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式傳播與集體行動:宗教儀式中的交往契約
發(fā)布時間:2017-10-27 09:05
本文關鍵詞:儀式傳播與集體行動:宗教儀式中的交往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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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詹姆斯凱瑞(James Carey)的傳播儀式觀提出以來,學術界對其討論主要集中在“儀式觀”與“傳遞觀”二分法的概念模糊問題上,至今仍然未能有效的解決凱瑞的理論矛盾,原因是已有研究大部分集中在理由上的探討,而缺乏后續(xù)的經驗支持。凱瑞的儀式觀將傳播活動限定在人類行為的符號表征、信仰共享與秩序維護的文化意義上,其理論前提建立的基礎是預設儀式的非目的性、非理性以及非結果導向的。有著深刻的宗教根源的傳播儀式觀在試圖解釋人類集體傳播行為的問題上,既沒有界定傳播儀式觀隱喻來源的宗教儀式的邊界以及世俗化的宗教變遷的儀式內涵變化,也無法解釋儀式參與者在集體的儀式傳播過程中使用儀式符號創(chuàng)造社會現(xiàn)實的機制。本研究運用民族志方法對中國廣東省茂名市民俗“年例”儀式分兩年進行了共四個月的重復田野調查,選擇“年例”作為經驗對象與儀式觀對話的理由是,1)凱瑞的儀式觀與傳遞觀的二分同時來源于宗教儀式,回歸考察儀式傳播本身有利于明晰凱瑞二分法的矛盾所在;2)儀式觀重在分析傳播對社會現(xiàn)實的“生產”、“維系”、“修正”以及“轉變”,而“年例”是一個具有歷時性的宗教儀式,可以作為考察儀式何以實現(xiàn)以上社會過程的自然實驗室;3)凱瑞儀式觀的宗教來源主要植根于美國文化色彩中的宗教,“年例”作為中國的一種民間宗教,能為儀式觀是否可在不同宗教情境下得到理論的延伸性提供參照。本研究目的是解釋考察社會個體參與儀式集體傳播行動的社會機制基礎上,儀式的傳播面向何以生產、維系、修正以及轉變社會現(xiàn)實,用經驗證據(jù)反思儀式觀本身中的儀式概念的多樣性。研究發(fā)現(xiàn),在帶有“自利性”的世俗化宗教儀式情境下,個體參與宗教儀式傳播的集體行動中有存在1)共同信仰的消逝;2)共同身份的生產;3)宗教意義的轉變;4)交往契約的構建。儀式的集體行動并不必然具有共享信仰,而是在儀式傳播過程建構一種交往契約(包括神圣空間與世俗空間)而促成。交往契約構建表明儀式在傳播的集體行為中有理性化和目的化的傾向,信息的傳遞和儀式感的共享是辯證存在的,儀式觀在闡釋傳播意義同時可以分析傳播的影響。
【關鍵詞】:儀式傳播 契約建構 集體行動 宗教儀式 年例民俗
【學位授予單位】:暨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B920
【目錄】:
- 摘要3-4
- Abstract4-6
- 1 前言6-8
- 2 文獻綜述8-15
- 2.1 作為儀式的傳播8-10
- 2.2 作為傳播的儀式10-13
- 2.3 儀式傳播中的契約與行動13-15
- 3 研究對象及研究程序15-19
- 3.1 年例儀式的概況15-16
- 3.2 選擇研究對象緣由16-17
- 3.3 研究內容及過程說明17-19
- 4 研究分析19-32
- 4.1 共同信仰的消逝19-22
- 4.2 共同身份的生產22-23
- 4.3 宗教意義的轉變23-27
- 4.4 交往/傳播(Communicative)契約的建構27-32
- 5 結論與討論32-35
- 參考文獻35-37
- 附錄1年例儀式圖片37-46
- 在學期間發(fā)表論文清單46-47
- 后記47-48
【相似文獻】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李金泳;儀式傳播與集體行動:宗教儀式中的交往契約[D];暨南大學;2015年
,本文編號:11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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