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挖礦”盜竊電能案主犯獲刑13年
發(fā)布時間:2024-12-06 23:38
<正>2019年12月25日,江蘇省鎮(zhèn)江市丹徒區(qū)人民法院對特大盜竊國家電能案進行了宣判,依法判處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13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30萬元。涉案金額達1 378萬多元主犯獲刑13年2019年12月25日,鎮(zhèn)江市丹徒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引發(fā)社會高度關(guān)注的鎮(zhèn)江特大盜竊國家電能案,當庭對10名被告人進行了宣判。筆者從庭審現(xiàn)場獲悉,該案是江蘇省境內(nèi)發(fā)生的最大盜竊國有電能案件。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為了降低比特幣"挖礦機"(安裝了專業(yè)的芯片和大量顯卡的計算機)運行的高昂電能成本,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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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額達1 378萬多元主犯獲刑13年
庭審中被告人懇求輕判遭檢察官痛斥
專家解釋“挖取”比特幣瘋狂盜電是個啥概念
律師說法危害國家電力安全秩序是犯罪行為
本文編號:401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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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額達1 378萬多元主犯獲刑13年
庭審中被告人懇求輕判遭檢察官痛斥
專家解釋“挖取”比特幣瘋狂盜電是個啥概念
律師說法危害國家電力安全秩序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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