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污染事故的日本國家責任問題研究
本文關鍵詞: 福島核污染 國家責任 國際公約 出處:《外交學院》2017年碩士論文 論文類型:學位論文
【摘要】:日本福島核污染事故已經達到甚超過國際核事故分級標準中的最高級別7級,影響范圍已經遠遠超出日本并擴散至周邊國家和地區(qū)。本文從國家責任的認定和責任的追究兩方面來論述福島核污染的國家責任問題。國家責任包括國際不法行為產生的法律責任和國際法未加禁止行為引起的法律責任。本文以國家責任的相關理論為基礎,并結合實踐中日本一些行為對相關國際公約義務的違反,認定了日本應承擔國際不法行為引起的國家責任以及擔國際法未加禁止行為引起的國家責任。同時也分析了追究日本國家責任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并為此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一些建議。
[Abstract]:The Fukushima nuclear pollution accident in Japan has reached level 7, the highest level in the international nuclear accident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has gone far beyond Japan and has spread to neighboring countries and region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ssue of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for nuclear pollution in Fukushima from two aspects: the identification of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and the accountability of responsibility. State responsibility includes internationally wrongful acts. In order to generate legal liability and legal liability arising from acts not prohibited by international law.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relevant theories of State responsibility.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violation of Japan's obligations under the relevan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in practice, This paper determines that Japan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tate arising from the internationally wrongful act and the responsibility arising from the act not prohibited by international law. At the same time, it analyzes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practice of investigating the Japanese state responsibil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 to this problem. Some suggestions for solving these problems.
【學位授予單位】:外交學院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7
【分類號】:D99
【相似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周志田;胡淙洋;;國家責任的內涵與評估初探[J];科學對社會的影響;2008年04期
2 柴瑞娟,羅新銘;農村社會保障構建中的國家責任探討[J];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04期
3 涂春元;;國家責任與政府責任辨析[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05期
4 葉菁;;淺析跨國環(huán)境污染的國家責任[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9年09期
5 李佳穗;;國家責任的規(guī)則創(chuàng)設與制度演進——從洛克比案看國家責任機制的完善[J];蘭州學刊;2009年12期
6 曾莉;王月;;淺論跨境環(huán)境污染的國家責任[J];科技信息;2010年34期
7 李斐瓊;;生命權保障的國家責任[J];法制與社會;2013年24期
8 五岳散人;;“圍脖打拐”讓國家責任蒙羞[J];世界博覽;2011年04期
9 李宇征;萬永彪;;日本女性權益保障的國家責任評析[J];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學報;2008年04期
10 卞鋒芝;;社會救助的國家責任之研究[J];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02期
相關會議論文 前6條
1 石文龍;;國家責任——中國憲法學新的理論支點[A];上海市社會科學界第五屆學術年會文集(2007年度)(政治·法律·社會學科卷)[C];2007年
2 袁睿;;跨界海洋環(huán)境損害的國家責任[A];中國環(huán)境科學學會2006年學術年會優(yōu)秀論文集(下卷)[C];2006年
3 周清華;楊雷;;論WTO框架下國際投資領域的國家責任[A];《WTO法與中國論壇》文集——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年會論文集(三)[C];2004年
4 周清華;楊雷;;論WTO框架下國際投資領域的國家責任[A];《WTO法與中國論壇》文集——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年會論文集(四)[C];2005年
5 薛燕;;論跨國界污染的國家責任[A];中國環(huán)境科學學會2006年學術年會優(yōu)秀論文集(下卷)[C];2006年
6 王太高;鄒煥聰;;民生保障、民營化與國家責任的變遷[A];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2010年會論文集[C];2010年
相關重要報紙文章 前10條
1 日本作家、慰安婦問題專家、民間團體“反對戰(zhàn)爭與對女性暴力”調查行動中心共同代表 西野t`美子;日本不能否認國家責任[N];人民日報;2014年
2 朝勝;國家責任與研發(fā)利器[N];科技日報;2014年
3 鐘麗娟;老齡社會的國家責任[N];學習時報;2013年
4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王新宇;國家責任的基礎:依賴還是自治?[N];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
5 本報評論員 李杏;保護兒童的國家責任永不嫌多[N];長江日報;2013年
6 深圳商報評論員;深圳建設“文化強市”的國家責任[N];深圳商報;2011年
7 張砥;全力搜救失聯(lián)航班體現(xiàn)國家責任[N];北京日報;2014年
8 王志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戰(zhàn)略教研部副教授;烈士遺骸回國展現(xiàn)國家責任[N];中國社會報;2014年
9 本報評論員 付小為;自建房應納入國家責任體系[N];長江日報;2013年
10 李珂;WTO義務下國家責任概觀[N];人民法院報;2002年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肖艷輝;社會救助國家責任模式比較研究[D];湖南大學;2012年
2 KHADIJA M.Y.SOLYMAN;[D];中國政法大學;2014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李遐;“失獨家庭”的國家責任研究[D];清華大學;2015年
2 徐海平;跨界核損害國家責任問題研究[D];南昌大學;2016年
3 晉偉浩;福島核污染事故的日本國家責任問題研究[D];外交學院;2017年
4 梁旭光;國際性金融損害的國家責任理論研究[D];廣西師范大學;2011年
5 林曉東;犯罪的國家責任初論[D];廈門大學;2007年
6 何召壯;從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看跨國核污染的國家責任[D];中國海洋大學;2012年
7 許文濤;反恐國家責任問題研究[D];復旦大學;2010年
8 李進;論國家責任構成[D];青島大學;2006年
9 徐瓊微;論船舶油污損害的國家責任[D];上海海事大學;2006年
10 彭瓊瑩;戰(zhàn)爭責任制度研究[D];國防科學技術大學;2008年
,本文編號:1496031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guojifa/1496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