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的管理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3-03-11 01:47
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正式出臺,指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有助于加強政府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務職能。而引入中介機構參與政府管理和履行公共服務職能作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成為國家鼓勵發(fā)展的方向。隨后,海關總署正式下發(fā)《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操作規(guī)范(試行)》,明確了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規(guī)范。自此,全國海關正式開始施行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參與海關稽查。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專業(yè)化資源,能夠緩解海關稽查工作人力不足的困境,而借助注冊會計師專業(yè)知識解決稽查工作中的疑難問題,則能夠一定程度上彌補海關監(jiān)管資源不足,幫助海關拓展稽查輻射面、提升監(jiān)管效率效能、加強企業(yè)管理、保證國家經(jīng)濟利益。本文結合現(xiàn)有實踐,綜合運用文獻研究、理論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依據(jù)風險管理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和委托代理理論,在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案例,通過分析中介機構參與海關稽查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點,剖析產(chǎn)生風險的深層次原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為海關進一步提升后續(xù)監(jiān)管效能提供參考。
【文章頁數(shù)】:47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選題背景及意義
1.2 文獻綜述
1.2.1 國外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相關研究
1.2.2 國內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相關研究
1.2.3 國內中介機構參與海關稽查的相關研究
1.2.4 研究述評
1.3 研究內容與方法
1.3.1 研究內容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貢獻
第2章 理論基礎
2.1 風險管理理論
2.2 交易成本理論
2.3 委托代理理論
第3章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的風險分析
3.1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的時代背景
3.1.1 政策基礎
3.1.2 法律基礎
3.1.3 現(xiàn)實基礎
3.2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的現(xiàn)狀
3.2.1 海關稽查工作面臨的困境
3.2.2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開展情況
3.2.3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遇到的問題
3.3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面臨的風險
3.3.1 因授權行為導致的法律風險
3.3.2 中介機構業(yè)務與海關業(yè)務差異導致的執(zhí)法風險
3.3.3 稽查過程控制中增加的管理風險
3.3.4 因委托代理關系導致的廉政風險
3.3.5 因績效考核要求導致的制度風險
3.4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風險的原因分析
3.4.1 授權行為的法律責任界定不明晰
3.4.2 中介機構人員的知識結構與海關要求的業(yè)務能力不符
3.4.3 海關工作保密要求與中介機構的社會屬性存在矛盾
3.4.4 海關稽查部門與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制度存在差異
3.4.5 委托—代理關系固有的局限性
第4章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的風險控制策略
4.1 明確授權行為的法律責任認定標準降低法律風險
4.2 制定可操作的規(guī)章制度降低法律風險
4.3 培養(yǎng)適度均等的稽查人員水平降低執(zhí)法風險
4.4 完善中介機構準入退出機制降低管理風險
4.5 探索海關主導下的聯(lián)合稽查機制降低管理和廉政風險
4.5.1 實行多主體多環(huán)節(jié)聯(lián)合作業(yè)
4.5.2 探索開展異地審計制度
4.5.3 縮小海關與社會中介機構的利益偏差
4.6 尋找海關和中介機構的利益共同點降低制度風險
第5章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相關案例
5.1 案例介紹
5.1.1 加工貿易單耗稽查案例
5.1.2 特許權使用費調整完稅價格稽查案例
5.1.3 一般貿易進口商品申報和使用情況稽查案例
5.2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案例中體現(xiàn)的風險
5.2.1 操作細則及業(yè)務標準不完善導致的執(zhí)法風險
5.2.2 海關對中介機構開展的稽查質量控制不到位導致的管理風險
5.2.3 海關對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制度不到位導致的制度風險
5.2.4 對中介機構稽查結果認定標準不明確導致的廉政風險
5.3 產(chǎn)生上述風險的原因
5.3.1 法律及其配套制度不完善
5.3.2 中介機構的社會化屬性導致海關缺乏有效的過程控制手段
5.3.3 海關、中介機構、企業(yè)三方委托代理關系中責任劃分不明晰
5.4 風險控制的策略
5.4.1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guī),細化中介機構稽查的具體操作細則
5.4.2 加強對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的過程監(jiān)督降低管理風險
5.4.3 完善中介機構選取和中介工作結論審核認證機制降低廉政風險
5.4.4 建立完善的雙向培訓機制促進稽查隊伍成長
5.4.5 借鑒其他政府部門購買社會公共服務的警示性啟示
第6章 研究結論與不足
6.1 研究結論
6.2 研究不足與展望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3758958
【文章頁數(shù)】:47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選題背景及意義
1.2 文獻綜述
1.2.1 國外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相關研究
1.2.2 國內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相關研究
1.2.3 國內中介機構參與海關稽查的相關研究
1.2.4 研究述評
1.3 研究內容與方法
1.3.1 研究內容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貢獻
第2章 理論基礎
2.1 風險管理理論
2.2 交易成本理論
2.3 委托代理理論
第3章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的風險分析
3.1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的時代背景
3.1.1 政策基礎
3.1.2 法律基礎
3.1.3 現(xiàn)實基礎
3.2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的現(xiàn)狀
3.2.1 海關稽查工作面臨的困境
3.2.2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開展情況
3.2.3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遇到的問題
3.3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面臨的風險
3.3.1 因授權行為導致的法律風險
3.3.2 中介機構業(yè)務與海關業(yè)務差異導致的執(zhí)法風險
3.3.3 稽查過程控制中增加的管理風險
3.3.4 因委托代理關系導致的廉政風險
3.3.5 因績效考核要求導致的制度風險
3.4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風險的原因分析
3.4.1 授權行為的法律責任界定不明晰
3.4.2 中介機構人員的知識結構與海關要求的業(yè)務能力不符
3.4.3 海關工作保密要求與中介機構的社會屬性存在矛盾
3.4.4 海關稽查部門與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制度存在差異
3.4.5 委托—代理關系固有的局限性
第4章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的風險控制策略
4.1 明確授權行為的法律責任認定標準降低法律風險
4.2 制定可操作的規(guī)章制度降低法律風險
4.3 培養(yǎng)適度均等的稽查人員水平降低執(zhí)法風險
4.4 完善中介機構準入退出機制降低管理風險
4.5 探索海關主導下的聯(lián)合稽查機制降低管理和廉政風險
4.5.1 實行多主體多環(huán)節(jié)聯(lián)合作業(yè)
4.5.2 探索開展異地審計制度
4.5.3 縮小海關與社會中介機構的利益偏差
4.6 尋找海關和中介機構的利益共同點降低制度風險
第5章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工作相關案例
5.1 案例介紹
5.1.1 加工貿易單耗稽查案例
5.1.2 特許權使用費調整完稅價格稽查案例
5.1.3 一般貿易進口商品申報和使用情況稽查案例
5.2 海關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案例中體現(xiàn)的風險
5.2.1 操作細則及業(yè)務標準不完善導致的執(zhí)法風險
5.2.2 海關對中介機構開展的稽查質量控制不到位導致的管理風險
5.2.3 海關對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制度不到位導致的制度風險
5.2.4 對中介機構稽查結果認定標準不明確導致的廉政風險
5.3 產(chǎn)生上述風險的原因
5.3.1 法律及其配套制度不完善
5.3.2 中介機構的社會化屬性導致海關缺乏有效的過程控制手段
5.3.3 海關、中介機構、企業(yè)三方委托代理關系中責任劃分不明晰
5.4 風險控制的策略
5.4.1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guī),細化中介機構稽查的具體操作細則
5.4.2 加強對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稽查的過程監(jiān)督降低管理風險
5.4.3 完善中介機構選取和中介工作結論審核認證機制降低廉政風險
5.4.4 建立完善的雙向培訓機制促進稽查隊伍成長
5.4.5 借鑒其他政府部門購買社會公共服務的警示性啟示
第6章 研究結論與不足
6.1 研究結論
6.2 研究不足與展望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375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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