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董仲舒的人際和諧觀
發(fā)布時間:2020-05-11 14:03
【摘要】: 和諧是儒家的最高價值標準之一,也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最高價值取向。融先秦諸子各家思想于一爐、被稱為“群首之儒”的董仲舒以自己的方式重構了“和諧”社會的運作模式,并通過他的政治影響將其和諧理念貫穿于實際的政治生活中,對中國傳統(tǒng)社會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奠定了深遠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董仲舒在漢代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為西漢王朝提供一套治國安邦的理論。文章試圖從人際和諧的視角,對這些寶貴的文化資源進行闡述。首先,本文簡要的追溯了董仲舒人際和諧理論建立的基礎。主要從神學基礎和人性基礎兩個方面進行分析,通過天人合一理論說明了君主統(tǒng)治權力的合理性來源和人倫社會的等級名分以及社會道德規(guī)范建立的基礎。同時可善可惡的人性論強調了圣人教化民眾的必要性。其次,闡述了人際和諧的類型及其道德規(guī)范。主要分為君臣上下等級型人際和諧及血緣親情型人際和諧,力圖在天的制約下要求君主厚德示民、愛民安民、任賢使能;要求臣子忠于君主、親德舉賢、愛民利民;要求人民忠君敬長、聽從教化等等。而在家庭內部,要求為人子者行孝,為人妻者履義以維護封建統(tǒng)治。再次,探討了人際和諧的協(xié)調方法。包括以仁愛人、以義正我、以禮相約、必仁且智、至忠厚信等等。最后,論述了董仲舒人際和諧觀的理論缺陷及現(xiàn)代價值。董仲舒的人際和諧理論具有為封建等級制度服務的一面,,難免帶有時代的局限性,因此,我們應該用歷史的、科學的態(tài)度研究它,批判地繼承它的合理內容,這無論是對于人的自我完善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還是促進民族的融合都發(fā)揮著積極的作用。
【學位授予單位】:中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B234.5
本文編號:2658564
【學位授予單位】:中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B234.5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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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喬晶;《春秋繁露》養(yǎng)生哲學研究[D];曲阜師范大學;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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