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市場進一步向境外機構投資者開放
編者按 為進一步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便利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依法合規(guī)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國人民銀行2月24日發(fā)布了2016年3號公告,引入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取消額度限制,簡化管理流程。從長遠效果來看,央行此舉放寬了參與銀行間債市的境外機構范圍,擴大了銀行間債市需求,有利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將促進資本流入。與此同時,銀行間市場創(chuàng)新步伐也在逐步加快。近期,交易商協(xié)會進一步完善了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fā)行制度,為“十三五”期間債市保持高效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奠定堅實基礎。
上述新政策出臺后,將對市場及實體經濟產生怎樣的影響?今天,本報推出一組報道,從不同角度,對新政策進行了解讀。
本報記者 李光磊
在業(yè)內看來,此次對于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一步的放開來看主要有三層意義。
三重積極意義
根據公告,在中國境外依法注冊成立的商業(yè)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等各類金融機構,上述金融機構依法合規(guī)面向客戶發(fā)行的投資產品,以及養(yǎng)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等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中長期機構投資者,均可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在業(yè)內看來,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一步放開境外機構投資者范圍,目前基本所有類型的境外機構都可準入。此前只有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境外人民幣業(yè)務清算行、境外人民幣業(yè)務參加行等三類機構,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可投資銀行間債市。
與此同時,機構準入的流程也進一步簡化。根據公告,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完成備案、開戶等手續(xù)后,即可成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參與者。
中債資信認為,從影響上看,此次對于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一步的放開主要有三層意義,一是在人民幣加入SDR的背景下,全球機構投資者對人民幣資產的投資需求日益增加,而債券市場對此具有較強的吸納能力。此次進一步放開的主體定位于中長期投資者,有助于豐富投資者結構,引導促進債券市場風險偏好進一步的合理化。
二是在我國債券市場近年來迅速擴容增長的背景下,債券配置需求端的擴容有助于與發(fā)行端的供給增量相匹配,進一步發(fā)揮直接融資對實體經濟轉型支持的力度。
三是隨著2015年我國“熊貓債”市場的再度起航,投資端的放開有助于與發(fā)行主體的“引進來”相配合,共同助力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以及匯率形成機制的完善。
不過,在具體投資標的方面,有業(yè)內人士表示,受到研究團隊有限、認知度不足等方面限制,境外機構投資者(尤其是境外央行等長期投資者)目前仍以投資國債、國開行金融債等利率債為主,信用債涉足的規(guī)模就更少,這一趨勢預計還會延續(xù)一段時間。這就需要我國債券市場要加緊做好各項基礎工作迎接國際化進程。
債市對外開放持續(xù)推進
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在近期發(fā)布的央行工作論文中表示,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對境外投資者入市的限制逐步放開。2015年6月,進入銀行間市場的境外清算行獲準參與債券回購業(yè)務,進一步提高了境外機構參與我國債券市場的積極性。但是從整體上看,境外投資者進入的速度與市場的實際需求之間還存在差距。
基于此,馬駿建議,加快對境外投資者開放我國債券市場的步伐,提高QFII、RQFII的額度、放松審批條件和投資約束(如QFII/RQFII投資人必須在6個月內用完額度的要求,就制約了部分投資人的申請意愿),進一步放松對人民幣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等機構的準入要求,允許境外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養(yǎng)老金管理機構等投資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
中央結算公司研發(fā)部則建議,以債券市場互聯互通為基礎,推動債券市場國際化建設。2015年,境外機構持有債券規(guī)模有所提高,但仍不到債券市場存量的2%。債券市場具有固定收益性、低波動性、機構參與性等特點,適于優(yōu)先開放。債券市場可積極借鑒滬港通經驗,以債券基礎設施跨境互聯為基礎,試點發(fā)展“債市通”,不斷提高市場進入的便利性。
事實上,自去年以來,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步伐不斷加快。2015年6月,人民銀行發(fā)布《關于境外人民幣業(yè)務清算行、境外參加銀行開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的通知》,提出已獲準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人民幣清算行和參加行,可開展債券回購交易,其中正回購的融資余額不高于所持債券余額的100%,且回購資金可調出境外使用。
去年7月,人民銀行進一步放開相關境外機構(境外央行、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將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投資額度放開,交易品種也相應拓寬,可參與現券、回購、借貸、遠期、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xié)議等,并允許其自主選擇結算代理人為其代理交易和結算,境外投資者參與市場的深度和靈活性提高。
去年9月以來,伴隨利率市場化、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及資本賬戶開放等方面實現的新突破,人民幣國際化取得重要進展,沉寂10年的“熊貓債”被重新激活。4個月內,境外機構已發(fā)行或獲準發(fā)行的“熊貓債”超過200億元。
來自中央結算公司的數據顯示,2015年,境外機構進入境內債券市場投資交易的步伐進一步加快。至2015年底,在中央結算公司開立賬戶的境外投資者超過300家,持有人民幣債券資產突破6000億元,占全市場境外投資者持有量的90%以上。
在境外投資機構數量方面,截至2015年末,已有包括央行、國際金融機構、主權財富基金、港澳清算行、境外參加行、境外保險機構、RQFII和QFII等308家境外機構獲準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市場境外投資者群體不斷增長。
,本文編號:3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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