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行政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及程序構造——以《教師法》第39條之修改完善為切入點
發(fā)布時間:2021-09-07 07:09
現行《教師法》已施行二十多年,諸多條款亟待修訂完善。其中第39條以概括式的立法模式對教師行政申訴事項予以籠統(tǒng)規(guī)定,難以切實回應新時代教師權利保障的實際需求。為了更好地維護教師合法權益,首先應當明晰教師行政申訴事項的范圍,選擇列舉式的立法模式對申訴事項進行類型區(qū)分,這也是該制度的邏輯起點;其次,以學校具體行為與抽象行為作為教師行政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的邏輯進路,從方法論層面為識別教師行政申訴事項提供操作指引;最后,對不同類型的申訴事項構造相應的申訴程序,發(fā)揮教師行政申訴程序的內在與外在價值。
【文章來源】:復旦教育論壇. 2019,17(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9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教師行政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的必要性及價值
三、教師行政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的邏輯進路
(一)衡量申訴事項背后權益的內容與邊界
(二)作為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原點的行為
1. 具體行為分解成作為行為與不作為行為
2. 學校抽象行為納入教師行政申訴程序
四、教師行政申訴程序構造優(yōu)化
(一)在過濾分流基礎上發(fā)揮程序識別功能
(二)在程序繁簡分流的同時保障最低限度公正
(三)解決行政申訴與司法訴訟對接的程序沖突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重申學術自由的內在與外在界限[J]. 姚榮. 高校教育管理. 2019(02)
[2]“讓合適的人做合適的事”:教師工作邊界模糊的產權透析[J]. 寧本濤. 中國教師. 2019(01)
[3]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權力行使的程序規(guī)制[J]. 徐靖.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9(02)
[4]改革開放四十年教育立法的經驗和問題[J]. 侯健.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 2018(12)
[5]社會法視閾下公立高校教師法律地位探討[J]. 吳希. 教育科學. 2018(04)
[6]“為了權利與權力的平衡”及超越——評羅豪才教授的法律思想[J]. 沈巋. 行政法學研究. 2018(04)
[7]一次修法能有多少進步——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改回顧[J]. 何海波. 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8(03)
[8]公立高等學校的依法治理問題——基于公益服務原則的制度性觀察和思考[J]. 于安. 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 2018(02)
[9]法無規(guī)定時正當程序原則之適用[J]. 楊登峰.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8(01)
[10]規(guī)范性文件附帶審查規(guī)則的程序設計[J]. 耿玉娟. 法學評論. 2017(05)
本文編號:3389095
【文章來源】:復旦教育論壇. 2019,17(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9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教師行政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的必要性及價值
三、教師行政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的邏輯進路
(一)衡量申訴事項背后權益的內容與邊界
(二)作為申訴事項類型區(qū)分原點的行為
1. 具體行為分解成作為行為與不作為行為
2. 學校抽象行為納入教師行政申訴程序
四、教師行政申訴程序構造優(yōu)化
(一)在過濾分流基礎上發(fā)揮程序識別功能
(二)在程序繁簡分流的同時保障最低限度公正
(三)解決行政申訴與司法訴訟對接的程序沖突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重申學術自由的內在與外在界限[J]. 姚榮. 高校教育管理. 2019(02)
[2]“讓合適的人做合適的事”:教師工作邊界模糊的產權透析[J]. 寧本濤. 中國教師. 2019(01)
[3]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權力行使的程序規(guī)制[J]. 徐靖.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9(02)
[4]改革開放四十年教育立法的經驗和問題[J]. 侯健.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 2018(12)
[5]社會法視閾下公立高校教師法律地位探討[J]. 吳希. 教育科學. 2018(04)
[6]“為了權利與權力的平衡”及超越——評羅豪才教授的法律思想[J]. 沈巋. 行政法學研究. 2018(04)
[7]一次修法能有多少進步——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改回顧[J]. 何海波. 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8(03)
[8]公立高等學校的依法治理問題——基于公益服務原則的制度性觀察和思考[J]. 于安. 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 2018(02)
[9]法無規(guī)定時正當程序原則之適用[J]. 楊登峰.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8(01)
[10]規(guī)范性文件附帶審查規(guī)則的程序設計[J]. 耿玉娟. 法學評論. 2017(05)
本文編號:338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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