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阮朝土司制度探析
發(fā)布時間:2017-09-23 17:11
本文關鍵詞:越南阮朝土司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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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越南阮朝時期,在少數民族地區(qū)因時因勢設有"羈縻"化、軍事性和土職官等多種土司建制。據《大南實錄》和《大南會典事例》等漢文文獻記載,土司的官長選任有朝廷授任、委托任命與世襲等情況;土職官作為"左官",在品秩上也存在與流官有別的特殊規(guī)定;從"明命"時期開始的改土歸流,主要采取了"土司插流官""流官兼土司"及中斷對土官的世襲等方式施行。中越兩國歷史上的淵源深遠,是"同源殊離"的兄弟鄰邦,阮朝的土司制度既有承襲前代、也有取鑒明清,觀以東亞漢文化圈的制度發(fā)生學的整體視角,一定程度上亦可視為華夏制度文化延伸和外溢的產物。
【作者單位】: 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關鍵詞】: 越南阮朝 土司制度 越南漢文文獻 中越文化史
【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重大特別委托項目(西南邊疆歷史與現(xiàn)狀綜合研究項目) 《大南實錄》中國西南邊疆史料輯注(A080030)
【分類號】:K333.3
【正文快照】: 阮朝(1802—1945年)是越南最后一個王朝,在阮朝的行政建制中,京畿和直省是中央直轄的最高地方機構,其下設有府和州、縣兩級,在邊遠和少數民族較多的地方,設有州、縣土司。雖然出現(xiàn)過農文云等土官叛亂,但土司制度的存在,為阮朝鞏固對邊疆民族地區(qū)的治理還是發(fā)揮了值得肯定的積,
本文編號:90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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