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0-10 13:11
本文關鍵詞: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研究
【摘要】:我國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各地已經創(chuàng)造出了許多基層協商民主的良好經驗,在中國民主化進程中,協商民主的實踐發(fā)展對我國民主政治的發(fā)展有著積極影響。基層協商民主作為協商民主建設的重中之重,是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偉大中國夢的必然要求,它能充分保障人民群眾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提高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生活的熱情。云南省嵩明縣的基層協商民主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通過各方的積極努力和付出,現階段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和不足之處,需要在未來的發(fā)展中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發(fā)展基層協商民主,要緊緊圍繞黨的指導思想不動搖,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關于協商民主內容的具體規(guī)定,對協商民主主體、協商程序、協商平臺等進行相關問題的研究。希望通過對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實踐進行研究,能夠為當下中國基層協商民主的發(fā)展添磚加瓦。本文正文主要包括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探析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的發(fā)展,即分析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興起的原因。第二部分,從三個不同的角度對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進行探索。一是闡述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實踐的具體途徑:二是列舉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實踐取得的成效;三是總結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的經驗啟示。第三部分,分析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實踐面臨的現實困境和原因,本部分是論文的重難點,找出現實困境并對其原因進行分析,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第四部分,探析促進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發(fā)展的思考,分別從方向路徑和具體措施兩個方面,對推動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的完善和發(fā)展提供意見和建議。
【關鍵詞】:嵩明縣 基層協商民主 民主政治 政治參與
【學位授予單位】:云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D621
【目錄】:
- 摘要3-4
- Abstract4-9
- 導論9-19
- (一) 選題背景及意義9
- 1、選題緣由9
- 2、選題意義9
- (二) 研究現狀綜述9-15
- 1、國外相關研究10-11
- 2、國內相關研究11-14
- 3、研究評析14-15
- (三) 研究理論與研究方法15-17
- 1、理論依據15-17
- 2、研究方法17
- (四) 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概況17-19
- 一、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發(fā)展的背景19-24
- (一)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的不斷完善和發(fā)展19-20
- (二) 云南省基層民主法律體系逐步完善20-21
- (三) 基層社會問題和矛盾日益增多21-22
- (四) 公民的民主訴求和維權能力不斷增強22
- (五) 參與主體的經濟利益驅使22-24
- 二、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的探索與成績24-30
- (一) 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實踐的具體途徑24-26
- 1、深化村民說事,擴寬協商民主的參與渠道24-25
- 2、規(guī)范村務會商,搭建協商民主的制度平臺25
- 3、強化合力辦事,以“民事村辦”推動“村事民辦”25-26
- 4、嚴格落實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和村民評議事制度26
- (二) 嵩明縣協商民主取得的成效26-27
- 1、融合了村三套班子關系,提高了村干部工作能力26
- 2、規(guī)范了村務管理程序,融洽了干群關系26-27
- 3、發(fā)揮了黨外代表人士作用,擴大了基層民主27
- (三) 云南省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的經驗啟示27-30
- 1、堅持黨的領導27-28
- 2、堅持群眾觀點和走群眾路線28
- 3、堅持制度化推進,完善基層民主監(jiān)督機制28-29
- 4、堅持抓重點事項協商,循序漸進因地制宜推廣29-30
- 三、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實踐面臨的現實困境及原因分析30-39
- (一) 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存在的問題30-35
- 1、基層人大代表與群眾代表的不和諧問題30-31
- 2、協商主體方面存在不足31-32
- (1) 協商主體參與程度不夠廣泛,協商意識淡薄31
- (2) 協商主體存在不平等31-32
- (3) 協商主體缺乏典型性和廣泛性32
- 3、協商制度法規(guī)不健全32-35
- (1) 基層協商民主具體制度缺失33
- (2) 基層協商民主監(jiān)督體系不完善33-34
- (3) 協商民主的重要制度執(zhí)行力度不夠34
- (4) 協商民主決策不夠“透明”34-35
- (二) 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存在不足的原因35-39
- 1、基層人大代表與群眾代表不同35-36
- (1) 法律賦予基層人大代表與群眾代表的政治地位不同35
- (2) 基層人大代表和群眾代表處理問題的視角不同35-36
- (3) 基層人大代表候選人的提名問題和結構性問題36
- 2、封建傳統思想的長期影響36-37
- 3、基層經濟壓力的影響37
- 4、基層群眾自身條件的影響37-38
- 5、基層人才嚴重缺失38
- 6、村干部待遇保障落實不到位38-39
- 四、促進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發(fā)展的思考39-50
- (一) 推動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發(fā)展的路徑39-41
- 1、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走人民群眾路線39-40
- 2、加大干部培訓,提高思想認識40
- 3、科學把握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深入研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40-41
- (二) 完善嵩明縣基層協商民主發(fā)展的措施41-50
- 1、構建基層人大代表與群眾代表和諧協商的新機制41-44
- (1) 完善基層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42-43
- (2) 加大人民群眾對人大代表提名的力度43
- (3) 優(yōu)化基層人大代表結構43-44
- 2、建立健全協商民主制度44-47
- (1) 鞏固基層協商民主的保障機制44
- (2) 健全和完善協商民主的參與機制44-45
- (3) 健全和完善協商民主監(jiān)督機制45
- (4) 進一步規(guī)范協商程序45-46
- (5) 健全完善協商民主結果反饋機制46-47
- 3、搭建協商平臺,創(chuàng)新協商模式47
- 4、加強基層經濟的造血功能,實現自我供血47-49
- 5、培育協商文化,增強基層干部與民眾的協商民主意識49-50
- 結束語50-52
- 參考文獻52-56
-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獲得的科研成果56-57
- 致謝57-58
本文編號:100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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