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發(fā)展對西藏地區(qū)犯罪形勢的影響研究——以三種犯罪類型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10-25 06:13
互聯網的發(fā)展改變了傳統(tǒng)的犯罪形態(tài),對西藏地區(qū)的社會安全穩(wěn)定構成了新的威脅。在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方面,互聯網已經成為了主要的犯罪手段和領域,進而帶來了犯罪影響不可控、案件偵辦難度大、證據鑒定有爭議等問題;在毒品犯罪方面,交易方式的網絡化讓販賣毒品類案件更趨隱蔽,短時期內破獲案件數量大大減少,以快遞方式郵寄毒品的案件卻在逐年上升;在財產犯罪方面,西藏的網絡財產犯罪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的轉變,隨著移動互聯網業(yè)務的進一步推廣,還將持續(xù)威脅著藏區(qū)各族人民的財產安全。新時期網絡社會的安全與穩(wěn)定成為西藏長治久安面臨的新挑戰(zhàn)。
【文章來源】:西藏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41(04)CSSCI
【文章頁數】:6 頁
【文章目錄】:
一、研究背景
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三、毒品犯罪
四、財產犯罪
五、新的挑戰(zhàn)
本文編號:3456812
【文章來源】:西藏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41(04)CSSCI
【文章頁數】: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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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三、毒品犯罪
四、財產犯罪
五、新的挑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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