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 ——兼評《合同法》第94條
發(fā)布時間:2021-04-27 23:20
合同解除制度是我國《合同法》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對于及時解決經濟糾紛、穩(wěn)定經濟關系、促進經濟發(fā)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的一種類型,我國《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制度。對于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的范圍,一直以來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以守約方即債權人享有解除權為主,違約方即債務人享有解除權為例外;另一種觀點認為不論何種情況,雙方均享有解除權。不同觀點的焦點,集中在對合同解除權的理解問題。因此,筆者認為對此有進行全面分析、論證的必要,以達到法律正確適用的目的。若認為第一種觀點是合理的,根據現行法律規(guī)定,守約方可以行使解除權或不行使解除權,若守約方行使解除權,合同解除,違約方賠償損失;若守約方不行使解除權,合同不解除,違約方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違約方不存在《合同法》第110條規(guī)定的可以不繼續(xù)履行的情形時,守約方有權要求其繼續(xù)履行。這種情形無異于給違約方套上了合同的枷鎖,使違約方處于無法合理退出合同的境地,這種情形的出現不僅與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相悖,而且也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目的。認為違約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權的理由主要...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4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第一章 合同法定解除權基本理論
第一節(jié) 合同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涵義
二、合同解除的分類
第二節(jié) 合同法定解除權
一、我國關于合同法定解除權的規(guī)定
二、合同法定解除之性質
第二章 合同解除權行使主體
第一節(jié) 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概述
一、合同當事人作為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之情形
二、裁判機關作為合同法定解除權判定主體之情形
第二節(jié) 確定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之意義
第三章 賦予違約方合同法定解除權之理論分析
第一節(jié) 賦予違約方法定解除權之法理分析
第二節(jié) 合同解除與違約之關系分析
第三節(jié) 根本違約與繼續(xù)履行之關系分析
第四節(jié) 法定解除與損害賠償之關系分析
第四章 賦予違約方合同法定解除權之合理性分析
第一節(jié) 從立法學角度來分析
一、從立法目的分析
二、從立法技術分析
第二節(jié) 從解釋學角度來分析
第三節(jié) 從法律經濟學角度來分析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后記
本文編號:3164332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4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第一章 合同法定解除權基本理論
第一節(jié) 合同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涵義
二、合同解除的分類
第二節(jié) 合同法定解除權
一、我國關于合同法定解除權的規(guī)定
二、合同法定解除之性質
第二章 合同解除權行使主體
第一節(jié) 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概述
一、合同當事人作為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之情形
二、裁判機關作為合同法定解除權判定主體之情形
第二節(jié) 確定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主體之意義
第三章 賦予違約方合同法定解除權之理論分析
第一節(jié) 賦予違約方法定解除權之法理分析
第二節(jié) 合同解除與違約之關系分析
第三節(jié) 根本違約與繼續(xù)履行之關系分析
第四節(jié) 法定解除與損害賠償之關系分析
第四章 賦予違約方合同法定解除權之合理性分析
第一節(jié) 從立法學角度來分析
一、從立法目的分析
二、從立法技術分析
第二節(jié) 從解釋學角度來分析
第三節(jié) 從法律經濟學角度來分析
結束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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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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