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家庭教育立法方面的幾個問題商榷——以《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08-13 14:08
我國目前一些省級地方政府已經(jīng)制定了各省的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為國家制定統(tǒng)一的《家庭教育法》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有一些問題還有待商榷。本文就以2019年6月1日起實施的《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為例分析我國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還存在的一些不足,即該《條例》未跳出狹義家庭教育的窠臼;主管機構需要進一步厘清;《條例》中可操作的具體規(guī)定應更多一些;《條例》的立法前瞻性不夠。
【文章來源】: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學報. 2020,36(02)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條例》的特色和亮點
二、《條例》存在的問題
1.《條例》未跳出狹義家庭教育的窠臼
2.主管機構需要進一步厘清
3.《條例》中可操作的具體規(guī)定應更多一些
4.《條例》的立法前瞻性不夠
三、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臺灣家庭教育發(fā)展及其對大陸的啟示[J]. 戴雙翔,熊少嚴. 教育導刊. 2008(02)
本文編號:3340571
【文章來源】: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學報. 2020,36(02)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條例》的特色和亮點
二、《條例》存在的問題
1.《條例》未跳出狹義家庭教育的窠臼
2.主管機構需要進一步厘清
3.《條例》中可操作的具體規(guī)定應更多一些
4.《條例》的立法前瞻性不夠
三、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臺灣家庭教育發(fā)展及其對大陸的啟示[J]. 戴雙翔,熊少嚴. 教育導刊. 2008(02)
本文編號:334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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