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的傳播與實踐過程研究
本文關鍵詞: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的傳播與實踐過程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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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的傳播與實踐過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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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記載著我國教育大改革的歷史軌跡,中國音樂教育也在這一背景下經歷了質的蛻變,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二、三十年,在歷經多輪課程改革后,我國音樂教育觀念逐漸成熟、教學模式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日趨合理、教學方法愈發(fā)多樣化。在此過程中,“對國外優(yōu)秀音樂教育體系的引進和發(fā)展”有著特別重大的意義,匈牙利的柯達伊、瑞士的達爾克羅茲、德國的奧爾夫、日本的鈴木鎮(zhèn)一等都在不斷的研究和實踐中探索出了各自理念中的音樂教育體系,這其中數(shù)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對我國音樂課程改革的影響最為深遠。奧爾夫以“原本性音樂”為主軸提出了追求樸實性、主張整體性、注重實踐性、提倡普及性、強調創(chuàng)造性、堅持開放性這六大理念;為了更好地實踐“用節(jié)奏將音樂與語言、動作三者結合”的想法,他獨創(chuàng)了聲勢活動和一整套以打擊樂器為主、操作簡易的奧爾夫樂器。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憑借其獨特性和先進性在世界各國獲得了廣泛的傳播,并以其開放的態(tài)度接受著各國的反饋,于20世紀80年代開始了其在中國的傳播與實踐過程。 筆者從縱向與橫向相結合的角度出發(fā),通過廣泛的材料收集,采用對文獻分析和比較等研究方法,將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的傳播與實踐過程進行了一次梳理,既為了昭示這一進程的歷史脈絡,又旨在為該體系在中國的繼續(xù)發(fā)展提供歷史依據(jù)和經驗。 本文可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對奧爾夫生平概要及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做了概括性的闡述。其中,生平概要以服務“奧爾夫發(fā)展其音樂教育體系”為目的,選擇求學、創(chuàng)作、教育三個階段加以陳述。需加說明的是,為使陳述更清晰化,本文雖對此三個階段進行單獨的描述,,但它們決不是三個獨立的發(fā)展階段,奧爾夫的求學、創(chuàng)作和教育在一定意義上是相輔相成的,甚至是并存的。對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的闡述則選擇了基本觀念、特色內容兩方面進行介紹:分析、歸納出“追求樸實性”、“主張整體性”、“注重實踐性”、“提倡普及性”、“強調創(chuàng)造性”、“堅持開放性”這六大基本觀念;從“原本性”出發(fā),選擇“節(jié)奏訓練”和“奧爾夫樂器”為其特色。第二部分以歷史為依據(jù),分析了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的傳播與實踐過程,包括起步期、發(fā)展期和深入期三個歷史階段。在每一歷史階段都盡可能地提供了我國發(fā)展該體系所依附的歷史背景、所采取的措施(如講學、培訓班、理論研究、教學實踐等)、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不斷進步的)等內容,較清晰地再現(xiàn)了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傳播與實踐的這一歷史進程,是本論文的主體部分。第三部分則是對我國發(fā)展該體系的未來展望(在本文的結論部分提出),從觀念、師資、教材以及設備所給予的現(xiàn)實阻力出發(fā),試圖通過解決這些問題為新世紀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的持續(xù)發(fā)展提供一個積極的展望。
張雷雙
課程與教學論(音樂教育學)
碩士
浙江師范大學
馮志平,徐璽寶
2006
chi
J60-4 G420
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 教育改革 音樂課程 課程改革
2007年04月29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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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在中國的傳播與實踐過程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24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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