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交州與廣州分治述考
發(fā)布時間:2017-10-30 06:28
本文關鍵詞:三國交州與廣州分治述考
【摘要】:三國時期的東吳曾兩次做出分交州置廣州的決定,第一次交、廣分治時,歸入廣州的"海東四郡"是指南海、郁林、蒼梧、合浦,而非《晉書·地理志》所言的南海、郁林、蒼梧、高涼;《晉書·地理志下》所言的高興郡乃是高涼西部地區(qū),在吳時并未曾立為郡;第二次交、廣分治時,合浦郡并沒有歸入交州,而是劃入了廣州。
【作者單位】: 河南牧業(yè)經濟學院;鄭州大學歷史系;
【關鍵詞】: 交州 廣州 分治 三國
【分類號】:K236
【正文快照】: 吳黃武五年(226),孫權利用交,
本文編號:11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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