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法制變革與民族文化認同
發(fā)布時間:2017-09-03 13:05
本文關(guān)鍵詞:金代法制變革與民族文化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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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作為維護社會秩序、調(diào)和民族關(guān)系的手段,為中國歷代王朝所重視。法制的修訂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當時社會狀況的影響。金朝所處時代是中國歷史上民族融合的高峰期之一,其社會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各個方面都受到民族融合潮流的影響,作為文化的較高層次內(nèi)容的法律更不例外。在民族融合的歷史背景下,金代法律變革與其民族文化認同趨勢是一致的,金代法律一步步趨于漢化并最終達到與中原王朝相當水平所折射出的民族文化認同,再次印證了多民族統(tǒng)一與融合正是中華民族前進的方向,而包括法律制度在內(nèi)的各種文化內(nèi)容都無一例外地帶有民族文化認同的印記。
【作者單位】: 遼寧師范大學歷史文化旅游學院;
【關(guān)鍵詞】: 金代 法律 民族融合 民族文化認同
【基金】:遼寧省“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資助項目(批準號:2014921058)
【分類號】:K246.4
【正文快照】: 法律作為社會政治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變革必定要受所處歷史時期的諸多因素的影響,甚至會反過來促進社會的發(fā)展和變遷。由北方少數(shù)民族女真族建立的金代王朝,自1115年立國到1234年滅亡,曾先后滅遼和北宋,雄踞中國北方與南宋政權(quán)形成南北朝對峙的局面長達百余年。這一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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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志剛;;民族文化認同與北朝史官制度的發(fā)展[J];史學集刊;2009年02期
,本文編號:7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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