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方略的哲學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1-05-14 10:56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方略有著重要的理論價值。從哲學世界觀視域來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表達了對歷史上人與自然"主奴關系"建構的不滿和批判,從而擺正了人在世界中的合理位置,建構起一種新型的平等主義的人與自然關系秩序。人與自然平等關系秩序建構,由于內(nèi)在蘊含著尊重自然的道德態(tài)度,善待自然的道德責任,既要有所作為、又要避免胡作非為的行動方式,最終結果必然是人與自然的共生共榮。人與自然唯有平等,才有真義的和諧;人與自然唯有平等和諧,才有共生共榮。
【文章來源】:中州學刊. 2019,(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人與自然的“主奴關系”形態(tài)
二、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平等建構
三、人與自然的共生共榮
本文編號:3185525
【文章來源】:中州學刊. 2019,(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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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與自然的“主奴關系”形態(tài)
二、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平等建構
三、人與自然的共生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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