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的耦合及其優(yōu)化
發(fā)布時間:2021-11-06 04:48
刑罰附隨后果作為一種長期以來被應用于我國社會治理實踐中的治理工具,與當前我國正在建構中的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制度耦合。刑罰附隨后果通過三種不同的樣態(tài),作用于社會信用體系的構建。但目前,二者的耦合與銜接尚存在較大的優(yōu)化空間。因此,應當在充分貫徹社會信用體系固有的人本主義價值內核的基礎上,對刑罰附隨后果的應用進行限定和完善,強調其作為失信懲戒手段時與犯罪行為的因果關聯,慎重對待其對犯罪人基本權利的克減和限制,并通過完善守信激勵制度為曾受刑罰者沖減刑罰附隨后果的負面影響提供有效渠道。
【文章來源】:征信. 2019,37(04)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6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出現制度耦合的現實背景
(一) 刑罰附隨后果普遍施加于曾受刑罰者且缺乏針對性
(二) 社會信用信息頻繁作為實施行政制裁的事實依據但其范圍界定不明
(三) “鄰避效應”使得個人信用信息的濫用極易阻礙曾受刑罰者回歸社會
(四) 我國尚未建立起體系化的犯罪人復權制度或前科消滅制度
三、刑罰附隨后果作用于社會信用體系的3種樣態(tài)
(一) 刑罰附隨后果作為負面記錄
(二) 刑罰附隨后果作為失信懲戒手段
(三) 刑罰附隨后果影響信用評價指標
四、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應秉持的人本主義價值導向
(一) 服務型社會治理模式的人本主義內核
(二) 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的制度銜接應充分貫徹“共享發(fā)展理念”
(三) 應當警惕刑罰附隨后果參與信用治理的應用過分泛化
五、優(yōu)化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制度銜接的相關建議
(一) 重視作為失信懲戒手段的刑罰附隨后果與犯罪行為的因果關聯
(二) 慎重規(guī)定刑罰附隨后果對曾受刑罰者基本權利的克減和限制
(三) 完善守信激勵制度以提供沖減刑罰附隨后果負面影響的有效渠道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刑罰附隨后果制度的完善[J]. 王瑞君. 政治與法律. 2018(08)
[2]復權制度中國化的路徑芻議[J]. 劉博. 學習論壇. 2017(12)
[3]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五大現狀[J]. 吳晶妹. 征信. 2015(09)
[4]論犯罪行為的刑罰附隨后果[J]. 付強. 法學雜志. 2015(07)
[5]犯罪行為的附隨法律責任初探[J]. 徐安住. 求索. 2008(01)
[6]我國刑罰體系外資格刑的整合[J]. 李榮. 法學論壇. 2007(02)
本文編號:3479195
【文章來源】:征信. 2019,37(04)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6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出現制度耦合的現實背景
(一) 刑罰附隨后果普遍施加于曾受刑罰者且缺乏針對性
(二) 社會信用信息頻繁作為實施行政制裁的事實依據但其范圍界定不明
(三) “鄰避效應”使得個人信用信息的濫用極易阻礙曾受刑罰者回歸社會
(四) 我國尚未建立起體系化的犯罪人復權制度或前科消滅制度
三、刑罰附隨后果作用于社會信用體系的3種樣態(tài)
(一) 刑罰附隨后果作為負面記錄
(二) 刑罰附隨后果作為失信懲戒手段
(三) 刑罰附隨后果影響信用評價指標
四、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應秉持的人本主義價值導向
(一) 服務型社會治理模式的人本主義內核
(二) 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的制度銜接應充分貫徹“共享發(fā)展理念”
(三) 應當警惕刑罰附隨后果參與信用治理的應用過分泛化
五、優(yōu)化刑罰附隨后果與社會信用體系制度銜接的相關建議
(一) 重視作為失信懲戒手段的刑罰附隨后果與犯罪行為的因果關聯
(二) 慎重規(guī)定刑罰附隨后果對曾受刑罰者基本權利的克減和限制
(三) 完善守信激勵制度以提供沖減刑罰附隨后果負面影響的有效渠道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刑罰附隨后果制度的完善[J]. 王瑞君. 政治與法律. 2018(08)
[2]復權制度中國化的路徑芻議[J]. 劉博. 學習論壇. 2017(12)
[3]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五大現狀[J]. 吳晶妹. 征信. 2015(09)
[4]論犯罪行為的刑罰附隨后果[J]. 付強. 法學雜志. 2015(07)
[5]犯罪行為的附隨法律責任初探[J]. 徐安住. 求索. 2008(01)
[6]我國刑罰體系外資格刑的整合[J]. 李榮. 法學論壇. 2007(02)
本文編號:3479195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xingfalunwen/3479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