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糧長”是怎么成為瘟神崗位的
發(fā)布時間:2021-02-04 16:51
<正>大明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明太祖朱元璋頒布了《蠲兩浙秋糧詔》,搗鼓出了個"糧長制"。國家不再派官吏收糧,而把征繳重任交給各村德高望重的村民,是為糧長"。其中田土多者為糧長,督其鄉(xiāng)之賦稅。"糧長制度首先在浙江實(shí)施,后來推行全國,成為了明朝的一項(xiàng)重要制度。
【文章來源】:廉政瞭望. 2020,(19)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大有油水的明初糧長
中晚明“避糧長之役,甚于謫戍”
本文編號:3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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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油水的明初糧長
中晚明“避糧長之役,甚于謫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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