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刑法立法的變遷與完善
發(fā)布時間:2021-08-10 05:56
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家根據(jù)革命和建設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單行刑法,同時,也開始了刑法典的起草工作。1979年刑法典的頒布,奠定了我國刑法體系的基礎,使刑事司法辦案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帶動了刑法學教學研究從停滯狀態(tài)走向復蘇乃至逐步繁榮。1997年刑法典科學地概括了刑法的基本精神,明文規(guī)定了罪刑法定、適用刑法人人平等、罪刑相適應的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則,具有承前啟后、與時俱進的顯著特色。展望未來,我國刑法立法仍需要堅持以"刑法修正案"修正刑法典的修法模式,堅持罰金刑要有數(shù)額規(guī)定,堅持刑法體系和立法技術的進一步科學化。
【文章來源】:人民檢察. 2019,(Z1)
【文章頁數(shù)】:5 頁
【文章目錄】:
一、新中國刑法立法的變遷
二、新中國刑法立法的完善
本文編號:3333603
【文章來源】:人民檢察. 2019,(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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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中國刑法立法的變遷
二、新中國刑法立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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