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兇宅”買受人在合同法中的最佳救濟途徑
發(fā)布時間:2017-04-25 11:04
本文關鍵詞:論“兇宅”買受人在合同法中的最佳救濟途徑,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近年來,中國樓市價格居高不下,價格相對較低的二手房備受購房者的青睞。隨著二手房交易量的大幅增加,二手房交易糾紛也大量出現(xiàn)。我國很多城市在二手房交易中都發(fā)生了買受人在訂立合同后方知所購買的房屋是曾經(jīng)發(fā)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兇宅”,買受人在向出賣人請求退房或者賠償時產(chǎn)生的糾紛。筆者通過深入研究發(fā)現(xiàn),針對此類案件的處理,我國尚不存在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學界尚未形成統(tǒng)一觀點,同一類案件缺乏統(tǒng)一的裁決標準,缺乏案例指導,案件判決過度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常出現(xiàn)裁決中“駁回訴訟請求”與“支持訴訟請求”的巨大差別,造成民眾心目中訴訟不公的現(xiàn)象,也使買受人陷入法律救濟困境。 本文解讀了大量“兇宅”交易爭議案件判決,在本文的第一部分中,筆者提煉了“兇宅”買受人常見的法律救濟目的,歸納了“兇宅”買受人在合同法中常見的救濟途徑表現(xiàn)形式。在本文第二部分,筆者逐一分析了在合同法下,買受人通過主張合同可撤銷、合同無效、解除合同、締約過失責任這些法律救濟途徑來維護自身利益的優(yōu)點與弊端。筆者將判例按判決理由分類進行闡釋,,并結合法學理論進行研究,通過各種救濟途徑的利弊分析,探尋“兇宅”買受人在合同法下最佳法律救濟途徑。在本文第三部分,筆者認為主張因欺詐訂立合同因而合同可撤銷是“兇宅”買受人的最佳救濟途徑,并對此進行了法律證成。
【關鍵詞】:“兇宅” 撤銷 無效 解除合同 締約過失
【學位授予單位】:上海交通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23.6
【目錄】:
- 摘要5-7
- ABSTRACT7-10
- 引言10-12
- 第一章 “兇宅”買受人在合同法中的常見救濟路徑12-19
- 第一節(jié) “兇宅”買受人的法律救濟目的12-16
- 一、 退還房屋、收回購房款12-13
- 二、 返還價款差價13
- 三、 退還定金,解除合同13-14
- 四、 賠償其他損失14-16
- 第二節(jié) “兇宅”買受人在合同法中的常見救濟途徑表現(xiàn)16-19
- 一、 “兇宅”買受人行使撤銷權進行救濟16
- 二、 “兇宅”買受人主張合同無效進行救濟16-17
- 三、 “兇宅”買受人行使解除權進行救濟17
- 四、 “兇宅”買受人主張締約過失進行救濟17-19
- 第二章 “兇宅”買受人在合同法中救濟路徑的利弊分析19-52
- 第一節(jié) “兇宅”買受人主張合同可撤銷的利弊分析19-28
- 一、 “兇宅”買受人主張因欺詐訂立合同可撤銷的利弊分析19-24
- 二、 “兇宅”買受人主張因重大誤解訂立合同可撤銷的利弊分析24-28
- 第二節(jié) “兇宅”買受人主張合同無效的利弊分析28-45
- 一、 “兇宅”買受人主張違反公序良俗原則合同無效的利弊分析28-37
- 二、 “兇宅”買受人主張違反公平原則合同無效的利弊分析37-42
- 三、 “兇宅”買受人主張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合同無效的利弊分析42-45
- 第三節(jié) “兇宅”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利弊分析45-49
- 一、 “兇宅”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優(yōu)勢45-48
- 二、 “兇宅”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弊端48-49
- 第四節(jié) “兇宅”買受人主張締約過失的利弊分析49-52
- 一、 “兇宅”買受人主張締約過失的優(yōu)勢49-50
- 二、 “兇宅”買受人主張締約過失的弊端50-52
- 第三章 “兇宅”買受人最佳合同法救濟路徑的選擇52-61
- 第一節(jié) “兇宅”買受人最佳救濟路徑選擇52-54
- 一、 選擇因欺詐訂立合同可撤銷進行救濟52
- 二、 最佳救濟途徑的認定原因52-54
- 第二節(jié) “兇宅”買受人撤銷權的具體適用條件54-61
- 一、 “兇宅”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符合法律規(guī)定54-55
- 二、 合同因欺詐訂立可撤銷55-58
- 三、 出賣人未履行告知義務實為欺詐58-59
- 四、 出賣人未遵循交易慣例59-60
- 五、 履行合同將違背買受人真實意思表示60-61
- 結語61-62
- 參考文獻62-65
- 致謝65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4條
1 張里安;胡振玲;;略論合同撤銷權的行使[J];法學評論;2007年03期
2 陳紅;誠信原則與自由裁量權[J];法學;1997年04期
3 陳耀東;張瑾;;“兇宅”的法律限定及其交易糾紛的法律適用[J];河北法學;2007年10期
4 吳進福;;涉及“兇宅”糾紛案件的處理問題探討[J];人民司法;2006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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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2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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