion of Chinese legal circles focuses on the representation of geometry paradigm and the necessity of its existence. However, there is little discussion on its historical legitimacy. Chinese legal researchers should strengthen the exploration of the first principle and its justification.
【作者單位】: 湖南大學法學院;
【基金】:湖南省軟科學重點項目“法律制度績效評價理論與技術研究”(項目編號:2009zk2004)的中期研究成果
【分類號】:D90-052
【正文快照】: 就法學與科學的關系而言,學者們根據其自身對何謂“科學”的不同界定,而持有不同的觀點。?很多學者側重于討論法學的社會科學屬性,但也有一些學者論及法學的自然科學屬性。在法學具有的那些社會科學屬性中,可解釋性?和相對性?已經為大家所接受。并且,經驗實證方法也已逐漸在法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J·H·馮·基爾希曼,趙陽;作為科學的法學的無價值性——在柏林法學會的演講[J];比較法研究;2004年01期
2 卡爾·拉倫茨 ,趙陽;論作為科學的法學的不可或缺性——1966年4月20日在柏林法學會的演講[J];比較法研究;2005年03期
3 馮·耶林;李君韜;;法學是一門科學嗎?(上)[J];比較法研究;2008年01期
4 馮·耶林;李君韜;;法學是一門科學嗎?(下)[J];比較法研究;2008年02期
5 胡玉鴻;法學是一門科學嗎?[J];江蘇社會科學;2003年04期
6 周安平;;法學與科學及邏輯的糾纏與甄別[J];江西社會科學;2008年08期
7 黃文藝;法學是一門什么樣的科學[J];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1年03期
8 錢福臣;;法學研究中的盧梭式數(shù)學定律法及其評價[J];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04期
9 姚中秋;;儒家憲政論申說[J];天府新論;2013年04期
10 何柏生;;公理法:構筑法學理論體系的重要方法[J];現(xiàn)代法學;2008年03期
【共引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魏建國;;“科學主義”對大陸法系影響的考察與反思[J];北方法學;2010年05期
2 蘇勝利;;試述法學與科學的關聯(lián)[J];邊緣法學論壇;2008年02期
3 管瑩;;自然法思想歷史沿革的剖析——兼論自然法思想在當代的價值[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01期
4 陳海嵩;;環(huán)境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回顧與反思[J];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04期
5 張國華;;法律教學方法略論[J];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1年02期
6 蔣傳光;孫建偉;;法律確定性的司法探尋——一個法學方法論的視角[J];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2007年00期
7 王碩;;法學,一門永遠“在路上”的科學——讀耶林《法學是一門科學嗎?》[J];福建法學;2011年04期
8 周安平;;司法判決與醫(yī)學鑒定[J];法律方法;2009年02期
9 魏磊;;先行登記保存之不可訴性[J];法學雜志;2006年04期
10 張國華;;法律教學方法略論[J];法學教育研究;2011年02期
相關會議論文 前1條
1 舒國瀅;;方法論看抽象法學理論的發(fā)展[A];北京論壇(2004)文明的和諧與共同繁榮:“法治文明的承繼與融合”法律分論壇論文或提要集[C];2004年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張浩;法律體系的自治性[D];中國政法大學;2011年
2 王嘎利;民事共同訴訟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07年
3 李偉;法官解釋確定性的研究[D];山東大學;2007年
4 趙靜波;行政判例制度研究[D];吉林大學;2008年
5 雷小政;刑事訴訟法學方法論導論[D];中國政法大學;2008年
6 龍云麗;保證人權利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9年
7 金星;論韋伯思想中的自然法[D];吉林大學;2009年
8 孫維飛;當代侵權行為法學之發(fā)展[D];華東政法大學;2008年
9 潘丹丹;反壟斷法不確定性的意義追尋[D];吉林大學;2010年
10 張妮;精神損害賠償?shù)亩垦芯縖D];西南財經大學;2012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倪波;論保險標的轉讓條款的演變和價值取向[D];華東政法大學;2011年
2 郭俊;我國慈善基金會法人制度研究[D];安徽大學;2011年
3 鐘建華;灘涂作為土地的法律證成[D];寧波大學;2011年
4 王晶晶;法律擬制的正當性及其限度[D];南京師范大學;2011年
5 孫振偉;論虛假代言人的民事責任[D];吉林大學;2011年
6 彭波;認真對待公平[D];蘇州大學;2011年
7 陳冬春;民間法研究的反思性解讀[D];華東政法學院;2004年
8 秦強;認識論語境中的法律真理[D];山東大學;2005年
9 張基奎;立法辯論制度研究[D];蘇州大學;2006年
10 尹衛(wèi)華;論實行終了的犯罪中止[D];湘潭大學;2006年
【二級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6條
1 鄭戈;;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嗎?——試論“法律科學”的屬性及其研究方法[J];北大法律評論;1998年01期
2 蘇力;反思法學的特點[J];讀書;1998年01期
3 周安平;;法律職業(yè)中的性別問題研究[J];貴州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01期
4 姚中秋;;儒家憲政民生主義[J];開放時代;2011年06期
5 秋風;;文明復興時代的新政治觀[J];人民論壇;2012年31期
6 姚中秋;;天人之際的治道:廣川董子“天人三策”義疏[J];政治思想史;2012年03期
【相似文獻】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條
1 郝東升;中國法制現(xiàn)代化的范式研究[D];河北師范大學;2008年
,本文編號:1444719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falilunwen/1444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