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機關(guān)辦文中函的實踐應(yīng)用與擬制
發(fā)布時間:2024-01-29 13:23
<正>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軍隊機關(guān)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對文種函的使用范圍進行了界定:函,適用于無隸屬關(guān)系的機關(guān)之間商洽工作、征求意見、詢問和答復問題、通報情況、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與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機關(guān)公文處理條例》相比,在函的使用范圍上,增加了"征求意見"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的內(nèi)容,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使用函的必要性
二、函的格式的規(guī)范性
(一)函格式的選擇和使用
(二)函的通用格式常見問題解析
(三)函的信函格式常見問題解析
三、擬制函的要求
本文編號:3888268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使用函的必要性
二、函的格式的規(guī)范性
(一)函格式的選擇和使用
(二)函的通用格式常見問題解析
(三)函的信函格式常見問題解析
三、擬制函的要求
本文編號:3888268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wenyilunwen/hanyulw/3888268.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