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取的法律碩士學位_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_武漢大學2015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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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2015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簡章
時間:2015年06月12日 發(fā)布者: 來源: 查看次數:19425
一、報名條件
二、報名方法
報名前考生先資格自查,對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者才能報名。如不滿足相關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任何階段,一經發(fā)現核實,即取消其考試、復試、錄取等相應資格,責任考生自負。
三、資格審查
我校在復試前對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需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本科畢業(yè)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請此類考生提前做好認證事宜)。
四、考試方式及科目
(一)初試
2、考試科目:外國語(英語)、專業(yè)綜合(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均為全國聯考。
(二)復試
五、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3、報考我校考生的調劑錄取限在湖北省內院校之間進行,不進行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院校之間的調劑錄取。
4、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培養(yǎng)方式
2、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人事關系等,工資、福利待遇、醫(yī)療費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單位承擔。
3、學費(含論文答辯費)
七、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修滿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課程學分且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和相關要求并通過論文答辯,經過武漢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可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八、咨詢和聯系方式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處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網址:
聯系人: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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