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個人信息法律保護探究
發(fā)布時間:2021-10-23 18:43
目前,我國尚未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在此次疫情的特殊情境下,武漢返鄉(xiāng)人員及其他涉疫人員的個人信息的泄露、非法提供或濫用可能直接導致其遭受某種負面社會評價,甚至受到更為嚴重的不法行為的侵害。因此,雖然重大疫情防控中收集和公開個人信息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公民個人信息可能面臨著多種風險,所以當公民個人信息遭受侵犯時,也可以采取多種途徑進行救濟。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21)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公民個人信息的界定
二、重大疫情防控中收集和公開個人信息的法理基礎
(一)合理性: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沖突的價值取舍
(二)合法性:收集和公開個人信息的法律依據(jù)
三、重大疫情防控中公民個人信息可能面臨的風險
(一)信息收集主體權限存疑
(二)公民個人信息存在泄露風險
(三)公民個人信息讓步于公共利益的邊界
四、公民個人信息遭受侵犯的救濟途徑
(一)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或屏蔽相關信息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向有關政府部門舉報
【參考文獻】:
碩士論文
[1]疫情防控中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問題及解決[D]. 郝國麗.北京外國語大學 2021
[2]基于生成對抗網絡的圖像數(shù)據(jù)差分隱私保護技術研究[D]. 楊任.內蒙古大學 2021
本文編號:3453700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21)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公民個人信息的界定
二、重大疫情防控中收集和公開個人信息的法理基礎
(一)合理性: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沖突的價值取舍
(二)合法性:收集和公開個人信息的法律依據(jù)
三、重大疫情防控中公民個人信息可能面臨的風險
(一)信息收集主體權限存疑
(二)公民個人信息存在泄露風險
(三)公民個人信息讓步于公共利益的邊界
四、公民個人信息遭受侵犯的救濟途徑
(一)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或屏蔽相關信息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向有關政府部門舉報
【參考文獻】:
碩士論文
[1]疫情防控中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問題及解決[D]. 郝國麗.北京外國語大學 2021
[2]基于生成對抗網絡的圖像數(shù)據(jù)差分隱私保護技術研究[D]. 楊任.內蒙古大學 2021
本文編號:34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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