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后辯解車內飲酒且酒后未再駕駛的司法審查與認定
發(fā)布時間:2021-11-06 04:17
醉酒類危險駕駛一般是指行為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存在駕駛人被查獲后辯解車內飲酒且酒后未再駕駛情形,本文從司法實踐中一起案件入手,對案件的審查與認定進行分析。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19,(26)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基本案情
二、分歧意見
三、理論分析
(一)無罪推定原則分析
(二)刑事證明標準
(三)證據(jù)的綜合審查與運用
1.駕駛的定義
2.駕駛的狀態(tài)
3.后續(xù)處理
本文編號:3479147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19,(26)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基本案情
二、分歧意見
三、理論分析
(一)無罪推定原則分析
(二)刑事證明標準
(三)證據(jù)的綜合審查與運用
1.駕駛的定義
2.駕駛的狀態(tài)
3.后續(x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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