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的法律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2-10-10 19:23
社會經濟的迅速發(fā)展推動著法律的發(fā)展,在1997年之前,職務侵占罪還沒有被單獨列出,只是包含在貪污罪中,這使得在司法實踐中出現(xiàn)了許多不能解決的新難題,導致了法律的滯后性,為了解決這一新難題,在1997年刑法修訂案中,將職務侵占罪從貪污罪中分離而出從而更加適應社會經濟的發(fā)展,使職務侵占罪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得以充分發(fā)揮,并且彌補了法律上的漏洞。但是,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是“天衣無縫”的,都有其自身的不足之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司法實踐中的新難題屢見不鮮。職務侵占罪作為新的侵占他人財產類犯罪,在刑法的規(guī)定中具有一些不足之處和具有爭議的問題。本罪最根本的分歧是在于犯罪構成上的四個方面,因為在刑法的條文中關于職務侵占罪的相關法條規(guī)定比較模糊,這種會出現(xiàn)在刑法理論中和法院審理案件時對本罪名的犯罪構成要件造成不一樣的見解與審判結果。本論文對職務侵占罪的法律問題進行探討與研究,整理歸納出職務侵占罪在法條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之處,對于這些問題和不足之處筆者提出了一些看法和自己的理解。這篇論文的寫作完成按照以下思路展開探討。第一章為職務侵占罪的概述,該章節(jié)從本罪的立法沿革角度出發(fā),從立法的發(fā)展軌...
【文章頁數(shù)】:2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職務侵占罪的立法沿革
二、構成職務侵占罪的要件
(一)職務侵占罪的客體以及犯罪的對象
(二)職務侵占罪的客觀方面
1、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2、非法占有的手段
(三)職務侵占罪的主體
(四)職務侵占罪的主觀方面
1、職務侵占罪的主觀故意
2、職務侵占罪的目的
三、職務侵占罪在司法實踐中的認定
(一)司法實踐中職務侵占罪的主體認定
(二)職務侵占罪與其他罪名的認定
1、職務侵占罪與侵占罪的區(qū)別認定
2、本罪與貪污罪區(qū)別的區(qū)別認定
3、本罪與盜竊罪的區(qū)別認定
4、本罪與挪用資金罪區(qū)別的認定
四、關于職務侵占罪立法反思與完善
(一)職務侵占罪在立法方面不足
1、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含義不確切
2、法定刑偏低
3、量刑標準單一
4、沒有重視財產刑的適用
(二)職務侵占罪的立法完善建議
1、將“職務”修改為“業(yè)務”
2、提高職務侵占罪的法定刑
3、增設量刑時的考慮因素
4、對不同類型的財產實行同等保護
5、增加財產刑的適用
結語
注釋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690207
【文章頁數(shù)】:2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職務侵占罪的立法沿革
二、構成職務侵占罪的要件
(一)職務侵占罪的客體以及犯罪的對象
(二)職務侵占罪的客觀方面
1、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2、非法占有的手段
(三)職務侵占罪的主體
(四)職務侵占罪的主觀方面
1、職務侵占罪的主觀故意
2、職務侵占罪的目的
三、職務侵占罪在司法實踐中的認定
(一)司法實踐中職務侵占罪的主體認定
(二)職務侵占罪與其他罪名的認定
1、職務侵占罪與侵占罪的區(qū)別認定
2、本罪與貪污罪區(qū)別的區(qū)別認定
3、本罪與盜竊罪的區(qū)別認定
4、本罪與挪用資金罪區(qū)別的認定
四、關于職務侵占罪立法反思與完善
(一)職務侵占罪在立法方面不足
1、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含義不確切
2、法定刑偏低
3、量刑標準單一
4、沒有重視財產刑的適用
(二)職務侵占罪的立法完善建議
1、將“職務”修改為“業(yè)務”
2、提高職務侵占罪的法定刑
3、增設量刑時的考慮因素
4、對不同類型的財產實行同等保護
5、增加財產刑的適用
結語
注釋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6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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