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勞務派遣中的雇主責任問題
發(fā)布時間:2017-11-19 21:05
本文關鍵詞:淺析勞務派遣中的雇主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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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企業(yè)為減少其人力資源管理成本、滿足其彈性用工的需求以提升自身競爭力的背景下,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興的勞動用工形式在世界上被愈來愈普遍的使用!秳趧雍贤ā吩谶@種發(fā)展趨勢的催促下,對勞務派遣做出了很多規(guī)定!秳趧雍贤ā繁旧硖幱诠ㄅc私法的交接邊緣,為了實現(xiàn)勞動法更好地保護弱勢勞動者權益的宗旨,繼承與借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關于連帶責任規(guī)定的精華,就勞務派遣中雇主的連帶責任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如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不足之處在于《勞動合同法》并未進一步明確這種連帶責任在雇主之間到底該如何分配。連帶責任在民法中作為共同責任的一種,是指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各個責任人對外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jù)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份額為由而拒絕。一般來說連帶責任可分為兩種類型,即一般連帶責任與補充連帶責任,一般連帶責任各債務人之間沒有主次,沒有先后;補充連帶責任各債務人之間有主次,有先后。而雇主責任又可分為兩種類型,即當被派遣勞動者利益受損害時兩個雇主應承擔的責任及被派遣勞動者對第三人利益造成損害時兩個雇主應承擔的責任。法律只說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兩個雇主承擔連帶責任,但我認為如此籠統(tǒng)的規(guī)定有兩個弊端:首先,法律過于模糊,不利于實施,也就是說不利于對被派遣勞動者的保護;第二,這種模糊的規(guī)定會讓雇主感到無所適從,不能通過法律來采取合理的行動以規(guī)避未來的風險。 我認為法律應當對這兩種雇主責任分別作出規(guī)定:當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時,兩個雇主之間承擔的應是補充連帶責任,而具體是哪個雇主的判斷標準是看到底是哪個雇主違反了法律為其規(guī)定的義務,如果實在難以判斷到底是哪個雇主違反了自己的義務,則由兩個雇主承擔一般連帶責任;而當被派遣勞動者對第三人利益造成損害時,則主要是看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時,被派遣勞動者主要是處于哪個雇主的控制下,且為哪個雇主謀利益,因為勞動者始終是處于兩個雇主的控制下,并且始終是在為兩個雇主謀利益,所以我認為當被派遣勞動者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時,兩個雇主之間承擔的仍然是一種補充連帶責任。對此問題,各位學者意見不一:有的認為《勞動法》就是要強調(diào)保護勞動者權益,而勞務派遣本身就是一種畸形的非標準用工,因此,應讓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分份額的承擔連帶責任,只有這樣才能讓勞動者更容易找到責任主體,更好地實現(xiàn)勞動法的保護目的。而有的學者認為:如果不對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加以區(qū)分而是一刀切的將兩個雇主生硬的綁在一起,不僅增加了用工單位的用人風險,而且不利于勞動市場的健康發(fā)展,最終危害勞動者的權益,而法律的不明確也容易造成實踐中同案不同判,違背公平正義,違背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規(guī)律。兩種觀點,到底孰對孰錯,而本文主要探討法律規(guī)定只要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用人單位與派遣單位就必須承擔連帶責任究竟是不是合理以及這種連帶責任在兩個雇主之間到底該如何分配的問題。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D922.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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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20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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