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ADR制度的法理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2-01-01 17:42
縱觀當代世界,各國都已經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建立了ADR這一糾紛解決機制。它的出現與發(fā)展不僅大大緩解了法院審判壓力,也給特定糾紛的當事人提供了多種可以選擇的糾紛解決途徑,從而給整個社會帶來巨大的利益。隨著ADR在各國的興起,我國的法律理論與實務界也就如何進一步發(fā)展和完善ADR機制,實現ADR的科學定位,使之更加適應法治化社會發(fā)展需求等問題進行了探討,尤其針對新形勢下如何充分整合資源,構建一個多方參與、互為補充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模式做了許多有益的嘗試。需要看到的是,在當前的法治建設和司法改革中,ADR既有存在的合理性,又有現實的局限性,而其局限性的突破有賴于在正視ADR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對其進行改造。本文主要探討如何結合我國國情構建一個更適應社會發(fā)展需要、科學有效的ADR制度,立足于民法基本理論,運用比較分析法、價值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在對眾多學者研究成果進行認真學習、歸納的基礎上,結合西方國家與我國現階段的ADR實踐,對我國ADR制度的相關問題進行較為細致和深入的研究,試圖探索一條科學定位、適合國情,能夠實現與訴訟程序銜接、優(yōu)勢互補的ADR糾紛解決機制。全文共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著眼...
【文章來源】:西南財經大學四川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0. 導論
0.1 問題的提出
0.2 文獻綜述
0.3 論文思路
0.4 論文創(chuàng)新點與不足
1. 對ADR的概念界定及內容辨析
1.1 對ADR的概念界定
1.1.1 中外學者對的不同概念表述
1.1.2 本文對ADR的概念表述
1.2 對ADR的中文語境進行辨析
1.3 ADR的內涵與外延
1.3.1 談判協商達成和解是否屬于ADR范疇
1.3.2 相關機構的職能行使是否屬于ADR范疇
1.3.3 仲裁是否屬于ADR范疇
2. 關于我國ADR的合理性與局限性分析
2.1 ADR的合理性分析
2.1.1 司法審判的有限性呼喚ADR的出現
2.1.2 ADR本身所具有的優(yōu)勢使其受到社會的高度重視和歡迎
2.2 ADR的局限性分析
2.2.1 法律上的缺位
2.2.2 可能的非正義性
2.2.3 可能壓抑權利機制的形成
3. ADR在糾紛解決中的理性定位
3.1 ADR的功能探析
3.2 ADR與訴訟的關系
4. ADR與訴訟在糾紛處理中的的有效對接
4.1 案件適用范圍銜接
4.2 程序銜接
4.3 效力銜接
參考文獻
后記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訴前調解”與法院的角色[J]. 傅郁林. 法律適用. 2009(04)
[2]論我國大調解機制的構建——兼析大調解與ADR的關系[J]. 章武生. 法商研究. 2007(06)
[3]構建中國本土化ADR制度的思考[J]. 劉曉紅. 河北法學. 2007(02)
[4]美國司法ADR之考察[J]. 楊嚴炎. 當代法學. 2006(04)
[5]論德國的起訴前強制調解制度[J]. 章武生,張大海. 法商研究. 2004(06)
[6]論ADR對重塑我國非訴訟糾紛解決體系的意義[J]. 杜聞. 政法論壇. 2003(03)
[7]英國民事司法改革架構中的ADR及其借鑒意義[J]. 蔡從燕.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3(02)
[8]司法ADR之研究[J]. 章武生. 法學評論. 2003(02)
[9]當代中國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完善與發(fā)展[J]. 范愉. 學海. 2003(01)
[10]從美國的ADR看我國訴訟調解的困境與出路[J]. 賈連杰,陳攀.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0(01)
碩士論文
[1]ADR法律問題研究[D]. 李杰.湖南師范大學 2006
本文編號:3562522
【文章來源】:西南財經大學四川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0. 導論
0.1 問題的提出
0.2 文獻綜述
0.3 論文思路
0.4 論文創(chuàng)新點與不足
1. 對ADR的概念界定及內容辨析
1.1 對ADR的概念界定
1.1.1 中外學者對的不同概念表述
1.1.2 本文對ADR的概念表述
1.2 對ADR的中文語境進行辨析
1.3 ADR的內涵與外延
1.3.1 談判協商達成和解是否屬于ADR范疇
1.3.2 相關機構的職能行使是否屬于ADR范疇
1.3.3 仲裁是否屬于ADR范疇
2. 關于我國ADR的合理性與局限性分析
2.1 ADR的合理性分析
2.1.1 司法審判的有限性呼喚ADR的出現
2.1.2 ADR本身所具有的優(yōu)勢使其受到社會的高度重視和歡迎
2.2 ADR的局限性分析
2.2.1 法律上的缺位
2.2.2 可能的非正義性
2.2.3 可能壓抑權利機制的形成
3. ADR在糾紛解決中的理性定位
3.1 ADR的功能探析
3.2 ADR與訴訟的關系
4. ADR與訴訟在糾紛處理中的的有效對接
4.1 案件適用范圍銜接
4.2 程序銜接
4.3 效力銜接
參考文獻
后記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訴前調解”與法院的角色[J]. 傅郁林. 法律適用. 2009(04)
[2]論我國大調解機制的構建——兼析大調解與ADR的關系[J]. 章武生. 法商研究. 2007(06)
[3]構建中國本土化ADR制度的思考[J]. 劉曉紅. 河北法學. 2007(02)
[4]美國司法ADR之考察[J]. 楊嚴炎. 當代法學. 2006(04)
[5]論德國的起訴前強制調解制度[J]. 章武生,張大海. 法商研究. 2004(06)
[6]論ADR對重塑我國非訴訟糾紛解決體系的意義[J]. 杜聞. 政法論壇. 2003(03)
[7]英國民事司法改革架構中的ADR及其借鑒意義[J]. 蔡從燕.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3(02)
[8]司法ADR之研究[J]. 章武生. 法學評論. 2003(02)
[9]當代中國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完善與發(fā)展[J]. 范愉. 學海. 2003(01)
[10]從美國的ADR看我國訴訟調解的困境與出路[J]. 賈連杰,陳攀.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0(01)
碩士論文
[1]ADR法律問題研究[D]. 李杰.湖南師范大學 2006
本文編號:356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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