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貝馬斯的人權和人民主權觀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00:56
【摘要】:人權和人民主權,這是現(xiàn)代西方政治哲學中兩個比較重要的概念。在處理二者關系的問題上,主要分為自由主義和共和主義兩個陣營。自由主義強調(diào)人權的首要地位。自由主義者認為只有維護個人自由才能避免政治立法者對個人權利的侵犯。另一方面,共和主義則堅持人民主權的首要地位。共和主義者認為只有人民基于倫理價值觀之上的生活意愿得到了維護,一種理想的社會觀念才能為人民接受。 哈貝馬斯既不同意自由主義對人權概念“終極之真”的認同——自由主義者對人權的認識是基于道德的,自由主義人權視角下的公民形成的不是公民的自由聯(lián)合體,更多的是單子似的個人;也不同意共和主義對人民主權概念“至上之善”的贊美——共和主義對人權的過分強調(diào),則使人的主觀能動性幾乎消失殆盡。哈貝馬斯認為,這兩種理論都是片面的,前者在政治實踐中賦予私人自主的規(guī)范意義太弱,后者賦予公共自主的規(guī)范意義則太強。哈貝馬斯力圖在二者之間尋找新的出路,,通過對自由主義和共和主義的民主思想進行調(diào)和,制定出一種既能顧及保護個人自由的人權原則,又能夠使公民在倫理和政治上的自由權利得到切實維護的民主實踐的方法。 本文分析了哈貝馬斯人權和人民主權理論的哲學基礎,指出哈貝馬斯以語言為工具,以合理化的商談程序為依托,以生活世界為背景來闡明人權與人民主權的統(tǒng)一。理論是對現(xiàn)實的關切,只有以現(xiàn)實為依據(jù),理論才不會是無源之水。哈貝馬斯對人權和人民主權觀的建構正是建立在批判自由主義和共和主義的觀念之上的。通過對二者觀點的分析,使哈貝馬斯認識到必須超越人權與人民主權二者之間非此即彼的關系,因為只有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才能實現(xiàn)現(xiàn)代社會的整合。而在現(xiàn)代社會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的是充分實證化的法律,因此人權與人民主權統(tǒng)一的關鍵也就在于一種合理化的法律制定程序符合所有人的預期。哈貝馬斯最終找到的答案就是商談政治理論,訴諸是程序主義的法律范式。本文最后分析了哈貝馬斯商談理論所面對的理論困難,指出哈貝馬斯的商談理論把經(jīng)濟領域和社會領域排除在外,其結果只能使商談理論走向了形式主義。
【學位授予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2
【分類號】:B516.5
本文編號:2702268
【學位授予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2
【分類號】:B516.5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2條
1 姚大志;哈貝馬斯的程序主義[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5年04期
2 姚大志,高玉平;哈貝馬斯的權利理論[J];浙江學刊;2005年04期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張向東;理性生活方式的重建——哈貝馬斯政治哲學研究[D];復旦大學;2004年
2 徐震;哈貝馬斯商談政治觀研究[D];蘇州大學;2008年
本文編號:27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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