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認同與國際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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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認同與國際政治——一種文化視角
戰(zhàn)后幾十年來,國際政治研究領域發(fā)生了戲劇性的變化,特別在冷戰(zhàn)格局和平消解后 ,傳統(tǒng)理論對后冷戰(zhàn)時代國際關系的解釋力日漸式微。文化這一國際關系的傳統(tǒng)變量在 經(jīng)受了長期忽視和掩蓋后,其作用從政治、軍事和經(jīng)濟等傳統(tǒng)理論的視野中脫穎而出, 成為探究國家行為、對外政策、國際安全等國際關系問題的第三向度。研究國際關系中 文化和社會互動的建構主義也成為同新現(xiàn)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并駕齊驅的國際關系理論 。建構主義理論的核心概念包括文化、規(guī)范與認同,集體認同既是文化解釋國際關系的 邏輯起點,也是文化因素在國際關系中發(fā)揮建構作用的重要媒介。因此,在某種意義上 ,從文化的視角幾乎可以詮釋出一部新的國際關系史。
文化、規(guī)范與國際集體認同
在社會學理論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會性的精神產(chǎn)品,如知識、信仰、藝術、道 德、風俗等。在國際政治學理論中,文化主要指個體通過互動而形成的共有知識或集體 知識,它是一種社會共有的、結構化了的知識,包括規(guī)范、慣例、風俗和制度等。以亞 歷山大·溫特為代表的建構主義學派對文化以及與之相關的規(guī)范、認同等概念作了明確 的界定,并在此基礎上發(fā)展出自己獨特的國際政治理論。根據(jù)建構主義的研究,國際關 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國家行為體經(jīng)過國家間互動、社會學習而共同擁有的國際規(guī)范、國 際制度和國際規(guī)則,它包括國際法、國際機制、國際慣例和國際共識等知識標準。換言 之,國際關系理論研究層面的文化是指社會建構的共有知識,即共有觀念,這種個體之 間共有的和相互關聯(lián)的觀念和知識,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規(guī)范(norms)是與文化直接相關的一個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規(guī)范的作用。作為一種社 會約定,規(guī)范也是經(jīng)由社會建構的,主要包括規(guī)則、標準、法律、習慣、習俗等。因此 ,規(guī)范是一種對擁有一定身份的行為體的適當行為的集體期望和預期,它的一個主要特 征是它能夠創(chuàng)造出行為模式。文化規(guī)范不僅是影響國家行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構國 家外交政策的構成性要素。主要的國際政治理論,包括新自由制度主義,都認識到規(guī)范 的重要性,但是建構主義認為規(guī)范對形塑國際關系的作用要超過新自由制度主義所認識 到的規(guī)定國家行為,并強調重新定義國家利益、建構國家身份和培育集體認同是其更深 遠的影響之所在。(注:Amitav Acharya,Constructing a Security Community inSoutheast Asia:ASEAN and the
Problem of Regional Order,London:Routledge,2001 ,p.4.)
認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學、社會學和心理學等學科的概念,指某社會行為體的自我 同一性和個性,,是本社會行為體區(qū)別于他社會行為體的規(guī)定性,或者說是社會行為體之 所以為“我”而非“他”的規(guī)定性。(注:郭樹勇:“建構主義的‘共同體和平論’” ,《歐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頁。)在建構主義那里,認同一詞含有身份、特性和 認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義。認同的形成是社會建構的結果,是“基于他人的社會承認 之上的一種自我表象,這種自我表象的內容要和其他行為體對該行為體的再表象取得一 致性”,換言之,個體從他者的眼中獲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關系之中 ”。(注: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 85頁。)
集體認同(collective identity)是認同發(fā)展的一種高級階段或高級形式。認同本身是 一個認知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會逐漸變得模糊起來,并在交界處產(chǎn)生 完全的超越。溫特認為:“完全的認同是很難產(chǎn)生的……,但是,認同總是涉及擴展自 我的邊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人 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頁。)認同跨越行為體的“知識”邊界,從自我延伸到“他者 ”,將他者納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為廣泛的身份共同體、利益同心圓。這種跨 越是自我身份社會化的過程,其結果是屬于群體的國際集體認同的出現(xiàn)。國際集體認同 是一個價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為體對相互間朋友身份的積極認同,也可以指對 敵對關系的消極認同,基于集體認同建造的國家間關系既可以是沖突性的,也可以是合 作性的。(注:參見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版,第287頁。)積極的認同關系使行為體在認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 參見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
在國際關系研究中,相對于政治、經(jīng)濟、軍事而言,文化、規(guī)范與認同是較為隱性和 富有彈性的范疇。在冷戰(zhàn)結束后以及全球化時代,文化、規(guī)范和認同在國際關系中的作 用倍受關注。從文化的維度,通過文化、知識、規(guī)范、利益、認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 釋和預測國家行為和國際關系的新的結構范式。認同理論就是在承認國際社會物質結構 的前提下,重點強調由文化傳統(tǒng)、價值觀念及行為規(guī)范構成的社會結構對國家行為的決 定性影響,并著重研究行為主體與社會結構之間的互動關系。(注:喬衛(wèi)兵:“認同理 論與國家行為”,《歐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頁。)
文化、規(guī)范、認同三個概念緊密相關:文化通過構建共有觀念或知識塑造國家這一國 際社會行為體的身份歸屬;行為體在社會實踐活動即互動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 自我”與“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種行為規(guī)范;規(guī)范不僅對行為體具有因果 性作用,更具有構成性影響,即規(guī)范不但能夠因果性地規(guī)定行為體的外在行為,而且更 重要的是“構成性”地影響行為體的內在認同;規(guī)范的內化表現(xiàn)出行為體對可依賴性的 集體預期的回應,集體認同的深度和廣度則主要取決于規(guī)范內化的程度。
國際集體認同的建構是一個不斷演變的動態(tài)過程,結構變動的核心在于文化觀念的變 動。溫特認為,社會結構形成和存在的條件是行為體社會實踐的結果:行為體之間的互 動造就了社會結構,這種互動的過程是社會結構存在的基本條件。行為體可以建構一種 結構,也可以分解這種結構,并建立另外一種結構,新的結構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觀念 構成的。
構建國際集體認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質力量、文化先進性以及行為體的地區(qū)與全球意 識。雖然國際集體認同是觀念性結構,但物質性因素具有觀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構成 性作用。盡管溫特認為諸如國家實力等物質性因素不可化約為文化觀念因素,而且它們 只有通過社會結構才對行為體的行為產(chǎn)生影響,(注:參見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 治的社會理論》,第24頁。)但是這并不能否認社會化了的物質因素對建構國際集體認 同的價值。根據(jù)建構主義對世界和平與安全的設想,在建構和平共同體的歷程中,強國 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懾或勸說,而是憑籍一種權威吸引力,即因政治進步、經(jīng)濟發(fā)展 和安全責任而產(chǎn)生出一種權威磁場,吸引著其它國家“心向往之”,紛紛加入由核心國 主導的共同體中。(注:參見郭樹勇:“建構主義的‘共同體和平論’”,《歐洲》200 1年第2期,第18—25頁。)
集體認同的性質取決于文化的先進性,即由積極文化建構的集體認同將導致積極、合 作性的國際關系;反之,將生發(fā)出消極、敵對性的國際關系。溫特分析了國際社會的三 種無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認為它們分別建構了不同的身份 關系:敵人、競爭對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為體相互敵對,任意地使用暴力以 圖消滅或統(tǒng)治對方,殺戮和被殺是霍布斯文化下國家間關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為體 的競爭對手關系使各國擺脫了你死我活的戰(zhàn)爭狀態(tài),競爭與合作構成了洛克文化國際關 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則使行為體培育出朋友關系的身份和認同,行為 體之間的關系模式超越了競爭與合作,不僅不以對方為敵,而且將對方的利益內化為共 同體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觀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 后一種合作是作為自助的行為體之間的競爭手段出現(xiàn)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經(jīng)進化 為行為體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種無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級的文化形態(tài),因此康 德文化建構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現(xiàn)的友誼式的國際關系。(注:參見亞歷山大·溫 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國家合作的目的與基礎。在收益的分配問題上,若參與國只關心相對收 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別人所獲,而不從絕對收益,即參與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慮合 作,那么國家之間形成的只能是消極的集體認同,由此架構的國家間關系則只能是沒有 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國家間沒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當參 與國認為合作能使每個成員都能從中受益,即每個人都能獲得絕對收益,并因而舍棄對 相對收益的追求,關注合作區(qū)域或更大范圍內參與者的利益,視區(qū)域利益或全球利益為 實現(xiàn)個體利益的必然步驟,各國間才能培育出地區(qū)意識或者全球意識,形成積極的集體 認同。積極的集體認同不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強,而且使合作的范圍得 以擴大、穩(wěn)定性得以提高。(注:參見倪世雄等:《當代西方國際關系理論》,復旦大 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頁。)
集體認同與國家外交決策
集體認同對國家行為特別是國家外交決策的作用通過兩個渠道得以實現(xiàn):一是通過界 定國家的利益,影響國家的行為,尤其是對外關系的選擇;二是生成國際規(guī)范,通過規(guī) 范規(guī)定國家的外交行為,制約國家的外交政策。
(一)認同、利益與國家外交決策
一國外交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是由這個國家的利益決定的。國家利益在一國的對外政策 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卡爾在《二十年危機》中指出,國家利益在國際政治中具有重 要的作用。國家利益是衡量外交政策的最高標準,正如摩根索所言,利益是評價和指導 政治行動的永恒標準。當然,決定國家利益的因素不僅僅指現(xiàn)實主義理論所強調的物質 權力,而且包括由社會建構的國家身份和集體認同。溫特指出,國家利益不僅包括安全 利益(即安全)、政治利益(即獨立)、經(jīng)濟利益(即財富),還包括精神利益,如集體自尊 等。(注:參見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94頁。)根據(jù)建構主義 理論,國家利益主要是由國家身份這一包括物質結構在內的觀念結構直接塑造的。國家 利益常常是國家從國際社會中學習的結果。行為體的行為由利益決定,利益由行為體的 身份與認同界定,即“國家利益源于國家認同”(注:Samuel Huntington,“TheErosion of the National Interest”,Foreign Affairs,September/October 1997.) 。身份塑造利益,是利益(包括物質利益和觀念利益)而不是觀念本身直接支配著人們的 行動。(注:[德]瑪麗安妮著,閻克文等譯:《馬克斯·韋伯》,圖賓根:J.C.B.摩爾 公司1926年版,第347—348頁;馬克斯·韋伯:《宗教社會學論文集》,圖賓根:J.C. B.摩爾公司1920年版,第252頁。轉引自漢斯·J·摩根索:《國家間政治——尋求權力 與和平的斗爭》,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頁。)國家只有在具有某種 身份和利益后,才能采取與其身份和利益相符合的行動。
認同是利益的基礎。(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 6,No.2,Spring 1992,pp.391—425.)行為體的身份包含了利益的成分,身份是利益的前 提條件。有時行為體可能會根據(jù)利益選擇身份,但是這些利益自身仍然是以更深層的身 份為先決條件的。而身份并不等同于利益,也不能還原為利益。身份規(guī)定了行為體的社 會屬性,利益表示則是解釋行為主體行為動機的內窺鏡。行為體的利益依賴于身份,身 份是行為體的利益指針。故沒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動因;而沒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 方向。(注: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90頁。)身份與利益結合 起來共同構成行為體的行動。
國家作為具有人的社會特性的行為體同時擁有多種身份,其行為是被許多根植于多重 身份的利益所驅動的。(注: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92頁。) 各種身份根據(jù)行為體對其意義的重視程度形成一定的等級排序,因而有些身份是表層和 次要的,而有些則是核心和根本的。對于國家來說,當身份出現(xiàn)沖突時,核心的需要往 往勝出并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比如,主權是國家對內最高對外不可侵犯的身份,因此 安全需要成為國家的核心利益。但當某種次要的身份受到威脅時,其重要性往往會超出 沒有受到威脅的重要身份。(注: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89頁 。)一種認同,只有處于變動或危機當中,才會突顯出它的重要性。(注:王昱:“論當 代歐洲一體化進程中的文化認同問題——兼論歐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國際觀察 》2000年第6期,第49—54頁。)
國家利益不是一成不變的,因為利益是由行為體的身份建構的,國家在與其它行為體 的互動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國家間新的認同,國家利益也隨之改變。因而國家利益也 是行為體與國際社會互動的結果。在互動中行為體重新認識社會環(huán)境中的自我,即“我 應該是誰”,對自我身份進行重塑。當行為體的觀念認同與身份定位發(fā)生轉化時,行為 體將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類型、目標和程度。國家利益源于國際社會化,是社會學習的 結果。故國家利益不是先驗給定的,而是產(chǎn)生于社會互動和社會化的過程中。(注:Jeffery T.Checkel,“The Constructivist Tur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ory”,World Politics,Vol.50,No.2,
January 1998,p.326.)托馬斯·伯格認為,今 天的德國和日本與二戰(zhàn)前的德國和日本存在根本的不同,反軍事主義已經(jīng)成為德日作為 國家自我意識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體現(xiàn)在國內規(guī)范和制度中。(注:Thomas Berger ,“Norms,Identity,and National Security in Germany and Japan”,in PeterKatzanstein
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卡贊斯坦對戰(zhàn)后日本和德國 的警察和軍隊作了相似的分析。觀念型塑并影響著國家行為體的認同與利益,觀念的變 化意味著國家利益的變動。國家利益處在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它是通過與國際社會形成 的相互作用而建構的。(注:參見Peter Katzanstein 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p.2.)
當舊的國際格局被打破,新的國際秩序正在形成之時,人們往往通過對歷史的重新闡 釋來確定自身的位置,以著眼將來。而對歷史的重新闡釋帶來的是“自我”、“他者” 的重新定義,以及“自我”與“他者”關系的改變,國家利益亦隨之發(fā)生相應變化。二 戰(zhàn)后,美國成為西方世界的主導者,遏制蘇聯(lián)成為維系美國身份的紐帶,冷戰(zhàn)幫助美國 政府和人民之間形成這種認同。冷戰(zhàn)的結束改變了國際形勢,也終結了美國遏制蘇聯(lián)的 認同。原有的敵手和威脅不復存在,認同隨之削弱,遏制也失去了身份依托。因此,亨 廷頓指出,美國應根據(jù)新的認同觀,針對新的安全威脅和道義挑戰(zhàn),調整美國的國家利 益,“調動新的資源以維護美國的國家利益”。(注:Samuel Huntington,“TheErosion of American National Interest”,Foreign 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 97.)
(二)集體認同、規(guī)范、制度與國家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身份塑造利益。身份是認知建構的產(chǎn)物,在認知過程中,行為體的自我界 線變得模糊,并在交界處與他者產(chǎn)生融合,集體認同由此出現(xiàn)。由于界定行為體利益的 個體身份轉為集體身份,行為體的利益構成也因此得以重塑。但集體身份的出現(xiàn)并不意 味著具有某種同樣身份屬性的行為體之間必定產(chǎn)生集體認同。比如,法國和阿爾及利亞 具有某種共同屬性——都講法語,但兩國卻無法建立認同感。(注:亞歷山大·溫特: 《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87頁。)原因在于身份認知是一個利益滲透、交匯和融合 的過程,集體身份可使行為體把他者的利益定義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 性”。(注: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87—288頁。)當行為體具 有利他精神時,確定利益的依托往往是集體身份,而不是個體身份;衡量自我利益的基 礎是集體,而不是單個行為體自身;集體身份還能夠使行為體克服利己主義的困境,把 自我福祉延伸至包含他者福祉的程度,(注: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 》,第380頁。)甚至讓度部分自利以成就集體共識。自利只是國家利益的一種,是在集 體認同缺位情況下的利益表象,而當集體認同在場的情況下,利他主義就會更多地決定 國家利益的特征與內容,(注:包霞琴、蘇長和主編:《國際關系研究》,文匯出版社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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