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鄉(xiāng)村戶等版籍演進新議
發(fā)布時間:2017-08-20 22:21
本文關鍵詞:唐宋鄉(xiāng)村戶等版籍演進新議
【摘要】:唐前期的九等定簿與戶等注籍,同均田—租調制下還授田及租調輸納密切相關。而戶等信息在戶稅與差科征發(fā)中的應用,則使戶等版籍載體突破了戶籍系統(tǒng)。隨著租調制趨于瓦解以及唐中葉兩稅法的確立,戶等逐漸只對地方政府攤派戶稅具有意義。至唐后期,據(jù)田畝起征的地稅成為兩稅的主體,戶等用以攤派戶稅的功能逐漸淡出。唐末至宋初,各級政府雖曾臨時性劃分戶等,但均難長期維持。直至北宋前期,在差役征發(fā)的帶動下,形成了全國行用而戶等標準因地而異的五等丁產簿制度。總的來說,唐宋之際賦役制度的演進引起了戶等功能、劃分標準以及戶等版籍載體等多方面的變化,其進程呈現(xiàn)出以下特點:其一,在賦役實踐中,戶等信息原初的主體功能與衍生功能常常發(fā)生轉化;其二,隨著戶等劃分標準以及適用范圍的變化,其依托的版籍系統(tǒng)也須相應調整。
【作者單位】: 北京大學歷史系;
【關鍵詞】: 唐宋時期 戶等版籍 賦役 五等丁產簿
【分類號】:K244;K242
【正文快照】: 傳統(tǒng)中國,官府往往依各類標準將民戶分等,據(jù)以進行賦役征發(fā)或蠲賑救濟。就唐宋兩朝而言,曾分別存在過九等與五等的戶等劃分方式。關于唐代的九等分戶,因出土文書保留了較豐富的信息,較早即引起學者關注,在與戶等相關的差科制度以及戶稅制度領域,均產生了相當豐富的研究成果(1)
【相似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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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馬云龍;;宋代戶別研究綜述[J];長治學院學報;2014年01期
2 ;[J];;年期
,本文編號:70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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