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債”的分類到民法典的結構
發(fā)布時間:2021-04-27 16:50
本文從對債的概念的疏理和債的本質的剖析入手,以對債進行新的分類為切入點,從“嶄新的”視角對債權的性質和類別重新審視,合理地解決了“物權行為”或曰“物權契約”等理論上的疑難問題,并對“債權是財產(chǎn)權”的觀點和“解債化思潮”進行了批判,以期維護羅馬法以來尤其是德國法以來關于債的概念和債法體系的完整性。在對債與債權的性質進行新的分類的基礎上,本文進一步將全部的民事權利劃分為本座權、契約權和救濟權三大類,在此基礎上組織了一個全新的民法學理論體系;并依“法的運行階段”理論為據(jù),以本座法、契約法和救濟法為龍骨構建了中國民法典的內容結構,從而為制定一部結構嚴謹、體系科學的中國民法典,提供了一個可資借鑒的方案。
【文章來源】:山東大學山東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19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提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債權的貧困:并非僅是代序——當代中國債權理論的困迥局面
第一節(jié) 我國民法學界關于債權問題的爭議
一、我國民法學界關于債權性質的主流認識
(一) 臺灣地區(qū)民法學界關于債權性質的認識
(二) 大陸地區(qū)法學界關于債與債權的性質的認識
(三) “債權是財產(chǎn)權”定性的缺陷初露
二、債權的財產(chǎn)權定性不斷地受到各種質疑
第二節(jié) 立法過程中關于債權的“高端”爭議
一、制定民法通則過程中關于債權問題的爭議
二、編纂民法典過程中關于債權問題的論戰(zhàn)
第三節(jié) 筆者眼里的債權問題
一、關于債及債權問題發(fā)生爭議的原因分析
二、對債權概念的認識錯誤必然導致諸多下位理論的錯誤
(一) 關于“貨幣的占有與所有一致”原則
(二) 關于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性質問題
(三) 關于“物權行為”理論的爭議
(四) 關于“侵權不是債”
(五) “買賣不破租賃”是物權優(yōu)于債權的例外嗎?
第四節(jié) 本文主要運用的研究方法
本章小結
本章附件之一:關于物權概念定義的思考
本章附件之二:質疑貨幣的“所有與占有一致原則”——謹向陳華彬、王利明二位教授請教
第二章 探源求本:債為何物
第一節(jié) 債的概念及本質考
一、債的概念的合理性檢討
(一) 債的概念的檢討
(二) 本文主張的債的概念
(三) 兩種類型的債之間的邏輯關系
二、債的本質
(一) 債直接本質是一種法律關系,而非權利或責任本身
(二) 債是特定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三) 債的本質是特定人之間請求為或不為某種給付的法律關系
(四) 債不是一種自在的法律關系
(五) 債的根本屬性是實現(xiàn)利益的一種手段
三、債的特征
(一) 債與其所由生者及其所生者三者之間的關系
(二) 債存在于特定的主體之間
(三) 債的發(fā)生具有任意性和多樣性
(四) 債的客體是債務人的特定行為
(五) 債是一種“虛”的法律關系
四、債的構成
(一) 債的主體
(二) 債的內容
(三) 債的客體
五、“解債化思潮”應當終結(上)——從債之關系本身出發(fā)
第二節(jié) 債的種類
一、個體的源權引發(fā)的債的種類
(一) 因財產(chǎn)權引發(fā)的債
(二) 因人身權引發(fā)的債
(三) 因知識產(chǎn)權引發(fā)的債
二、歸類的行為引發(fā)的債的種類
第三節(jié) 債的分類
一、學界的通行分類
二、本文對債的最新分類
(一) 對債的新型分類及標準
(二) 債的新型分類的意義
本章小結
第三章 透視債權
第一節(jié) 債權的性質與本質
一、債權的性質
(一) 學術界關于債權的性質通行認定
(二) 本文關于債權性質的主張
(三) 債權概念的定義及定位
二、債權的本質
(一) 債權的直接本質——對人權、請求權、“虛權”
(二) 債權的深層本質——手段權
三、對債權的性質和本質準確界定的意義
(一) 對所有權、物權等相關概念的意義
(二) 能輕易解決物權行為理論等疑難問題
第二節(jié) 債權的特征
一、債權與各自在權的總的區(qū)別
(一) 債權是表示范圍的概念,各自在權是表示個體的概念
(二) 債權并非自在的權利,各自在權都是源權
(三) 債權附著于債的關系,各自在權無須依附
(四) 債權是“虛權”,各自在權是“實權”
二、債權與財產(chǎn)所有權、知識產(chǎn)權及人身權的比較
(一) 財產(chǎn)債權與財產(chǎn)所有權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以物權為代表
從法律關系的構成及權利的產(chǎn)生角度檢討——
從權利特性的角度來考察——
(二) 財產(chǎn)債權與知識產(chǎn)權的比較
(三) 財產(chǎn)債權與人身權之比較
(四) 債權與請求權的比較
第三節(jié) 債權的分類
一、債權的分類及標準
(一) 學界對債權的分類狀況
(二) 本文對債權的兩種新型分類
二、債權本質的“量化”
二、債權分類的意義
(一) 科學地劃分了債權的內部結構,清晰地分辨了各種債權的性質
(二) 辨清了債權與相關權利之間的關系
(三) 可以揭開物權行為理論的神秘面紗
(四) “解債化思潮”應當終結(下)——從債權概念及其分類出發(fā)
(五) 對權利體系和民法典的影響
本章附件之一:馬宏繼老師對本文的質疑
本章附件之二:答宏繼老師的質疑
本章附件之三:物權層次論
本章附件之四:“直接支配說”的破產(chǎn)記錄——從形式邏輯的視角出發(fā)并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第四章 民法學體系的立異與民法典結構的標新——債權性質分類的現(xiàn)實意義
第一節(jié) 從債權的分類到民法的體系——“一橋飛架南北”
一、從債權的分類到全部權利的新型劃分
二、依權利的新型分類重構民法學體系
三、依法的運行階段原理構造民法典體系
(一) 中國民法典的正式名稱
(二) 中國民法典的宗旨和基本理念
(三) 《藍色民法典》的體例
(四) 《藍色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和制度(——第一編 民法總則)
(五) 《藍色民法典》的結構
(六) 《藍色民法典》結構的邏輯層次
(七) 民法典體系的規(guī)范設置
(八) 自評或曰自吹
四、債法的基本概念及其與民法體系之間的關系圖示
(一) 圖示的概念之間包含的幾種關系
(二) 圖示中的主旨思想說明
第二節(jié) 本座法
第一部分 本座權概論
一、本座權的概念
(一) 本座權概念的誕生
(二) 本座權的本質是自在權
(三) 本座權的實質是支配型的權利
二、本座權概述
(一) 本座權與主觀權利
(二) 本座權是本座的自在權
1. 本座權的“量”的方面的條件——未經(jīng)契約
2. 本座權的“質”的方面的條件——未受侵害
第二部分 本座權法各部門
第三節(jié) 契約法
第一部分 契約權概論
一、契約權的概念
(一) 契約的界定
(二) 對契約權概念的定義
二、契約權概述
(一) 契約權興起的歷史背景
(二) 契約權的實定法分析
(三) 對契約權歷史價值的評價
第二部分 契約法各部門
第四節(jié) 救濟法
第一部分 救濟權概論
一、救濟權的概念
(一) 救濟的形式
(二) 救濟權的概念與性質
(三) 對法律關系的侵害
二、救濟權概述
(一) 救濟權的表現(xiàn)類型
(二) 救濟權與自在權和契約權之差異
(三) 救濟權不是財產(chǎn)權
第二部分 救濟法各部門
本章小結
本章附件:山東大學學術沙龍報告會提問階段略記
全文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感謝與感想
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情況表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債的本質研究:以債務人關系為起點[J]. 龍衛(wèi)球. 中國法學. 2005(06)
[2]中德一般侵權行為立法之比較[J]. 章正璋. 比較法研究. 2005(06)
[3]侵權行為概念分析[J]. 尹志強. 比較法研究. 2005(04)
[4]物權行為到底是什么?——評雅科布斯教授“物權合同存在嗎?”一文[J]. 田士永. 比較法研究. 2005(03)
[5]論民法典的編纂思路和體系[J]. 柳經(jīng)緯. 法學雜志. 2004(02)
[6]義務的對價:雙務合同之本質[J]. 傅鼎生. 法學. 2003(12)
[7]“契約”與“合同”之辨——以清代契約文書為出發(fā)點[J]. 俞江. 中國社會科學. 2003(06)
[8]中國民法典編纂的幾個問題[J]. 梁慧星. 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3(05)
[9]民法典總則設立的必要性及基本結構[J]. 王利明. 湖南社會科學. 2003(05)
[10]債法總則與中國民法典的制定——兼論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定位[J]. 崔建遠. 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3(04)
本文編號:3163820
【文章來源】:山東大學山東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19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提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債權的貧困:并非僅是代序——當代中國債權理論的困迥局面
第一節(jié) 我國民法學界關于債權問題的爭議
一、我國民法學界關于債權性質的主流認識
(一) 臺灣地區(qū)民法學界關于債權性質的認識
(二) 大陸地區(qū)法學界關于債與債權的性質的認識
(三) “債權是財產(chǎn)權”定性的缺陷初露
二、債權的財產(chǎn)權定性不斷地受到各種質疑
第二節(jié) 立法過程中關于債權的“高端”爭議
一、制定民法通則過程中關于債權問題的爭議
二、編纂民法典過程中關于債權問題的論戰(zhàn)
第三節(jié) 筆者眼里的債權問題
一、關于債及債權問題發(fā)生爭議的原因分析
二、對債權概念的認識錯誤必然導致諸多下位理論的錯誤
(一) 關于“貨幣的占有與所有一致”原則
(二) 關于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性質問題
(三) 關于“物權行為”理論的爭議
(四) 關于“侵權不是債”
(五) “買賣不破租賃”是物權優(yōu)于債權的例外嗎?
第四節(jié) 本文主要運用的研究方法
本章小結
本章附件之一:關于物權概念定義的思考
本章附件之二:質疑貨幣的“所有與占有一致原則”——謹向陳華彬、王利明二位教授請教
第二章 探源求本:債為何物
第一節(jié) 債的概念及本質考
一、債的概念的合理性檢討
(一) 債的概念的檢討
(二) 本文主張的債的概念
(三) 兩種類型的債之間的邏輯關系
二、債的本質
(一) 債直接本質是一種法律關系,而非權利或責任本身
(二) 債是特定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三) 債的本質是特定人之間請求為或不為某種給付的法律關系
(四) 債不是一種自在的法律關系
(五) 債的根本屬性是實現(xiàn)利益的一種手段
三、債的特征
(一) 債與其所由生者及其所生者三者之間的關系
(二) 債存在于特定的主體之間
(三) 債的發(fā)生具有任意性和多樣性
(四) 債的客體是債務人的特定行為
(五) 債是一種“虛”的法律關系
四、債的構成
(一) 債的主體
(二) 債的內容
(三) 債的客體
五、“解債化思潮”應當終結(上)——從債之關系本身出發(fā)
第二節(jié) 債的種類
一、個體的源權引發(fā)的債的種類
(一) 因財產(chǎn)權引發(fā)的債
(二) 因人身權引發(fā)的債
(三) 因知識產(chǎn)權引發(fā)的債
二、歸類的行為引發(fā)的債的種類
第三節(jié) 債的分類
一、學界的通行分類
二、本文對債的最新分類
(一) 對債的新型分類及標準
(二) 債的新型分類的意義
本章小結
第三章 透視債權
第一節(jié) 債權的性質與本質
一、債權的性質
(一) 學術界關于債權的性質通行認定
(二) 本文關于債權性質的主張
(三) 債權概念的定義及定位
二、債權的本質
(一) 債權的直接本質——對人權、請求權、“虛權”
(二) 債權的深層本質——手段權
三、對債權的性質和本質準確界定的意義
(一) 對所有權、物權等相關概念的意義
(二) 能輕易解決物權行為理論等疑難問題
第二節(jié) 債權的特征
一、債權與各自在權的總的區(qū)別
(一) 債權是表示范圍的概念,各自在權是表示個體的概念
(二) 債權并非自在的權利,各自在權都是源權
(三) 債權附著于債的關系,各自在權無須依附
(四) 債權是“虛權”,各自在權是“實權”
二、債權與財產(chǎn)所有權、知識產(chǎn)權及人身權的比較
(一) 財產(chǎn)債權與財產(chǎn)所有權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以物權為代表
從法律關系的構成及權利的產(chǎn)生角度檢討——
從權利特性的角度來考察——
(二) 財產(chǎn)債權與知識產(chǎn)權的比較
(三) 財產(chǎn)債權與人身權之比較
(四) 債權與請求權的比較
第三節(jié) 債權的分類
一、債權的分類及標準
(一) 學界對債權的分類狀況
(二) 本文對債權的兩種新型分類
二、債權本質的“量化”
二、債權分類的意義
(一) 科學地劃分了債權的內部結構,清晰地分辨了各種債權的性質
(二) 辨清了債權與相關權利之間的關系
(三) 可以揭開物權行為理論的神秘面紗
(四) “解債化思潮”應當終結(下)——從債權概念及其分類出發(fā)
(五) 對權利體系和民法典的影響
本章附件之一:馬宏繼老師對本文的質疑
本章附件之二:答宏繼老師的質疑
本章附件之三:物權層次論
本章附件之四:“直接支配說”的破產(chǎn)記錄——從形式邏輯的視角出發(fā)并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第四章 民法學體系的立異與民法典結構的標新——債權性質分類的現(xiàn)實意義
第一節(jié) 從債權的分類到民法的體系——“一橋飛架南北”
一、從債權的分類到全部權利的新型劃分
二、依權利的新型分類重構民法學體系
三、依法的運行階段原理構造民法典體系
(一) 中國民法典的正式名稱
(二) 中國民法典的宗旨和基本理念
(三) 《藍色民法典》的體例
(四) 《藍色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和制度(——第一編 民法總則)
(五) 《藍色民法典》的結構
(六) 《藍色民法典》結構的邏輯層次
(七) 民法典體系的規(guī)范設置
(八) 自評或曰自吹
四、債法的基本概念及其與民法體系之間的關系圖示
(一) 圖示的概念之間包含的幾種關系
(二) 圖示中的主旨思想說明
第二節(jié) 本座法
第一部分 本座權概論
一、本座權的概念
(一) 本座權概念的誕生
(二) 本座權的本質是自在權
(三) 本座權的實質是支配型的權利
二、本座權概述
(一) 本座權與主觀權利
(二) 本座權是本座的自在權
1. 本座權的“量”的方面的條件——未經(jīng)契約
2. 本座權的“質”的方面的條件——未受侵害
第二部分 本座權法各部門
第三節(jié) 契約法
第一部分 契約權概論
一、契約權的概念
(一) 契約的界定
(二) 對契約權概念的定義
二、契約權概述
(一) 契約權興起的歷史背景
(二) 契約權的實定法分析
(三) 對契約權歷史價值的評價
第二部分 契約法各部門
第四節(jié) 救濟法
第一部分 救濟權概論
一、救濟權的概念
(一) 救濟的形式
(二) 救濟權的概念與性質
(三) 對法律關系的侵害
二、救濟權概述
(一) 救濟權的表現(xiàn)類型
(二) 救濟權與自在權和契約權之差異
(三) 救濟權不是財產(chǎn)權
第二部分 救濟法各部門
本章小結
本章附件:山東大學學術沙龍報告會提問階段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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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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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債的本質研究:以債務人關系為起點[J]. 龍衛(wèi)球. 中國法學. 2005(06)
[2]中德一般侵權行為立法之比較[J]. 章正璋. 比較法研究. 2005(06)
[3]侵權行為概念分析[J]. 尹志強. 比較法研究. 2005(04)
[4]物權行為到底是什么?——評雅科布斯教授“物權合同存在嗎?”一文[J]. 田士永. 比較法研究. 2005(03)
[5]論民法典的編纂思路和體系[J]. 柳經(jīng)緯. 法學雜志. 2004(02)
[6]義務的對價:雙務合同之本質[J]. 傅鼎生. 法學. 2003(12)
[7]“契約”與“合同”之辨——以清代契約文書為出發(fā)點[J]. 俞江. 中國社會科學. 2003(06)
[8]中國民法典編纂的幾個問題[J]. 梁慧星. 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3(05)
[9]民法典總則設立的必要性及基本結構[J]. 王利明. 湖南社會科學. 2003(05)
[10]債法總則與中國民法典的制定——兼論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定位[J]. 崔建遠. 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3(04)
本文編號:316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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